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教育培訓期間
對這些行為說「不」
幹部教育培訓不僅是增長才幹、錘鍊黨性的「加油站」,更是檢驗作風、展示形象的「試金石」。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教學環境,確保培訓取得實效,要堅決對以下行為說「不」。
違規吃喝
學員在校學習培訓期間,應按規定住在學員宿舍,嚴禁教學活動日私自在外住宿。應在學員食堂就餐,教學活動日一律不準飲酒。嚴禁參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響學習培訓、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飲酒和娛樂活動。學員之間、學員和教師之間、學員和工作人員之間不得相互宴請。班級、支部、小組不得以集體活動為名聚餐吃請,嚴禁酗酒、滋事。
言行不得體
學員外出參加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等活動時,必須着裝整潔,言行舉止得體,注意自身形象。不準警車帶路,不接受任何宴請,嚴禁飲酒,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按規定繳納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不得參加與學習培訓無關的活動。
收受禮品禮金
學員不準接受和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紀念品、土特產等,不得在校接待以彙報工作、探望為名的各種禮節性來訪。學員之間不準以學習交流、對口走訪、交叉考察、集體調研等名義互請旅遊。
無故曠課
學員必須集中精力學習,學習培訓期間不再承擔所在單位的工作、會議、出差、出國(境)考察等任務,不得無故曠課,不得擅自離校。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累計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學時1/7。雙休日、節假日外出必須報備,按規定時間返校。
代寫抄襲
學員必須端正學習態度,自己動手撰寫發言材料、學習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準請人代寫,不準抄襲他人學習研究成果,不準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不得留公車駐校,不得借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伴讀」。
搞「小圈子」
學員在校期間及結(畢)業以後,不得以同學名義、以任何形式拉關係、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也不得確定召集人、聯繫人等開展有組織的聯誼活動,不得利用同學關係謀取私利。
借培訓名義公款旅遊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在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中列支風景名勝區等各類旅遊景點門票費、導遊費、景區內設施使用費、往返景區交通費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培訓紀律嚴守,清風正氣長存。切勿因違規之念、不當之行,讓培訓之路「短路」,失守紀律底線。挺紀在前,務實奮進,方能充電賦能、行穩致遠!
整理自《幹部教育培訓學員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來源:共產黨員微信-燈塔黨建在線-煙台黨建-蓬萊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