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哲学家巴鲁克·斯宾诺莎曾说过:“欲望正是人的本质”,每个人内心都有欲望,爱情本身也是满足内心欲望的过程。很多时候,越是禁止的,人们就越想去尝试,当内心的欲望被勾起,人们就会逾越伦理道德的限制,做出许多荒唐的事。
54岁的李大妈就有一个比自己小10岁的情人,李大妈和丈夫在一起生活几十年,眼看一双儿女都已经结婚。可她却不顾脸面和一个44的情人同床共枕,让丈夫饱受折磨。当然李大妈这么做也有她的理由,原来李大妈的丈夫早就因为生病失去了男性生理功能。
生活在农村的李大妈和刘大叔家里有几十亩地,两人平时靠种地就能满足生活所需。一双儿女住在城里,分别成了家,不需要两人的帮助,时不时还能给夫妻俩寄点钱,带点补品。按理来说夫妻俩的生活应该过得平淡且幸福,可李大妈却不这么认为。
早几年,刘大叔因为一场重病住院,差点离开了这个世界。李大妈和两个孩子下定决心给刘大叔做手术,最终刘大叔捡回了一条命可却从此失去了男性该有的功能。也正是从此之后,刘大叔再也没有给过李大妈幸福。
两个孩子对此不以为意,他们认为父母已经50多岁,对这方面的需求几乎没有,就算父亲身体有问题,也不会造成多大影响。可李大妈作为当事人,却对这件事非常不满。原来李大妈年纪虽然大了点,可对那方面的需求却很高。
刘大叔住院前,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进行夫妻生活,刘大叔虽然很辛苦,但为了夫妻感情,只能尽力满足妻子。如今刘大叔失去了生理能力,李大妈每个晚上都感觉寂寞难耐,夫妻俩甚至干脆选择了分床睡。
刘大叔早上起来看到妻子憔悴的面孔,内心既自责又愧疚。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原本憔悴的李大妈却变得精神焕发,面色红润了起来。刘大叔还以为妻子吃了什么补品,内心也为妻子感到高兴。
可渐渐的村里就传出了一个流言,说李大妈和村里一个丧偶的中年男人有染,两人在野外偷欢时被人撞见。流言穿得有鼻子有眼,甚至连李大妈背后的一颗痣都清楚的说了出来。这让刘大叔不得不信,他的内心非常痛苦,自己和妻子结婚十多年,妻子为什么要背叛婚姻和家庭。
其实刘大叔内心已经有了答案,可他还是想去询问妻子。李大妈也没有隐瞒,她表示自己的确和村里一个44岁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可她却并不觉得有错,反而将所有责任都归咎到丈夫身上,如果丈夫不生病她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夫妻俩在捅开天窗说亮话之后,李大妈便越发嚣杂,甚至直接将情人带回家,就在刘大叔隔壁的房间和情人同床共枕。每到夜晚,刘大叔听着隔壁房间的叫声和呻吟,内心又气又怒,但他却并没有其他动作,一方面是内疚一方面他也不希望和妻子离婚。
刘大叔虽然没有其他动作,但这件事却意外被他的两个孩子得知。刘大叔的儿子女儿得知后,连忙赶回老家质问母亲。李大妈也没想着隐瞒,她还说自己和情夫之间是真爱,并向刘大叔提出了离婚。
刘大叔万万没想到,妻子竟然当着孩子的面说这些,此时的他彻底心灰意冷便干脆同意了离婚。但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离婚可以,不过家里的东西和钱都不准带走。
夫妻俩最终还是走到了陌路,李大妈收拾好自己的衣服准备离开。刘大叔的儿子女儿见状,给母亲塞了两万元,还叮嘱母亲在外面受了苦就回来。对此刘大叔并没有表态,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夫妻俩在不久之后,正式办理了离婚证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大妈和刘大叔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因此不需要通过法院这一程序,只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就能直接离婚。鉴于夫妻俩的孩子已经成年,因此不需要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李大妈自知理亏,因此自愿净身出户,将财产和房子都留给刘大叔。
两人办理完离婚协议后,李大妈就和情人离开了村子,两人说要去南方打工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对于李大妈的离开,刘大叔没有发表什么看法,只是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抽烟,次日一早邻居在刘大叔家门口发现了满地的烟头。
回顾这桩婚姻悲剧,其实无论是刘大叔还是李大妈都有自己的苦衷。刘大叔为了满足妻子,累坏了自己的身体,在失去生理功能后,还遭到李大妈和情人的羞辱,可谓是饱受折磨。在这种情况下,他要求离婚也情有可原。
至于李大妈,虽然丈夫失去了生理能力,可这绝对不是她出轨的理由。无论如何,出轨都是违背法律,有悖伦理道德,且深深伤害家人的行为。李大妈出轨,不仅伤害了刘大叔,还间接伤害了两个孩子,就算最后李大妈和情人在一起,她们的将来也注定不会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