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台山鳗鱼》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地方标准首次明确台山鳗鱼在理化标准等方面的质量要求,规定活鳗蛋白质含量需≥15.0%,脂肪≥15.5%;烤鳗蛋白质≥17.6%,脂肪≥22.0%。目前,该地方标准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25年6月26日。

《地理标志产品 台山鳗鱼》地方标准由台山市鳗鱼协会等单位起草制定。该标准对台山鳗鱼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养殖要求、捕捞要求、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和运输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旨在促进台山鳗鱼产业标准化,推动台山鳗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产品保护范围和捕捞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台山鳗鱼的产地保护范围限于台山市斗山镇、四九镇、端芬镇、海宴镇、赤溪镇、都斛镇、汶村镇、冲蒌镇、广海镇、深井镇等10个镇现辖行政区域,捕捞规格为175g以上。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活鳗和烤鳗的理化、感官等质量要求。在理化指标方面,活鳗蛋白质含量需≥15.0%,脂肪≥15.5%;烤鳗蛋白质≥17.6%,脂肪≥22.0%。同时,胆固醇、dha、epa 等理化指标也设定了具体限量。


在感官要求方面,活鳗的外观需呈蛇形,体细长,眼、口较小,前部近圆筒状,尾部稍平,吻尖;体态匀称无畸形,鱼体健康, 游动能力强;色泽呈天蓝色;体表有黏液;气味正常,无土腥味、青苔味、油味等异味存在。原味烤鳗需呈淡黄色,调味烤鳗呈棕黄色、棕红色或褐色,有光泽感;鱼片平整匀称,无破损,边缘无异常卷起,烘烤焦斑均匀,具有烤鳗特有的香味。
在运输和贮存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活鱼运输应符合gb/t 27638 的要求,烤鳗产品运输时应符合在-18℃或以下的温度要求。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烤鳗产品应在-18℃或以下冷库内贮存。仓库内应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应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共存放。
台山是全国最大的鳗鱼养殖基地和原材料供应基地。目前,台山鳗鱼养殖产量占广东的近九成、全国的六成。2019年,“台山鳗鱼”入选“粤字号”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榜,以141.6 亿元品牌价值位列水产类品牌之首。
采写:南都记者 罗韵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