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溪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事情的起因是:江西的翁女士和初戀男友郭先生在分開9年後意外重逢,那個時候的他們都已經離婚,而且雙方也都是各帶一對兒女。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他們再婚重建了新的大家庭。
他們認為,能跟初戀重逢,又能結為夫妻也算得上是一種生活的恩賜,況且還能重新給四個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於是就興高采烈的將這一切通過照片和文字的形式發到了網路上。
當他們滿懷激動心情等待網友們鋪天蓋地的祝福時,卻突然被一盆接一盆的冰水澆了個透心涼。
翁女士覺得自己很委屈,大家互不相識,不祝福也就算了,幹嘛要那麼惡毒的謾罵?就那麼見不得別人好嗎?
其實她還真說對了,「見不得別人好」也是人性中避不開的一道關卡。只是有些人把這一切藏在心裡不會以語言的形式表達出來給別人添堵,有的人卻是不吐不快。
其實有一點是翁女士自己沒想明白的,那就是:不順應大環境和人性的東西,是很難被大眾看好的。雖說她和郭先生曾是初戀,但是,絲毫無影響大家把關注點放在二婚重組以及帶著孩子再婚的大節上。
在人們的常規認知里,二婚帶著孩子的人本來就很難同心,能搭夥幾天都不知道呢,哪裡還有什麼幸福可言?所以他們說不出違心的祝福。
另外,翁女士低估了人性的惡,更高估了自己的魅力。網路平台不是自家的菜園子,想怎麼樣別人都無權干涉。它是一個公眾平台,你把東西發到上面去,就是讓人家說三道四、評頭論足的。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自己願意得瑟,就不要怕別人評論。所謂評論,自然有好就有壞,你得明白,你不是人民幣,憑什麼誰都喜歡你,誰都捧著你?
都為人父母的人了,就不要什麼東西都往網上發了,如果發了,那就不要有玻璃心。
你要秀恩愛,就得有勇氣和足夠強大的心裡承受能力去迎接網路上各種好的壞的不同聲音。(當然,這個不同的聲音里不包含網暴行為,對於網路暴力我們是堅持抵制的)
做為一個成年人,要想不被無關的陌生人說長道短,就得學會「藏」:我的生活、我的幸福,只留給未來的自己去回憶。不需要擺到「大街」上去展覽,不需要讓任何人去見證。如此,也就自然沒了他人說三道四的評論,自己也就不會平添那諸多不必要的煩惱。
其實仔細觀察你會發現,生活中那些真正過得幸福的人根本就不會用「曬」的方式來告訴眾人,因為她們知道,自己的幸福在自己的心裡,不在別人的嘴裡。
而那些經常曬幸福的人,基本就那種:一種是自己心裡沒底,不知道這份幸福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會維繫多久,感覺曬出來被大家恭維一下會多點信心;另一種則是曬期待,曬的是他想要的幸福模樣,是一個未來期待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