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小美15歲那年得知自己不是父母的親生孩子,當時特別痛苦,要求讓養父母帶她去見見親生父母。
可親生父母卻壓根沒有讓她進門,還說當年已經把她送人了,就不再是他們家的孩子,今生今世永不見面。
就在小美結婚之前,親生父母突然找來了,對她道歉,想要認回她,還說,我們願意送你一套價值80萬的房子,另外還給你的養父母50萬,不要求你認我們,但你要滿足我們一個要求。
小美聽了之後特彆氣憤。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一起來看今天的故事吧。
講述人,小美
我有個弟弟,比我小5歲,別人家都是重男輕女,可我爸媽卻對我特別好,我弟弟如果跟我淘氣,總會被我媽媽訓,家裡有什麼好的也都先緊著我,所以我感覺到很幸福。
我弟弟也常常抱怨說他肯定不是親生的,否則爸媽為什麼會對他不好。
15歲那年,有一次我弟弟被別人欺負了,我帶著弟弟去找那個人,可想不到那個孩子也把他的姐姐叫來了,他們姐倆指著我說,你別以為自己很了不起,還想給你弟弟撐腰,你以為你真的是他姐姐嗎?你們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你的爸媽也不是你的親生爸媽,好是他們抱來的孩子!
我特彆氣憤,說他們胡說八道。
可是他們卻說,這件事情只有你們兩個人不知道,別人早就知道了。
我愣了半天,然後哭著回家問我父母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們沉默了好久,然後才說,現在你長大了,我們就告訴你實話吧,我們當年結婚好幾年也沒有孩子,正好當時你的親生父母又生了兒子,不想要你了,所以我們通過別人聯繫去抱養了你,那個時候你還不到兩歲,你的親生父母見我特別喜歡你就要了一大筆養育費,我們把所有的錢給他們還不夠,又借了很多錢,這就是前些年咱家條件一直不好的原因。
養母又說,你來到我們家三年之後我懷孕了,生了兒子,有很多人勸我,讓我把你送走,因為我已經有自己的親生兒子,沒有必要再養不是親生的孩子,但我堅決不同意,我說,小美是我們家的福星,她給我們帶來了很多歡樂,我們不能過河拆橋,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不要她,從我帶她回家的那一刻起,她就是我的親生女兒。
我聽了這話傷心的哭了,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我弟弟安慰我說,姐,不管你是不是爸媽親生的,這些年爸媽對你比對我還要好,所以你也不要在意這件事了。
這麼大的事說不在意怎麼可能呢?我沉默了三天,然後對爸媽說,謝謝你們收養了我,又沒有把我送走,但我很好奇我的親生父母是什麼樣的,你們能不能帶我去看一看?
我弟弟很緊張,姐,難道你不想要我們了嗎?想回你親生父母身邊嗎?
我搖搖頭說,我不想回到他們身邊,我只想看看到底是什麼狠心的人,不要自己的孩子。
我爸媽帶我去見了我的親生父母,可是他們居然沒有讓我進門,而是隔著門對我養父母說,你們趕快走吧,當年已經說好了,孩子是你們的,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而且我兒子也不知道還有個姐姐,如果讓他知道他會傷心的,今生今世我們都不要再見面了。
不論我養母怎麼跟他們解釋,我只是想見他們一面,並不是想回到他們身邊,可是我親生父母還是不讓我進門,而且他們也不好奇我現在到底長成了什麼樣?
我失望透頂,徹底認識他們有多麼狠心,所以再次回到家後,我對養父母和弟弟說,從今往後,在我的生命里沒有親生父母,你們就是我的親生父母和親弟弟。
從這之後沒有人再提起這件事,我們一家四口又回到了快樂幸福的日子。
後來我長大了,不但參加了工作,也有了自己的男朋友,我男朋友特別好,我們相處了一年多就準備結婚了。
只可惜他家條件不好,不能給我們買房,而我父母也幫不了忙,所以我和男朋友就商量,決定先租房住。
我們把房子已經租好了,正在整理的時候,有一天,一對夫婦到我的單位找到了我,見了面之後,那個女人突然哭著拉我的手,對我說,我們是你的親生父母,這些年讓你受委屈了,現在是來認你回去的。
我把她的手甩掉,我說,當時我主動去你家見你們,可你們閉門不見,還說今生今世永遠都不要再見了,現在見我長大了,能賺錢了,就想來認我,你們想的可真美。
親生母親解釋說,當年不是不想要你,哪有媽不想要自己女兒的,是因為我們家條件太窮了,養不活兩個孩子,所以才不得已把你送走的。
我不相信,說,難道窮的連一口飯都沒有,一件衣服都沒有嗎?養父母家裡條件也不好,為了抱養我還給你們一大筆錢,讓他們在之後的幾年一直在還債,可是他們一樣把我養的健康又快樂,所以你們的話都是謊言。
親生母親一直在哭,親生父親則對我說,小美,你不要怪我們,我們說的確實是實話,現在我們有錢了,我們家農村的房子拆遷了,得了500多萬,而你的親生弟弟現在又特別的不爭氣,不上學也不工作,整天在外邊結交惡友,所以我們想把你認回去,以後我們老了好靠你養老。
我不由得笑了,所以你們說想認回我,補償我,都是假的,是你們的兒子指望不上了,才要找我,我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我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希望你們不要再來找我了。
我親生母親說,小美,只要你答應認回我們,我們就給你買一套價值80萬的房子,還會給你養父母50萬的補償金。
我怒斥他們,你們以為有錢就可以把我買回去嗎?我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就算你給我一座金山,我也不可能認你們的。
然後我就轉身走了。
回家之後我把這件事跟爸媽和弟弟說了,他們也覺得挺氣憤,不過後來我媽想了想又說,小美,房子確實挺重要的,如果你真的想認回他們,我也沒有意見。
我說,我們倆現在租房住也挺好,以後攢錢可以買自己的房子。
想不到沒幾天,親生父母卻找到了我的養父母,而且還當著他們的面給我道歉,說他們不應該說那些話刺激我,還說他們已經想好了,房子和錢還會給我們,但是不會再要求我去認他們,只是想作為親生父母給我這個女兒一些彌補。
他們說的很真誠,讓我也有些猶豫,不知道該怎麼辦好,可是他們緊接著又提了一個要求,說,我們只希望在你結婚的時候,我們作為你的娘家父母登台參加你的婚禮。
我聽了之後立馬站起來,趕他們走,說,你們太缺德了,你們以為一套房子和一筆錢就能買斷我和我父母的關係嗎?還想代替我父母參加我的婚禮,這就是痴心妄想,這世上沒有任何人能代替我的父母,他們就是我的親生父母,而你們對我來說永遠都是陌生人!
我堅決把他們趕走了,不管他們送給我什麼都不會打動我的,因為我不想做忘恩負義的人!
大家認為我這麼做對嗎?
歡迎關注,點贊,評論,轉發,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