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特殊台賬,牽出運管所行政處罰亂象!他的貪腐詳情披露!

3月22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發佈《廉播丨一本特殊的台賬》,披露了雅安市雨城區運管所原所長孔德泉執行「潛規則」,貪污腐敗的詳情。

一本特殊台賬,牽出運管所行政處罰亂象雅安市雨城區運管所曾有這樣一本特殊的台賬,叫作「非法客運處理簽字台賬」。從2013年開始使用到2019年雅安市運管處收回行政處罰權為止,台賬載有關係人處罰記錄上百條,同一類型處罰事項的處罰金額最高相差5000元,涉及區運管所違紀違法工作人員6人。為什麼行政處罰會出現這麼大的差距?為什麼會催生出這樣一本台賬?

原來,2013年到2019年期間,雅安市雨城區運管所正是孔德泉擔任所長,他曾在車管所執行了這樣一條「潛規則」。他默許了從處罰對象到關係人,再從關係人到所領導,最後從所領導到執法人員的說情打招呼程序,在8000元到10000元的處罰限額內,處罰可以打1000元到3000元的「讓手」。所謂的「讓手」就是由區運管所在實際處罰環節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實際上是將制度的安排變相用來經營「人情」。在這段時間裏,雨城區運管所個別工作人員為了「人情」,還形成了可以隨意幫助擬處罰對象捏造家庭困難、舉報立功等不實事由用以減輕處罰、規避監督的不良風氣。

四次黨紀處分,他依然不知悔改、錯上加錯

按理說,對明令禁止的事項,單位「一把手」應該起到絕對的帶頭示範作用。而孔德泉作為所長,沒有以身作則卻帶頭在執法中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翻閱其個人簡歷,不難發現,孔德泉形成這樣的作風,實際上是積弊甚久、漸演成習。案發前,孔德泉一共受到過4次黨紀處分。第一次,發生在2007年,孔德泉時任雅安市雨城區望魚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時。2007年,孔德泉到雨城區望魚鄉擔任黨委書記的第二年,因為未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解決村民違法建房問題,違反了工作紀律就受到了黨紀處分。2009年,孔德泉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2年,孔德泉在雅安市雨城區政府辦擔任黨組成員、應急辦主任後,因在一起安全事故中履職不力違反了工作紀律,再次受到黨紀處分。對這三次黨紀處分,孔德泉雖然表面上接受了組織的處理,但他都固執地認為是自己「運氣不好」才會被「抓到現行」,因而從未在自己的思想根源上找原因。

2013年,孔德泉擔任雨城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由於工作環境和工作對象的改變,接觸到的商人老闆增多,受到的「圍獵」吹捧增多,他的心態也逐漸飄飄然起來。2018年,是孔德泉在雅安市雨城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擔任所長的第六個年頭,因為雨城區發生了一起較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孔德泉因為履職不力第4次受到黨紀處分。但他並沒有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心生怨恨,甚至在組織送達立案通知書後,將其撕毀。「在我過去多次犯錯的過程中,領導找我談了很多話,同志們也給了我很多幫助,但是我都沒有很好地把他們的幫助(轉)化為自己改正錯誤的動力,(轉)化為自己改正錯誤的決心,而是繼續在錯誤路上越走越遠。」此時的孔德泉反而把組織對他的教育挽救變成了對組織的埋怨,任由錯誤思想在心中滋生蔓延。眼見一些運輸公司老闆生活奢靡,開豪車,高消費,他在行為上也變得更加放縱起來。「看到他們闊氣的生活,高檔的消費,讓自己貪慾之心膨脹。」頻繁出入飯局迷失自我收受他人錢財,違規領取分紅

孔德泉頻繁出入各種飯局,和不法商人在酒桌上推杯換盞,接受不同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煙酒和購物卡。據統計,2016年至2023年,孔德泉在擔任區運管所所長期間,先後收受各種名貴白酒共44瓶、紅酒6瓶、金額不等的購物卡共20張。

孔德泉:既收受他人的錢物,又在逢年過節收受服務對象的禮品購物卡,還存在以其他方式收受服務對象的一些禮品禮金,違規辦企業等行為。不僅如此,孔德泉還與張某等人合夥投資電站。在雨城區全面開展國家公職人員投資入股企業清理整頓期間,孔德泉為規避整頓,將持有的電站股份虛假轉讓給他妹妹,但實際仍由其本人享受電站的收益分紅和進行股東決策。在電站經營期間,孔德泉從電站違規領取分紅10餘萬元。在吃吃喝喝觥籌交錯中,孔德泉完全迷失了自我,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在與商人老闆打交道的過程中,孔德泉霸氣十足的一面也體現得淋漓盡致。

鋌而走險收受賄賂,他最終鋃鐺入獄

2017年,商人鄭某某和韓某的公司在雅安市推廣安裝客運車輛和貨運車輛的監控系統。為了拓展自己在雨城區的業務,作為公司小股東的韓某就首先找到了孔德泉,請求其幫助。韓某找到孔德泉說明來意後,表示可以每安裝一輛車的定位系統就給孔德泉每年50元的提成。孔德泉算了一下,發現每年只能拿5(萬元)到6萬元,他對這樣的報價並不滿意,就告訴韓某,讓能夠做主的人來和他談。韓某將孔德泉的意思告訴了公司大股東鄭某某。鄭某某心領神會,再次找到孔德泉,並提出只要公司能夠承攬業務,每年都會分兩次給孔德泉送上各5萬元現金。對於這樣赤裸裸的腐蝕,孔德泉欣然接受。後來,在孔德泉的幫助下,該公司順利承接了雨城區客車和貨運車輛的監控系統安裝業務。鄭某某也如約送上第一筆現金5萬元。孔德泉:當我第一次收別人錢的時候,手裡拿着錢,心裏確實忐忑不安,手還會微微發抖,回家後整夜都沒有睡好覺,翻來覆去想着這樣下去,今後將毀了自己。

雖然有這樣的擔心,但孔德泉還是自欺欺人地認為,送錢「只有他知我知」,不會被組織發現。很快,到了這一年的下半年,因鄭某某和韓某的公司經營低於預期,於是,鄭某某在第二次送錢時,只給孔德泉送去了2萬元,立刻引起了孔德泉的強烈不滿。當孔德泉收到這2萬元後,非常地氣惱。他斥責鄭某某不講信用,說話不算話。鄭某某隻好馬上又給孔德泉送去了3萬元補齊,孔德泉才滿意地收下。隨着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孔德泉在收受這10萬元後開始有些坐立不安,但又不想放棄這唾手可得的利益。為了掩蓋其非法收受賄賂的事實,他讓鄭某某偽造自己入股鄭某某公司的虛假證據材料,做好日後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的「一手準備」。而擬定這份虛假入股協議的時候,孔德泉和鄭某某也是各懷鬼胎,一方面孔德泉想拿一份「虛假」的協議和收條,來為自己收錢打「掩護」,另一方面,鄭某某故意用其他公司名義來偽造這個協議,並將孔德泉的「泉」字,故意寫成「權」字,為自己「留一手」。可見他們之間就是赤裸裸的權錢交易。此後的每一年,鄭某某都會將10萬元如數送給孔德泉。調查查明:在孔德泉擔任雨城區運管所所長期間,鄭某某先後15次送給孔德泉現金共計70萬元。但無論貪腐的行為多隱蔽、手段多「高明」,都只有一種結果:伸手必被捉。2023年11月,孔德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12月,孔德泉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4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其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

「我都多次犯了錯誤,黨組織一次一次地挽救我,一次一次地給予我幫助,但是我沒有珍惜這個機會,沒有很好地讓自己的貪婪、貪慾之心止步,對黨背信棄義不老實,干出自己讓自己今天必須付出代價的違法犯罪行為。直到今天我非常後悔,後悔自己沒有聽黨組織的話,沒有聽黨組織的教誨。」(廉潔四川、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