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教育」再釀慘劇。近日,據媒體公開報道,浙江杭州年僅9歲的天才圍棋少年朱某某,在受到父親家暴後跳樓身亡。多名知情人士稱,曾目睹朱某某父親毆打孩子,「其父親任何負面情緒都會化作在孩子身上的施暴」。
據了解,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治日報》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這樣的悲劇並非個例。僅今年5月,山東青島、浙江溫州都發生了父母管教孩子過程中,毆打導致孩子死亡的案件。
受訪專家表示,在一些父母的認知中,如何「管教」孩子是父母的權利也是義務,而以家庭暴力的方式「過度管教」孩子已涉嫌刑事犯罪。這種家庭教育中的暴力行為存在一定的隱蔽性,需要全社會共同抵制。
類似事件屢有發生
5月20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發佈通報稱,5月18日19時許,接黃島區某醫院報警稱,一男孩受傷送醫,正在救治。民警到場處置,經初步調查,5月18日16時許,王某元(男,35歲)在家中管教打罵其子王某某(9歲),致王某某受傷,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元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多家媒體援引當地醫院一工作人員的帖子稱,男孩疑似因玩遊戲充錢,被其父親知道後用電線毆打,全身淤青。事發後3小時,孩子母親下班回家,孩子說身體不適,其母親隨即帶孩子去了醫院。然而,孩子最終經搶救無效身亡。
距離此次事件發生10天前,浙江溫州居民鄭某某在家中管教9歲女兒胡某某時,對其進行訓斥打罵,致使胡某某受傷,後經送醫搶救無效不幸離世。官方通報顯示,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此前,類似事件屢有發生。例如,今年3月25日,山東威海5歲男童被生母陳某及其男友石某某毆打致死一案開庭。起訴書顯示,因為孩子晚上睡覺晚,兩人商量「狠狠打一頓」以管教孩子,多次毆打孩子面部及胸腹部,最終導致孩子因肝臟破裂及多臟器出血休剋死亡。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追究石某某責任,以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追究陳某責任。
受訪專家表示,作為家長,管教的方式絕不能以暴力代替教育。根據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被界定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應尊重未成年人個體差異,不得實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有律師向記者介紹,不當教育暴力毆打孩子,如果孩子的損傷程度在輕傷二級以上,家長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即使未達到輕傷以上,但警方調查發現家長毆打孩子系虐待,手段殘忍或者虐待造成孩子輕微傷以及經常性地實施家庭暴力,對孩子實施長時間的肉體、精神折磨,情節惡劣的,則可能構成虐待罪。
暴力教育適得其反
在家庭教育中,為什麼有些家長或監護人會選擇「暴力」的方式?
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相關案件中,一些家長在陳述自己動手原因時,常常提到自己是「為了小孩好」「因為小孩做錯事了」。還有些家長表示,是因為自己一時情緒失控,而把火氣發到孩子身上。
在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未成年人學校保護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濤看來,暴力教育是傳統「棍棒底下出孝子」教育理念的一個反映,是一種「馴服」手段和壓制性管理,但是這種起源於專制統治社會的教育方式存在用力過猛的問題,其教育成本往往會超過其教育效果。
「對於兒童的錯誤行為,確實需要給予適當懲戒。兒童不僅需要正向的鼓勵,也需要負向的懲戒來為其明確行為的界限。」任海濤說,但是對兒童的懲戒應當以「負向壓力」的形式呈現,例如嚴肅的批評、罰站等。只要能夠給兒童造成心理壓力、深刻的記憶即可,並非只有使孩子遭受身體痛苦才是有效的懲戒方式。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會理事高豐美表示,在家庭教育中,暴力管教,不僅包括拳打、腳踢等對孩子身體造成傷害的暴力手段,還包括習慣性使用攻擊性語言,對孩子進行貶低侮辱、冷暴力懲罰、高壓式環境等非暴力手段,對孩子的身體與精神造成一定痛苦的管教方式。
「拒絕暴力管教應成家庭教育底線。注意區分暴力管教和適當的家庭教育懲戒。」高豐美說,在教育未成年子女過程中,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人格。而暴力管教忽視了教育性,在法律上屬於家庭暴力的類型,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權益。
任海濤指出,長期遭受暴力教育的兒童會更加容易出現心理問題和行為問題。父母的暴力教育會消解孩子的主體性,家庭環境是孩子學習情緒表達規則和理解他人情緒的最初場所,若父母存在情緒問題,動輒打罵、拳腳相加,則子女更可能採取過度或者不恰當的情緒反應,不利於孩子自信、樂觀和堅韌等品格的發展。
高豐美認為,恐嚇式教育會影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讓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和生理受到雙重傷害。兒童時期在家庭中被恐嚇、被打罵的經歷會使孩子產生心理陰影,不但達不到教育子女的目的,反而讓孩子失去自我價值感,影響孩子的人格發展。這種教育方式還會影響親子關係。在恐嚇式教育下長大的孩子,在自己成為父母后,對於子女的教育感到無助時,往往會延續自己經歷的教育方式,採用暴力管教,形成惡性循環。
完善家庭教育機制
如何才能避免暴力管教,把握好家庭教育的「尺度」?
高豐美建議,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轉變「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觀念,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現代教育理念強調把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主動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家庭教育不只是每個家庭的『家事』,還是『國事』。」高豐美說,家庭教育促進法對政府和社會規定了指導、支持和服務責任,強調政府在家庭教育中的公益性責任,包括政策支持、教育支持、資源支持等。充分調動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婦聯等相關部門參與家庭教育,互相配合和支持,比如學校在促進家庭教育中幫助父母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傳授家庭教育的知識和方法,形成家庭主責、國家支持、社會協同的家庭教育聯動機制。
她進一步提到,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依法進行家庭教育。為此,應進一步明確法治化的家庭教育指導路徑,積極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
「要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對不恰當家庭教育行為進行督促和監督。」高豐美說,比如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並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通過法治手段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斷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科學有效地對未成年子女開展家庭教育。
原標題:接連有孩子因「棍棒教育」離世 專家稱
拒絕暴力管教應成家庭教育底線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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