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謝謝李調解員和灤南法院的法官了,要不是你們的耐心調解,我們這糾紛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才好。”這是近日在灤南法院受理的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一當事人在李營村“李志剛調解室”對調解員和法院辦案人員說的一番話。
2021年7月,本案被告乙駕駛已經註銷的小型麵包車在灤南縣某村村路上由北向南行駛,與由西向東行駛的原告甲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發生致原告甲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灤南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調查認定,原告甲和被告乙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雙方因就賠償事宜未能協商一致,原告甲將被告乙訴訟至灤南法院,要求乙賠償相應損失。
灤南法院民一庭受理該案後,案件承辦人通過翻閱卷宗發現,原告甲的傷情較重,但被告乙駕駛的機動車沒有投保保險。考慮到原、被告雙方同為姚王莊鎮村民,為妥善化解雙方糾紛,避免矛盾激化,案件承辦人便與“李志剛調解室”取得聯繫,邀請灤南法院特邀調解員李志剛參與到案件調解當中,採用“法庭+人民調解”的多元化解糾紛模式,對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

在調解過程中,李志剛調解員從鄰里關係和睦相處角度,勸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結合實際妥善解決糾紛,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可。經過近2個小時的調解,最終促成雙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和解意見,案件以“法庭+人民調解”的方式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在鄉村道路駕駛車輛,駕駛員應注意觀察路況,特別是在經過村莊路口、轉彎處要提前鳴笛,減速慢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同時,已經註銷車輛,絕不能上路行駛,機動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保險,避免在車輛發生事故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來源:灤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