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韓國政府加強對毒品犯罪的嚴打,韓國警方悄悄對國內網絡平台的“藥商”,開始了釣魚執法。他們假裝成客戶,在網上聯繫賣“去痛片”等中國葯的商家。在這過程中,警方對每一個對話進行保存取證,最終由商家把藥品發送到警方指定的地址之後,正式進行逮捕。另外在取締商家的過程中,警方還會通過交易記錄尋找藥商的客戶。已經有人因買了葯被警方傳喚調查,把經歷上傳到了小紅書。

韓國警察憑什麼不讓賣中國葯呢?首先,根據韓國《藥師法》的規定,只有藥師(약사)才可以合法的銷售藥物。另外,本次涉嫌的藥物均含有韓國《毒品類管理法》禁止的毒品成分,所以不論是賣葯的商家還是買葯的客戶,都會以毒品銷售、毒品持有、毒品吸食等罪名接受調查。經過調查之後,警方會將案件的材料移送到檢察廳,由檢察廳(或法院)做出最終的處罰。
當涉案人員被警方傳喚調查的時候,至於要不要請韓國律師一起去,我認為需要謹慎去考慮。因為在買賣含毒品成分的藥物,只要證據確鑿就難逃處罰,還不如好好配合調查爭取從輕處理。加上韓國律師的收費較高,考慮到後續還需要交罰款,我認為錢還是留着用在“刀刃”上。交完罰款之後你就會面臨新的問題,那就是外國人登錄證是否可以成功地辦理延期。
以出入境業務實踐來看,毒品犯罪的處罰對外國人是“致命”的。很多出入境公務員在審核外國人去留問題(專業術語叫‘事犯審查’)時,只要發現被處罰的原因是毒品犯罪,就很容易處以出國命令。所以無論罰款金額多少,我強烈建議應當在出入境業務領域的專業人士幫助下,準備出入境的事犯審查。這就是前面所說的“刀刃”,錢應該留到最後關鍵的時候使用才能達到繼續留在韓國的目的。
金毅律師的想法:
很多人認為,去痛片等藥物在國內是常見的藥物,所以毫無顧忌地在韓國買賣。但是在國外,我們不能無視當地的法律。不能拿國內的習慣,在海外主張行為的合法性。另外,長期習慣性吃大量去痛片的人也趁此機會改掉習慣。因為裡面確實含有毒品成分,所以才形成了癮。希望讀者們來韓國也不要帶藥品,就算自己服用也會構成吸食毒品罪。還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作者:金毅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