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胡女士通過婚戀軟體認識了心儀的男友,一段時間後兩人線下見面並確定戀愛關係。胡女士稱,自己本以為遇到了真愛,可在準備結婚時,有了一個意外發現——男友不僅是已婚狀態,還有一個兒子。分手後,胡女士在開車回家的路上被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員強制帶到了蕪湖的一家精神病醫院。
「我在精神病院被關了6天,還被認定為流浪人員。到現在也沒人給我個說法。」近日,天津的胡女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她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記者了解到,目前王某因涉嫌重婚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4月7日,當地權威部門回應稱,將胡女士送到精神病醫院是出於對她的安全考慮。(據4月7日上游新聞報道)
胡女士稱,經檢查她並沒有精神疾病(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攝)
看完報道全文,發現三個方面的問題有待釐清。
一是,胡女士到底有沒有精神疾病?我們知道,當人被送到精神病院時,是很難自證清白的。這就說明,不管是誰送誰到精神病院,應該要慎重起見。畢竟,對精神疾病進行藥物治療也好,物理手段也罷,如果把正常人當有病治,會對當事人身心造成嚴重的負面後果。
胡女士事後被家人送到南京的醫院進行檢查時,卻被診斷為沒有精神疾病。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出具的出院記錄卻顯示,胡女士因「情緒不穩,行為衝動」入院。「接觸被動欠合作,思維奔逸,存在關係妄想,情緒不穩定,易激惹,行為衝動魯莽,意志活動病理性增強,自知力缺乏。」建議家屬儘快帶胡女士到精神專科醫院繼續治療。
問題就在於,胡女士自認為被欺騙感情、被騙財,還認為警方辦事不公正,在這種情況下,「情緒不穩,行為衝動」似乎也說得過去。警方如果認為胡女士有精神疾病,是不是先送去診斷,有了權威結論後再送醫?
二是,警方到底有沒有通知家屬?據報道,記者了解到,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趙姓醫生多次強調系無為市一派出所工作人員將胡女士送到精神病院,其間多次聯繫家屬,電話均無人接聽。胡女士提供的一段其弟弟與醫生的通話錄音顯示,該院醫生稱,胡女士是被當地公職人員以流浪者身份送來的。其弟弟表示,從來沒有接到過相關電話。
如果醫生所言屬實,這裡就有矛盾之處。警方在送胡女士去精神病院前,有沒有通知家屬呢?一般來說,如果警方認為胡女士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自傷行為,果斷採取措施並無不妥,但在送往精神病院前,應該進行充分的評估,不能自己下決定。另外,同時應該及時聯繫家屬來協同處理。胡女士明顯不是流浪人員,為何醫生稱她是被公職人員當作流浪人員送來的?
三是,警方在處理雙方婚戀糾紛時,到底有沒有做到公平公正?據報道,無為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受理了胡女士控告王某涉嫌重婚罪一案。2025年2月10日,無為市公安局審查後,決定立案。同日,還受理了胡女士控告王某的詐騙案。
其實,警方勸雙方和解以及不對胡女士的前男友王某採取措施,未必就有問題。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王艷濤律師認為,男子雖然事實上與該女子同居,但在同居過程中一直虛構單身事實,使得女子陷入了認識錯誤,支付大筆日常花費,致女方遭受財產損失。且男子及其家屬明知男方已婚,卻沒有將真實情況告知女方,符合重婚罪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但在報道中,無為當地權威人士表示,40萬元的消費清單並不準確,經審查,警方認為王某並不存在詐騙的情節。王某在和她同居時,也有考慮離婚,至於是否涉嫌重婚罪,還沒有明確結論。
據報道,權威人士稱,在案件辦理期間,胡女士多次強調自己要自殺,並表示因為該事件造成她重度抑鬱。2024年,她曾有過在蕪湖市治療抑鬱症的就診記錄。今年3月9日事發當天,是因為胡女士不聽勸阻,強行從安徽開車北上,公安機關才送她到醫院進行治療。涉事王某回應媒體稱,他和胡女士是通過交友平台認識的,兩人只是朋友關係。她曾找過王某幾次,但兩人未發生關係。多方說法不一,或許事件的全貌可能並非胡女士一方所言。
目前,此案引起了輿論的高度關注,就是因為「被精神病」會導致諸多惡劣的後果。這就需要有關部門介入調查,釐清相關疑點,回應公眾關切。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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