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福州市住建局发布了一个公告。
大概意思是,住建局收到了中央给到1.3亿保交楼专款,然后通过银行打给了相关房地产公司(已经失信,账户被法院冻结),让他们抓紧时间盖房子,早点给业主交付。
而且打了招呼,一定要转到位。
结果法院却从中间截胡,很快钱就划给了相关房地产公司的债主——hr。
这就导致中央给地方的保交楼专款实现不了“保交楼”目的。
这里面就牵涉到一个问题:
法院怎么敢划走这笔专款的?
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有关债权方提前知道有这笔钱,和法院商量好了,钱一到账,赶紧先划给债主。
这事看似是一个债权清偿先后的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利益矛盾问题。
打个比方,古代上面发赈灾粮,结果一国舅说,发粮的人欠我钱,所以半道把赈灾粮给运走了,坐视灾民继续受饿……你觉得合理吗?

福州市委很憋屈,毕竟债主企业不是一般的企业,最后只能向银行开火。
间接地,也是向法院、向这位大债主开火。
好,这个问题先放一下,看下一个问题。
最近,审计署提交了《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多项挪用资金问题,金额高达1325.97亿元!
几组数据,触目惊心。
一 :9个地区违规举借20.29亿元,主要用于亮化工程、楼堂馆所等禁止类项目。
二 :7省虚报支出完成情况464.35亿元。
三: 92个地区挤占挪用资金651.8亿元,主要用于“三保”、偿还国企债务等。
四 :70个地区闲置或损失浪费189.53亿元,主要由于超需求发行债券等。
这里面的大头,就是地方挪用资金的问题。
教育资金上:11省159县中,有110县通过直接挪用、虚列支出等手段侵蚀补短板资金40.89亿元,有的用于偿还政府债务。
养老保险金上:25省发现各类问题金额601.61亿元,414.08亿元被挤占挪用或骗取套取,13省将406.2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等,挪用于“三保”支出、偿还政府债务等。
惠农财政补贴上:16省175县截留挪用41.64亿元,用于偿还当地政府债务、发放公职人员工资等。
至2024年6月底,拖欠相关地区农户补贴资金平均一年,最长九年。
从通告看,被挪用钱大部分都去了两个地方:
地方债务、“三保”。
所谓“三保”,主要是给公职人员发工资。
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
中央给地方的很多拨款,本来是用于老百姓的,结果被地方截胡了,发给“自己人”了。
而且这种现象不是今年才有的,去年审计署的报告就披露了66个县把中央给农村地方的19.51亿学生营养餐,挪用到了偿还债务、发工资上去。
我只能说,《铁齿铜牙纪晓岚》电视剧里,王刚老师演绎的那段台词真的是过于经典。
这也解释了近几年为什么地方“罚款性收入”越来越多,“远洋捕捞”现象越来越多的原因。
归根到底,就是为了“钱”。
“有些事不上秤没有二两重,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
织造局说自己把钱都给宫里了,但实际上,宫里压根就没收到这笔钱。
宫里说改稻为桑早就备好了赈粮款,结果淳安百姓愣是没吃上米。
复杂啊,复杂。
回到开头福州银行的案例:上面专款专用的钱怎么就到不了业主手里?
因为法院的头上还有一片云。
另外一层,为什么当初老百姓买房的血汗钱,会变成烂尾楼,监管资金账户怎么就被挪用了?
因为银行的头上又有一片云。
有些话不方便展开说,我只能抽象地说几句话: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建设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必须要敢于打破一些群体和地方的利益,敢于刀刃向内、拨云驱雾。
否则,法治国家的过程,必然是磕磕绊绊、难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