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象新聞記者 馮靖雯 陳鄭伊 秦鈺璽
18歲的姜甲儒在法庭上直面入室搶走並販賣他的嫌犯。
這一刻,他不再是18年前那個無助的嬰兒,他可以主張自己的命運。
4月2日上午9:30,山東「入室搶嬰販賣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8年前我無法阻止這一切,18年後我要親手送你們去該去的地方。」姜甲儒稱,想盡自己最大努力讓人販子得到嚴懲,「能在18歲這一年參加庭審,我沒有遺憾了。」
當天18時許,近9個小時的一審結束,法院未當庭宣判。姜甲儒站在法院外,眼神堅定,「我們的目的就是希望人販子被判處死刑。」

回歸「姜甲儒」
4月2日,備受關注的「入室搶嬰販賣案」正式開庭。9時許,姜甲儒身着黑色外套,在爸爸媽媽、哥哥等親人的陪伴下走向法院。
回歸「姜甲儒」一年多時間裏,他曾和媽媽回到河南信陽固始縣姥爺家認親,並舉辦了團圓宴。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姜甲儒喊出了久違的「爸爸媽媽」,一家人終於拍上全家福。
原本屬於他的美好,都在回歸。可過去被搶走的18年,卻無法彌補。
姜甲儒說,雖然事發時才8個月,但對他產生了陰影,「希望人販子受到懲罰」。
「之前也許會膽子小,但現在我覺得不管是為了我家人,為了我死去的爺爺,還是為了人販子不再危害社會,都要站出來,讓他們得到真正的懲罰。」
姜甲儒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犯罪嫌疑人曾有過犯罪前科,「但他們一直沒有把關於我的案件說出來,說明他們可能不止犯下這一樁案子。所以,我上庭之後希望能讓他們把所有事情交代出來,這是最重要的。」
開庭前,姜甲儒的哥哥鼓勵弟弟,希望他內心不要有壓力,不要害怕和畏懼,「我們是正義一方,並未做錯任何事。」

缺失的安全感
案件起訴書顯示,檢察院審查後查明,2006年11月,曾某在得知一對夫婦想要抱養男孩後,產生了偷男孩賣給夫婦的想法,並與呂某、王某共同預謀此事。
本案中的另一名嫌疑人袁某,系姜甲儒爺爺奶奶同村村民,兩家人住宅相距幾百米。袁某向另外3名嫌疑人提供了信息,並帶領他們進行了踩點。
同年12月的一個凌晨,曾某、呂某、王某三人持械採用翻牆入院破鎖的方式,進入姜甲儒家中,在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爺爺奶奶後,將8個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從床上抱走。
次日,被告人曾某、呂某以28600元的價格將姜甲儒賣給涉案夫婦,所得贓款被曾某、呂某、王某3人瓜分。
兒子被搶走後,夫婦踏上了漫漫尋子路。

2024年1月,警方在山東濟寧找到了即將高考的姜甲儒,同時抓獲了當年入室搶走並販賣他的四名犯罪嫌疑人。
令人震驚的是,這是一起熟人作案。四名犯罪嫌疑人之一竟是鄰居,兩家相距僅幾百米。而此前,家人從來沒有懷疑過這位鄰居。姜甲儒的爸爸提到,這位鄰居和他爸爸是平輩的,平時都喊叔,當年事發後,鄰居還對其表示安慰。
喬守芬後來得知,買家距離姜甲儒爺爺奶奶家僅75公里,其曾多次去該村尋找過,卻都沒有結果。
自從孩子被入室搶走後,喬守芬一家睡覺都關兩道門。她坦言,這起事件給家庭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和傷痛。孩子們的心理陰影難以消除,家人們的安全感也再難回到從前。

「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作為受害人,年僅18歲的姜甲儒出席庭審直面4名人販子,為這起「入室搶嬰販賣案」增加了更多關注度。
「他畢竟是一個剛18歲的孩子,讓他一個孩子去面對四個惡魔,18年以後再見面,那肯定是內心又恨又害怕的。受害者是兒子,但是我們會陪伴他的。」喬守芬告訴記者。
「我很感謝我的家人,還有我的媽媽,這麼多年一直不放棄找我,也能讓我在18歲的年紀,能親自來參與審問人販子的過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姜甲儒說,支撐自己的信心除了家人的陪伴,還有正義和法律。
對於首次出庭直面人販子,姜甲儒代理律師李聖在個人社交賬號稱,姜甲儒的表現很勇敢,「他敢面對人販子發問,我覺得他作為受害的孩子、被拐的孩子,出庭是對媽媽的支持,也是對整個尋親群體的支持。」
起訴書顯示,4人在本案被捕前均有案底。3名闖入姜甲儒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曾因為盜竊罪被判刑,其中2人還犯過強姦罪及脫逃罪,被判刑期累計最長的王某刑期達23年。
庭審中,公訴機關表示,四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且手段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應該從重處罰。姜甲儒及其家屬和代理人則表示,四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且均為主犯,希望予以從嚴從重處罰。
此外,姜甲儒一方代理律師提出民事訴訟索賠677萬。
庭審結束後,姜甲儒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四個人販子其中之一當場道歉,「我只會告訴他們,你們永遠想像不到,18年前被你們拐賣的孩子,到現在能夠親自審問你們。我肯定要還我家人、我爺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