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一期裁判评议工作。其中在中超第11轮,申花客场3-1击败梅州的比赛中,足协评议刘诚宇进球应无效,而朱辰杰手球非犯规。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11轮,梅州客家vs上海申花,比赛第45分钟,梅州客家10号队员进攻中在对方罚球区内传球,球疑似接触上海申花5号队员手臂,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视频中无法清晰证明球是否与上海申花5号手臂有接触。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即使球与上海申花5号手臂有接触,但由于其手臂已经张开,且无法预期球从距离很近的同队队员脚下反弹变向而来,也不应视为手球犯规。评议组最终认定,支持和尊重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11轮,梅州客家vs上海申花,比赛第60分钟,上海申花队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上海申花队踢出角球,之后4号队友头顶球时,上海申花27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并且与对方队员持续进行拉扯,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按照竞赛规则,应视为在越位位置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上海申花队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var必须对此越位犯规进行查看和介入。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漏判越位犯规。var未介入错误。
对于足协的评议,球迷们表示:
“梅州要是因为这三分降级怎么办 如果梅州因为没拿到这三分降级那谁来给梅州补啊。”
“你们神仙打架,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梅州?”
“第一球就是越位+手球,真服了这逆天裁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