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兩百多家網約車平台公司獲得了經營許可,但每個月訂單量超百萬單的平台則屈指可數。是人們對共享出行的需求降低了還是網約車平台數量過於飽和?截至2021年年底,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全國使用共享出行的用戶規模超四億,較過去增長了8733萬。同時,網約車平台所收到的訂單信息也在穩步上升,這意味着人們對共享出行的需求仍在持續增長。因此,導致各家網約車平台的訂單量不高的原因可以歸結於公司內部缺乏技術和外界的流量扶持。
在這網約車平台數量迅速膨脹的時期,高德打車平台率先推出了聚合打車模式, 一種共享出行的新業態。聚合平台的性質類似於中介,其主要的目的是將自身的技術和流量分散給各個接入合作的網約車平台。有權威人士認為,聚合模式的發展為線上交易提供了「場所和機會」,是連結第三方平台和用戶的重要連接點。高德打車平台發揮了自身原有的技術,流量及知名度迅速打開了聚合共享出行平台的大門,為數十家網約車平台提供了生存發展的空間,優化了網約車市場環境內的行業結構,實現了合作共贏的局面。
對於共享出行的受眾群體來說,相較於普通的網約車平台,聚合平台就會顯得更加便利。用戶無需下載多款打車軟件,就能夠在一個平台得到多種信息服務,例如高德打車平台,乘客可以同時呼叫各平台的網約車,不論種類和車型。但聚合平台中的各網約車平台的資質是否合格也是大眾一直在考慮的因素。因此,聚合平台權責需加強對接入公司的資質審核,嚴格要求接入的網約車平台都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營業,並清理所有不規範的車輛和人員。
專家們普遍認為,聚合平台和網約車平台不一樣,所需承擔的責任也不同。網約車平台是承運人,需持證經營;而聚合平台則提供信息服務,是作為中介的角色,需仔細審核接入的第三方公司,保證消費者權益。總的來說,聚合平台首要的職責就是確保接入的網約車平台公司的資質是符合市面上的需求的,以及保障所有用戶的信息安全與出行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