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王勇 編輯/趙乾坤】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文化和旅遊部部長孫業禮表示,“把文化旅遊業培育成支柱產業,對於推動我們國家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孫業禮同時強調,要優化營商環境,規範市場秩序,多管齊下剷除頑瘴痼疾。
隨着文旅市場持續火熱,旅遊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休閑選擇。當“說走就走”升級為國民生活方式新常態,暗藏其中的消費陷阱卻悄然滋生,危害着旅遊經濟的健康發展,侵蝕着消費者對“詩與遠方”的美好期待。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觀察者網出行內容中心發起關於消費者外出旅遊時遭遇“旅遊刺客”的網絡調查。結果顯示,景區交通問題、誘導購物(高價購買劣質或低價值商品)已成為當下旅遊市場的“慢性毒瘤”,並形成了吞噬文旅產業的“黑洞經濟”。
景區擺渡車與誘導購物成文旅市場頑瘴痼疾
長期以來,景區擺渡車飽受遊客詬病,有的景區配套停車場建在距離景區大門數公里、十餘公里甚至更遠,遊客只能乘坐擺渡車前往景區遊覽;有的景區實行“門票+車票”捆綁銷售,還有的景區擺渡車進行分段、按次數收費……
景區擺渡車視覺中國
在觀察者網風聞社區,@大熊貓胖達 反映說,“景區周邊交通壟斷、‘強制’遊客乘坐擺渡車、景區門票‘分割收費’、捆綁銷售與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與網紅濾鏡等對於我個人來說算是‘重傷’。”
“有些景區設置擺渡車純粹是為了收錢。”網友@無向 留言表示,“恩施大峽谷的山門和遊客中心修得非常遠。小火車、公交車、纜車、觀光電梯,再加上門票,一番操作下來,每人要400多元,一家三口的話,光交通費就超過1200元……”
網友@賽羽絨 說,“現在隨便一個景區的遊客中心都距離景區幾公里,遊客只能掏錢坐擺渡車。”
來自浙江的一名網友反映,“2024年很火的一座城市,把國道封了5公里,遊客買了擺渡車票才能前往目的地景區。”
天津市一名網友表示,“有的景區擺渡車免費,停車收費;有的是擺渡車收費,停車免費;也有兩個都免的,比如白石山景區;也有兩個都收費的比如嵩山少林寺景區。”
“有朋友曾經在4a景區工作,景區開業前,朋友去國內各大景區考察了一遍,學來的經驗之一是,景區大門離核心景點要有一定距離,逼遊客乘車或乘船前往。”網友@波波斯基 說。
網友留言截圖(拼)
根據網友留言,除了景區擺渡車給遊客帶來糟糕的體驗外,旅遊途中被誘導高價購買劣質或低價值商品境遇,同樣無情踐踏着遊客的信任。
網友@123jenny 說,“去年有對中年夫妻跟團游藏區,被導遊和商家聯手誘導,買了二十幾萬塊錢藏葯,回程時夫妻倆後悔了,爭吵一路……”
一名網友表示,自己去年春節期間在山西平遙旅遊,遭遇了商店 “價格刺客”。“出門前,老人一再叮囑不要在景區買東西,結果自己在平遙街區一個銅器商店看中了一個小銅炮,店主說原價200元,給你優惠到180元。結果到家後一查,購物平台上這款商品價格為28.5元……旅遊途中各種‘刺客’防不勝防,明裡暗裡掏你錢包。”
另一名網友說 “我曾在旅遊時給媳婦刷卡買了一對標價8000多元的玉鐲,回來找專業人士鑒定後,說僅值200元。”
旅遊購物陷阱不僅坑慘外地遊客,本地人也難逃“魔爪”。“我是雲南本地人,去過幾次麗江,居然在麗江拉市海的景區被騙。誘導、隱性消費無處不在。” 一名網友表示。
“將眼光放長遠,讓祖國大好河山被更多人愉快地看到”
“上述調查結果反映了消費者對於旅遊服務體驗的真實感受。”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國文化和旅遊大數據院研究院院長鍾櫟娜對觀察者網表示。“當前,在我國正在把文化旅遊業培育成支柱產業,文旅市場必將進一步繁榮發展,諸如飽受詬病的景區擺渡車問題、誘導遊客購買價不符實的商品等亂象不僅損害遊客利益,還抹黑了旅遊目的地的城市形象,根治這些現象迫在眉睫。”
雲南一座古鎮上的商業街視覺中國
針對景區擺渡車問題給廣大遊客帶來的不愉快體驗,鍾櫟娜表示,“的確,現在很多景區的大門越建越遠,路線設計越來越長。除了停車場建設條件限制外,不排除部分景區希望通過延長遊客停留和消費路徑,增加收入的動機。不過,從更全面的視角來看,一些景區這樣做也可能是為了保護景區生態環境,減少私家車進入,實現生態與遊客流量的平衡。因此,不能一概而論,但關鍵是景區應提升透明度,合理規劃線路,並尊重遊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對於景區擺渡車乘坐地點的設置,需要全面分析其背後多種因素。”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教授李春曉對觀察者網介紹,一些景區確實面臨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的問題,尤其是在生態保護區、文物遺址區等特殊地段,擺渡車是平衡資源保護和遊客可達性的必要手段。“但不可否認,部分景區確實存在過度商業化操作,比如擺渡車站點距離被人為延長,遊客走到旅遊集散中心和景區大門只是第一步,‘最後一公里’實際上變成了‘最後五公里’,這反映了景區經營主體在門票經濟慣性下的創收焦慮。”
李春曉表示,一些景區的這種短視行為正在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效應,但也有景區通過創新印證了良性運營模式的可能。比如張家界景區通過構建“智能調度+新能源車輛”的接駁體系,在提升遊客滿意度的同時實現二次消費增長,反而獲得了正向收益。因此,遊客並不是不接受擺渡車設置,而是需要更加透明化、有監管的景區擺渡車運營體制,這也是未來景區經營主體改進的方向。
而對於門票與擺渡車票捆綁銷售迫使遊客購買擺渡車票的現象,李春曉認為,“這反映了景區收入結構單一化的困境。我國傳統景區的二次消費佔比少,主要營收嚴重依賴門票。擺渡車票因其運營成本彈性大、定價監管模糊的特性,可以自由捆綁門票上架ota平台,因此成為了景區填補收入缺口的便捷工具。”
鍾櫟娜表示,門票與擺渡車票捆綁銷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遊客的自主選擇權,容易引發遊客的不滿情緒。“這種做法從景區管理的角度看,可能有利於統一管理和提升運營效率,但從遊客體驗的角度,卻容易產生‘被消費’的不適感。建議各地文旅企業在實際業務運營過程中,應該將眼光放長遠一點,讓祖國大好河山被更多人愉快地看到。”
破解困局,景區需要這樣做
“儘管我國《旅遊法》明確規定不得強制消費,但在現實中仍存在灰色地帶,比如景區門票捆綁擺渡車現象,通過時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倒逼遊客選擇聯票,實際上這已經構成了強制消費,很容易對遊客體驗造成負面影響。” 李春曉認為,破解這一困局的關鍵在於目的地應構建多元化的收益體系,例如杭州市西湖景區採用“景區免費+周邊消費”的商業模式,通過免費開放帶動餐飲、住宿、交通、零售等服務行業消費翻倍增長的經典案例就表明,景區需要從空間運營商轉型為體驗服務商。因此,景區可以嘗試構建包含基礎通行權、增值服務包的菜單式票務體系,同時加強ota平台的購票提示義務等,只有將選擇權真正交還給消費者,才能實現景區可持續發展與遊客權益保護的雙贏。
鍾櫟娜認為,景區管理者應當更加透明化地告知遊客具體費用組成,確保遊客有知情權,同時也提供更靈活、多樣化的消費方案,而非一刀切的捆綁銷售,這樣才能真正贏得遊客的滿意和長期信任。
旅遊文創商品視覺中國
如果說擺渡車是連接遊客與美景的橋樑,那麼,旅遊商品就是盛放旅遊記憶的載體。但是一些目的地的商家或導遊通過話術包裝,對遊客肆意誘導、高價欺客甚至“強迫購物”,利用封閉的“購物迷宮”實施精準圍獵。鍾櫟娜表示,遇到這種情況遊客在堅決拒絕的同時,及時向當地文旅或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當地文旅或市場監管部門應形成常態化巡查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此類有損於旅遊市場發展的“毒瘤”。
“景區擺渡車、旅遊商品等是文旅市場基礎設施的一部分,而一些景區想方設法讓擺渡車成為遊客必選項,一些商家或導遊絞盡腦汁誘導或言語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事實上,這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的權利。”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郭淑勤對觀察者網介紹,根據我國《旅遊法》《價格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法律規定,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此外,經營者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有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違反規定將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郭淑勤說。
郭淑勤同時表示,“作為消費者,在商家營造的購物氛圍下,一定要保持冷靜,切勿衝動消費,尤其是貴重物品(如珠寶、名表)、號稱具有特殊功效的產品等,更需審慎選購。如果遇到商家肆意誘導、高價欺客甚至強迫購物的情況,首先要保留證據,到相應平台投訴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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