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就要結束了,從7月1日起進入下半年,近日各地發布電動車相關新規,電動車在上路時需要滿足“4禁5罰”新要求,包括禁止4種違規車型,同時5種違規行為也將會受到罰款處罰,並且標準明確,一起來了解一下。

7月1日起,這4種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電動車加強管理以後,對上路的車輛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只允許合規車型上路,違規車禁止上路行駛,7月1日起最嚴新規落地,這4種車型不允許上路。
第1種:非法改裝電動車
有些車主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會改變電動車的配置,比如會解除25km/h的限速,會更改電動車電機功率, 把原來400w的電機換成800w,甚至超過1000w,有的還會加裝超規格的電池,提高電池電壓,或者直接把前端改成鋰電,這些都屬於違法改裝行為。

另外的電動車車架焊接貨架,或者給電動車安裝遮陽傘、擋風被,這些都屬於加裝行為,同樣也是不允許的。
不管是電動車的改裝還是加裝,被交警查處,要求恢複電動車原狀,同時對車主進行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會扣車。
第2種:無資質電動車
電動車要想生產,必須要有公告目錄,需要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這樣才可以在車管所註冊登記,另外還要求資質齊全,必須要有3c認證證書、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等等。
如果上面其中一項材料不齊全,電動車屬於無資質車型,這類車輛無法註冊登記,自然也就無法上路行駛。

第3種:過渡期結束的超標電動車
超標電動車不符合非機動車標準,同時也不滿足機動車的國家安全標準,這類車輛只有通過備案登記,上臨時號牌後,在過渡期內上路行駛,如果過渡期結束,車輛禁止上路。
從7月1日起,陝西全省、海南海口等省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官方明確禁止超標車繼續上路行駛,違規上路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第4種:未備案登記的電動車
如果您使用的車輛不符合國家標準,並且沒有對車輛進行備案登記,沒有取得臨時號牌,這類車輛同樣不允許上路行駛,這種車型屬於拼裝車。
使用拼裝車上路,被交警查處將會直接扣車進行強制報廢,同時還會對車主處以罰款的處罰。
7月1日起,將會嚴查這5種違規的上路行為
從7月1日起,除了禁止上面這4種違規電動車上路行駛以外,使用合規車型也需要滿足相應的要求,禁止違規行為,特別是下面這5種違規,被查處的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無牌電動車上路:車輛只有上牌以後才能夠上路,無牌電動車沒有合法路權,禁止上路行駛;
無證駕駛電動車:除了電動自行車以外,其他車型屬於機動車,需要持有相應的駕照才能夠上路;

電動車違法載人載物:使用電動車前要先了解車輛的類型,不同的車型載人標準不一樣,載人要求不同,不得出現違法載人行為,另外載物時也需要滿足相應的規定;
電動車交通違法:騎電動車必須要遵守相應的交規,不允許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各地也開啟了電子眼抓拍,被交警查處將會受到20~50元罰款;
電動車違規充電:使用電動車時,要在小區指定區域充電,使用專用充電樁不允許飛線充電、私拉亂接電線都是違規的。

總結
從2025年7月1日起,電動車迎來了最嚴新規,接下來各地交警將開展電動車的專項治理,重點禁止4種違規電動車上路行駛,同時還會嚴查5種違規行為,被交警查處都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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