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走在大街上,有一个人突然打了你一巴掌,请问你可以还手吗?答案是不能还手。如果你还手了,警察就会判定你们是互殴,你打伤了对方,不但要赔偿医疗费,而且还有可能被拘留?这件事说起来是不是非常的可笑,是不是非常的荒唐?自己被打了还不能还手,还手了就会被认定为互殴,这是什么逻辑呀?这种非常荒唐的事情在我们这个社会经常发生。
警察的这种不负责任的判罚所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个严重的后果主要表现在这个糊涂的判罚掩盖了谁是这件事的挑起者,谁是元凶。所以,判罚前一定要分清楚错误的一方和无过错的一方,然后由错误的一方承担所有的后果,当然防卫过当除外。这个非常重要,因为这样可以震慑首先打人的一方不敢随随便便出手伤人,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恶性斗殴事件的发生。而这个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判为互殴,实际上是保护了首先打人者,受伤害的是那个走在大街莫名其妙被打的人,这是模糊了是与非,黑与白的荒唐判罚。
如果你问法官自己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地被打怎么办?法官会说,你要尽量躲开,然后寻求保护,或者起诉这个打人者。这个回答是非常荒唐的,也是非常愚蠢的。试问,当时这个被打的人如果躲不开怎么办?不是继续挨打吗?在那种情况寻求保护还来得及吗?自己被打成了重伤然后再起诉对方,即使赔偿了医疗费,但是自己被伤害的事实已经形成,该怎么讨回公道?想一想这是不是非常的荒唐?
让我们再说几个这种荒唐判罚保护坏人的例子,假如一个流氓在调戏一个女子,你敢不敢去解救这个女人?这你要好好地思量一下了,如果你血气方刚,脑袋一热想着见义勇为,开始了勇斗歹徒,打成平手算是互殴,你打伤了歹徒就会讹的你倾家荡产,歹徒打伤了你,你自己住院遭罪。请问这几个后果有哪个是对你有利?答案是哪种结果都对你不利。你一定会大呼冤枉,我这是见义勇为呀,我这是做好事呀,不但没有好报,还要承担如此倒霉的后果。对不起,没有人听你在那里喊冤,最终你还是要遵从法官的判罚,该赔款赔款,该住院住院。
试问,这样荒唐的事情人们见的多了,谁还敢见义勇为去帮助正在受伤害的弱者?一个老人摔倒了,谁还敢上前去扶?因为人们都害怕被讹的倾家荡产。自己的东西被盗,请问你敢不敢去追,答案是不要去追?如果你去追,偷盗者被车辆撞死或撞伤,后果全部由你负债,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慢慢地,人们发现这样荒唐的判罚其实是在保护社会上的坏人,保护的是施暴者,它所产生的恶劣后果需要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因为这样的判罚会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敢出手帮助别人,都不敢出手制止正在发生的伤害行为,都不敢对社会上的坏人坏事进行勇敢地反击。它会让恶人更加地肆无忌惮,更加地嚣张跋扈。最终的结果就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在大幅度地滑坡,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在变的自私狭隘和冷血,社会上的坏人更加地肆无忌惮,社会上的好人正在变的噤若寒蝉,自己的利益遭到侵犯也不敢奋起反击。
慢慢地你就会发现,这个社会上 的男人们心中没有了正义感,他们的骨气血性和尊严正在一点点地消失。我就想问法官一个问题,当我们的男人都变的没有了血性,没有了正义感,我们的国家也就没有了血性,没有了尊严,当敌人打到我们的国门,在践踏我们的国土,在屠戮我们的同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上告联合国?请求这个没有一兵一卒的联合国来给你主持正义?你自己摸着良心说,联合国能够办到吗?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如何才能得到保护?我们国家的尊严如何才能得到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