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将佗(五父)视为二人一样,《史记》也将太子悼(偃师)分为偃与师二人。《史记》所说是否有误?势必要作一论证。
《左传•昭公》载:“八年春,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哀公有废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过杀悼太子偃师,而立公子留。”意思是说:陈哀公的第一夫人郑姬生了悼太子即偃师,第二夫人生了公子留,第三夫人生了公子胜。第二夫人受到宠幸,故而公子留得宠,哀公把留托付给弟弟司徒招和公子过。哀公患有长期不愈疾病,鲁昭公八年即陈哀公三十五年(公元前534年),三月十六日,司徒招、公子过借哀公病杀了太子悼(偃师),而立公子留做了太子。
引文清楚地说明,哀公娶了三位夫人,各生一子;悼太子偃师,为陈哀公早立的太子,被两位叔叔招和过所谋害。
对于太子悼(偃师)这个人,《史记•陈杞世家》却有不同的记载:“(陈)哀公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郑(女),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师),立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招卒立留为陈君。”此说与《左传》不同的是,哀公有两姬两妾,各生一子,共四子。即将姬及太子偃师均一分为二人。
《陈氏世系源流》对此评说:“《史记•陈杞世家》云两姬,又分偃师为二人亦恐有误,今依《春秋》经、传悼太子偃师为一人之说编之”。笔者赞成这一观点,其依据如下:
一、三妻妾三子说
《左传》陈哀公“三妻妾三子”之说为多种陈氏宗族谱所记载,悼太子偃师为郑姬所生。“悼”为“偃师”之号,或“悼名偃师”,有的陈氏宗族谱单独用“偃”或“师”,当属“偃师”之简称。
二、有“偃师”姓氏说
《舜裔源流》在《陈氏各支族姓氏》中载:“偃师氏,《广韵》及《元和姓纂》均谓‘偃师氏,陈悼太子偃师,其后代以王父子为氏’。”这里把“偃师”视为悼之“字”。字也好,名也好,“偃师”总之是一人,并为后代之姓氏。
三、有“偃师”之地名
今河南“偃师”市,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其地名是否为陈国太子偃师之后人移居于此而命之?不敢妄言,然知唐高僧玄类俗姓陈,为偃师缑氏人,又为陈胡公后裔汉太丘长陈实之后。今偃师市城关、首阳山等数乡镇有陈氏三千人,系宋仁宗时宰相陈尧佐之后代。虽不知以上人与陈哀公太子偃师有否直接关联,但其地名“偃师”一字连用,已为专用名词。
综上所述,当可断定《左传》之说——太子悼(偃师)是一人,《史记》之说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