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6月12日消息,今日下午,紅星資本局從上海金融法院獲悉,此前備受關注的金力泰(300225.SZ)兩任董事長因「增持爽約」被判賠償股民超70萬元一案,在宣判後各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日前,兩名被告袁翔、羅甸已向兩原告全額支付賠償款。
資料配圖 圖據視覺中國
據了解,對於其他投資者涉訴案件,兩被告表示願意在損失核定後,優先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紅星資本局此前報道(詳情點擊:《金力泰兩任董事長增持爽約案細節曝光:「資金雄厚」案外人提供1.5億元,完成存款證明後當日轉回》),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開宣判原告劉某某、鄭某某訴被告金力泰、袁翔、羅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該案是2019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來,全國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監高未履行公開增持承諾引發的證券侵權糾紛案件。
金力泰原董事長兼總裁袁翔以及現董事長兼總裁羅甸,一審被判共同賠償兩名原告投資損失共計78.35萬元。金力泰因盡到基本審查義務,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蔣紫雯
編輯 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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