在《以法之名》中,張文菁當庭翻供是一切的起點。
作為東平市掃黑除惡的重要成果,萬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開庭審理當天,作為該犯罪團伙的骨幹成員張文菁當場喊冤、聲稱遭人陷害。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張文菁喊冤的風波還未平息,檢察官喬振興被人發現溺死於冰瀑之中。而喬振興,正是曾經負責萬海案的檢察官。
好巧不巧的是,這兩起事件剛剛發生,省檢察院檢察長張放就收到了一封舉報信。
舉報人在信中言之鑿鑿地表示,喬振興死於他殺,萬海不是黑社會;而炮製這一系列冤假錯案的元兇罪魁就是東平市的代理檢察長李人駿。
為了查明真相,省檢察院成立了指導小組,鄭雅萍和洪亮搭檔,趕赴東平展開調查,而真相也漸漸地浮出水面。

在東平當地,確實存在著一個為禍一方、盤根錯節的黑社會組織——只是,並不是萬海、張文菁等人。作為一名商人,萬海雖然可能在生產經營中有過違法違規的行為,但並不是黑惡勢力的代表。
既然萬海不是黑社會,那麼栽贓嫁禍的很有可能是萬氏集團生意場上的競爭對手。
因此,真正的黑社會另有其人,真正的保護傘藏在幕後。
有黑必有傘,有傘必有黑。在東平當地,能夠炮製萬海案這樣的驚天大案、逼死喬振興這樣的市檢察院中層領導,幕後boss的實力可想而知。
從公安局長許言午到代理檢察長李人駿,從市政法委書記蘭景茗到省檢察長張放,彷彿人人有可能、個個都有嫌疑。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和當局者迷的劇中人不同,站在上帝的視角,我們自然可以採用排除法,逐一審視保護傘的候選人。
李人駿與喬振興是大學同學、頂頭上司,在喬振興去世後,他表現得有些反常,甚至出於避嫌的原因,都沒有上門弔唁。
乍一看,他的嫌疑很大,但在警方給出喬振興自殺的結論後,李人駿一度陷入巨大的悲痛與自責中。他認為自己對喬振興的自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雖然,官場向來不乏善於逢場作戲、狂飆演技的老戲骨,但是此時的李人駿,人在家中,面對著妻子,斷然沒有演戲的必要。因此,李人駿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與李人駿一樣,張放對於萬海案也好、喬振興案也罷,都持有積極、開放的態度。假如他是黑惡勢力的後台,必然不會如此的氣定神閑、淡定從容。
因此,保護傘的終極選項只剩下了許言午和蘭景茗。
在這兩人中,許言午是公安局的扛把子,城府很深、大權在握。何況,在公安局偵查案件的過程中,只有人證、沒有物證,萬海案證據鏈並不完整。
正是因為如此,喬振興這才認為案件存疑,兩次要求補充偵查。因此,無論是案件偵辦過程,還是喬振興的死亡,都與公安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許言午的嫌疑急劇上升。

不過,和許言午相比,蘭景茗身為市政法委書記,既有手眼通天的能力,更有欲蓋彌彰的行為,反而更像是真正的保護傘。
蘭景茗看似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無論是在萬海案還是喬振興案上,都表現得滴水不漏。但是,喬振興案發生後,一個電話還是讓蘭景茗暴露了。
喬振興死後,平山分局副局長孫飛表現出了莫名高漲的熱情,他主動提出偵辦這個案子。但是,對於他的提議,許言午當場就表示了反對。畢竟,用許局長的話說,這是一起命案,死者又是一名檢察官,屬於重大刑事案件的範疇,這明擺著就是刑偵支隊的活。
許言午表示反對,但孫飛依舊還在爭取。用他自己的話說,「給個機會,給兄弟們一個立功的機會」。
對此,許言午明確表示反對,他說平山分局已經立了大功了。原來,萬海案正是孫飛經辦的。萬海案的冤案是孫飛辦的,如今,他又主動要爭奪喬振興案的辦案權,這反常的舉動難免會令人感到懷疑。
更加蹊蹺的是,這邊的許言午死活不鬆口,那邊的蘭景茗卻親自打來了電話。她在電話中直言不諱地點名孫飛,並且說「他一直挺想進步的」。
挺想進步的——這話滿滿的祁同偉即視感。蘭景茗身為政法委書記,親自給孫飛爭取機會,不得不令人懷疑她的動機。
不僅如此,當事人張文菁的話更有代表性。
在鄭雅萍接觸張文菁之後,她曾對鄭檢察官說過這樣一句話,「他們給我機會了嗎?我沒有任何機會可以發聲,我想闡述事實,如果不開庭的話,我的聲音根本就沒有人能夠聽到。」

張文菁是名優秀的律師,從被批准逮捕到公訴開庭,她都不曾有機會為自己發聲,最終不得不通過當庭翻供的形式來為自己喊冤。公安、檢察院、法院,能夠同時掌控這三個部門的人,只有政法委的一把手蘭景茗。
相比許言午,蘭景茗位子更高、權力更大,因此才是保護傘的終極人選。巧合的是,在她的授意下,孫飛承辦了喬振興的案件,最終果然得出了自殺的結論。
這不正是幕後黑手想要的結果嗎?
蘭景茗,別藏了,你就是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