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都察院左都御史与六部尚书相比,谁的地位更高、权力更大?

清朝沿袭前代,各类机构设置运转已经非常成熟和完善。其中朝廷的主要行政机构为六部,也就是平时提到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而行政机构之外还有监察和司法机构,监察机构为都察院,司法机构则为大理寺。

六部中的刑部与都察院和大理寺又被合称为“三法司”。朝廷遇有重要重大案件,一般会安排三法司联合审理,俗称“三司会审”。

对于六部而言,其主要长官为尚书,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事务,品级一般为从一品,特别重要的部门比方说吏部、户部等,一般还会高配为殿阁大学士,成为正一品,但这种情况不是每个尚书都会有,而且即便高配也不是尚书的级别高,而是大学士的级别高。

都察院来源于早期的御史台,明清以后更名为都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主要职责为监察、弹劾和建议,其主要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清代时的品级也为从一品,这一点与六部尚书品级相当。

在我们的印象中,似乎六部尚书的存在感要远高于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这一点无可厚非,毕竟六部为主要的行政机构,国家的施政纲领要通过这些部门布达地方。

但这并不意味着都察院的地位就比六部低。首先来说,都察院的主官与六部尚书品级相当,而都察院的职责为监察、弹劾等。可不要小看这个监察和弹劾。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般为各省总督的兼衔,正因为有了这个兼衔,总督才被朝廷赋予了监察、考核乃至于弹劾地方各级官吏的大权,换句话说这些官员干得好不好,总督兼任右都御史或者巡抚兼任右副都御史后将拥有很大的话语权。

总而言之,六部尚书与都察院都御史品级相当,不过六部存在感要高于都察院都御史。若论权力,六部尚书在其分管领域话语权很大,而都察院都御史则是在监察百官方面话语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