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任何一个王朝女性的权益都是值得人们关注。在男女平等这条路上人们走了将近2000年的道路,也许还会走更久。
481年,克洛维成为法兰克部族的酋长。并且在486年打败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位统治者。成功建立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王国在刚建立的时候,还是部落体系,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多少文化底蕴。在法律上也是如此。克洛维希望能够改变这一点。
当时,在法兰克王国,一共有两种法律。一种是罗马统治时期遗留的罗马法。另外一种就是习惯法。
罗马法已经不能再出现,因为法兰克王国本来就是灭掉罗马以后才立国。朝代刚刚开国的时候,总是要换一部法律。法兰克王国也不例外。
至于习惯法就更没办法,因为习惯法当中会有很多让人感觉到非常无语的法条。这些法条如果真的实施,会严重影响法兰克王国的统治。
克洛维非常想要浸泡一个属于自己的成文法典。既不是罗马法也不是习惯法。公元6世纪初期,法兰克帝国领导者开始召集贤能,正式编纂法典。
《萨克利法典》正式出现。需要说明的是这部法律虽然是一部成文法,但是他还是保留了很多以前王国的习惯法。部落习惯没有完全退出。
在法典当中,有很多关于女性权益的说法,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基督教在欧洲中世纪占据绝对统治地位,所以女性地位一直都很低。
在基督教当中,曾经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亚当和夏娃受蛇的诱惑,偷吃禁果。上帝不允许亚当和夏娃谈恋爱,他们认为上帝的信徒应当绝对纯洁。
可是亚当和夏娃还是做了这种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人类本身就是有罪的,必须赎罪,才能在世界上生活下去。
而作为引诱一方的女人,可能有更深的罪孽,在欧洲中世纪女人的地位一直不高。
在欧洲中世纪,女人具有土地的继承权,只不过有一种非常特殊的土地,那就是口粮田也许是这种土地拥有某种特殊的象征意义,法典规定,该项土地只能由男性继承。
除此以外,所有土地会按照子女父母、父母的姊妹这样的顺序来继承。虽然说该项法律在继承权上并不公平,但是也改变了女性不能继承土地的传统说法。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发展也给予了妇女有限的权益,包括他们允许话寡妇再嫁,并且提倡保护妇女的生育能力。
这一点和中国的很多法典有很多相似之处,因为在中国人看来,后嗣是维持一个王国,或者维持一个家族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一个家族出现某一脉绝嗣的情况,那么一定会从兄弟当中过继。
只不过相较于正常妇女而言,寡妇还是比他们要更加艰难。在娶寡妇之前两方都要接受一定的政治审查,并且男方必须要具有一定的财产。
这种行为让寡妇再嫁的可能性变得非常小,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冒着被审查财产的危险娶别人。所以在中世纪法国,如果你成为寡妇,一般就意味着你只能守一辈子了
同时,该法案强调生育年龄女性的权益保护,而那些已经过了生育年龄或者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权利。
到了中世纪后期,法典又被搞出新的话题。在法典当中,有一条法令,对女性继承土地的事情做出限制。
这种限制被中世纪后期的人们拿来说明王位继承权的问题。他们觉得女性连土地都不能继承,更不要说皇王位。
但是其实《法典》并不是这样规定。女性其实是有土地继承权。只不过没有一种特别的土地继承权
虽然目前对于那种土地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学界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说法,但肯定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
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时欧洲的王位继承比较混乱,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知道结果的争斗。继承权争夺当中也有女性的影子
所以很多男性就对于继承王位的法律觉非常不满,一到继承王位的时候,什么儿子呀,孙子呀,表姐呀表妹呀,女婿等等都会过来分一杯羹。这样搞的事情非常复杂。
欧洲很多王位继承人都想要赶紧把事情搞得简单一点,把事情搞得简单一点的办法就是把女性面排除。一旦把女性从这里面排除出去,那么竞争对手就会少很多
所以他们把法典当中,女性不继承特殊领地的说法,当做女性不得继承王国的依据。就这样这部法典在中世纪被人放上神坛。认为这部法律有多么多么好。
其实哪怕是法兰克王国的国王自己,都不敢说这部法典有多么好,一切都是政治需要。
法典在中世纪被捧到很高的位置,但是我们现在在看直播快递的时候还是要以一种比较客观的方法来评价这个法典。
这个法典给了女性一些保护,但是非常有限。想要在那个时代有一不公平的话,你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对于法典本身来说,法兰克国王只是想要一部成文法,其他的事情他本人并不在意。
对于法律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公平。公平意味着判断一个人是否胜诉、是否犯罪,标准应当是对方是否占理,是否对法条有所违反。任何一个人都不应当因为他们出生时所拥有的一切而被法律特殊对待。
在古代,没有一部法律能做到这一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只会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统治阶级看来,和他们作对的所有阶级都不是“人”。只是敌人。这些人自然无权获得任何权力。
欧洲中世纪和我国封建社会相似,大部分权力和财产都被孔武有力的男性占据。对于女性来说,他们更多任务是在家中做好和家有关的事情。
不过,这部法典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女性继承权和保护女性的权益。然而后者是出于对人口的维护,不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
欧洲中世纪是一个特别的时代,无论男人女人都过得不是很好,只不过相对而言,女人过得更糟糕一点。他们被排斥在权力体系之外,这种权力体系只为制定他们的人服务。女人自然很让维护他们权力的法典出台。
这部法典只是一部普通的成文法,对于欧洲人来说,这部法律并没有多么先进。对于当初制定他们的法兰克王国来说,可能确实是一种进步。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成文法。
这部法典是一个在特殊时期被捧上神坛的法典。它的产生,对法兰克王国有一定作用,但是这个作用并不大。
后来,法兰克王国的分裂更是说明,在法兰克王国确定这部法典以后,他们还是有很多竞争者,哪怕只是男性继承人,也会有很多争端。
这部法典实际上是欧洲中世纪社会的一个缩影,对于欧洲人来说,妇女权益如何并不重要。我们也不能指望一部中世纪的法典,能倡导男女平等。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对于法律人来说,他们不会允许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