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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国务院大督查第一督查组
在山西太原调研发现,
该市部分学校存在“变相推销‘平板+资源’,
不交8800元孩子难进‘智慧班’”的问题。
目前,太原市委教育工委
已开展调查整改工作。
民小生发现,
花钱买平板进“智慧班”这事儿,
并非第一次听说。
先说说最近太原的这个8800元……
据山西太原市六十三中高一学生家长反映,在7月下旬举行的新生报到会上,校方发表简单的欢迎致辞后,用大量时间介绍学校与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智慧课堂”。
“会上说,‘智慧课堂’使用的是某所中学网校的相关产品服务,主要用于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等。高中三年平台及资源使用费原价13200元,一次性缴纳可以享受优惠,实际缴费8800元。家长如果购买资源,公司‘赠送’一台定制平板电脑,而且孩子也能进入‘智慧班’。”该家长说。
看似“自愿购买”实则“强买强卖”
督查组经探访后发现,开设“智慧班”的并不止六十三中一所学校,类似学校采取的办班手段、宣传方式大同小异。
△图为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学校教室内的充电柜。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供图)
假借名义,进行“组团式推销”。据了解,去年7月该校就曾召开“高一‘智慧班’建班说明会”,该校校长及某网校教研院副院长分别介绍了“智慧班”教学特点、平板功能及操作培训安排等。
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择校费”。太原市第十五中学相关负责人称,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设立2个“智慧班”,一届学生在百人左右。学校在该校招生分数线下,还有一批面向特定学校、分数稍低学生的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只会在这批分数“不达标”的“定向生”内宣传招收“智慧班”学生。
范围蔓延,波及义务教育阶段。太原市第十一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校初中部全部购买了龙之门价值5800元的网络学习资源。据太原市教育局介绍,迎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尖草坪区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等也在效仿开设“智慧班”,这两所小学部分班级采取家长自愿一次性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缴费价格在3000到4000元。
督查组回应
为此,督查组表示,山西部分学校在推行“平板教学”过程中,存在暗示和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网络学习资源和捆绑销售的平板电脑问题。
督查组认为,这些学校的做法,还存在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损害青少年视力、违规按“平板教学”分班等问题,且强制推销容易滋生腐败。值得一提的是,利用信息化进行教育改革创新是大势所趋,但不应将成本转嫁给学生和家长,把难以支付“平板资源费”的学生拒之门外。同时也应注意保护学生视力,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再来说说这5800元……
去年,云南省普洱市一所中学也曾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将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个“智慧班”的719名学生按照5800元/套标准购买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资源服务。
云南省政府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开展核查。普洱市责令停止违规行为,清退全部收费。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国家保障全体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于法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强调,“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公平是教育的底线,
对义务教育来说更是如此
为了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无差别、无负担接受教育,国家层面不仅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不收学费、杂费”,且三令五申不让搞差别教学,严禁分重点班与普通班。
个别学校以开设“智慧班”之名变相卖货,增加了家庭负担,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倘若再以此为据分配师资力量,人为设置学生平等接受教育资源的门槛,无疑是对教育公平赤裸裸的损害。
义务教育不能因“财”施教,学生也不是学校牟利的工具。对此类违规行为,必须严查狠打、常抓不懈。除了国务院督查组明察暗访,在日常中也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特别是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让那些违规的学校、企业真切感受到带电的“高压线”。
三令五申禁止,
还有人“顶风作案”,
把教育当“生意”?
坚决杜绝“买平板电脑进‘智慧班’”乱象,
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叫停、治理各种收费乱象,
让优质教育惠及每个孩子,
守好教育公平的底线!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光明网、长安观察、法治日报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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