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又稱陳州,歷史悠久,人傑地靈,古代諸多名人賢達、王侯將相或曾來淮陽為官,或曾來淮陽遊歷,或永遠駐留在淮陽,而淮陽本地亦不乏出類拔萃之人,比如陳姓始祖陳胡公,官至太師的符彥卿,清朝武榜眼崔聯奎等,而今天筆者要為大家講述的是唐朝時期祖孫兩代均高居吏部尚書的殷侑和殷盈孫。
殷侑(公元767-838年),唐朝陳郡(今河南淮陽)人士。儘管出身於殷實之家,卻對家族所經營的產業莫不關心,唯獨對讀書學習情有獨鍾。自幼沉浸於儒家經典,講學成為他最大的樂趣。
貞元末年,他憑藉對《五經》的深刻理解考中進士,且在歷代禮儀制度的變革方面也頗為精通,因此被提拔為太常博士。
元和八年(813年),回鶻請求與唐朝和親,朝廷預算將耗費五百萬緡錢。當時,朝廷正集中力量平定藩鎮的叛亂,開支巨大,唐憲宗想要延緩此事。他知道殷侑為人謹慎穩重,有氣節,遇事沉着且善辯。遂詔令殷侑和宗正少卿李孝誠出使回鶻。
面對回鶻可汗的武力炫耀與傲慢無禮,殷侑鎮定自若,據理力爭,以唐朝天子的女婿身份反駁其無理要求,最終迫使回鶻可汗折服。此行歸來,他被任命為虞部員外郎。
藩鎮軍閥王承宗屢抗朝命,朝廷遣殷侑招撫。經其耐心勸解,王承宗終遵旨意,獻出德州、棣州,並遣二子入朝。殷侑因此升任諫議大夫,他對於朝廷的得失都能直言不諱地陳述,先後呈上八十四篇奏章,因言辭懇切真摯,被外調為桂管觀察使。
寶曆元年(825年),殷侑擔任檢校右散騎常侍、洪州刺史及江西觀察使,以廉潔奉公著稱。入朝後,擔任衛尉卿。
唐文宗即位初期,滄州李同捷反叛,而出身於回紇民族的藩鎮將領王廷湊則助紂為虐,想要趁機出兵攻打鎮州。朝廷下詔讓五品以上的官員在尚書省集中商議對策。
當時唐文宗急於平定叛賊,宰相們都不敢提出異議。唯有殷侑主張朝廷正應當招撫王廷湊,專心討伐李同捷。他在奏疏的結尾寫道:“我懇請陛下以宗廟社稷的安危考慮,善於運用攻心戰術才是上策。容忍別人的過錯、安撫百姓是長遠的打算,放過吞舟的大魚是最應該警惕的。”事後,他的建議雖未被採納,卻深得文宗賞識。
李同捷被平定後,因為殷侑曾擔任過滄州行軍司馬,於是任命他為義昌軍節度使。太和四年,他被加任為檢校工部尚書、滄齊德觀察使。
當時大戰過後,到處都是荊棘叢生,屍骨遍野,荒涼無人。殷侑未帶妻兒,隻身赴任。面對空蕩蕩的城市,他內心憂慮不安,決心用自己的智慧和才幹改變現狀。
此後,他與守城官兵節衣縮食,同甘共苦,並施以仁政惠民的方針加以治理。一年後,流亡的百姓扶老攜幼地歸來了。殷侑上表請求朝廷借三萬頭耕牛給流民使用,朝廷非常支持,迅速下詔讓度支撥給綾絹五萬匹用來購買耕牛,分配給流民。幾年之後,人口增多,糧食儲備充足,百姓安居樂業,人們幾乎已忘記幾年前曾經發生的災難了。
起初,州里有三萬士兵,軍餉全靠度支供給。殷侑到任兩年後,賦稅收入即能全部自給自足。於是,他請求停止度支的供給,勸勉百姓從事農業生產,深受百姓和官吏愛戴,他們聯名上表請求為他立德政碑。因功績顯著,他被加任為檢校吏部尚書。
太和六年(832年),殷侑入朝擔任刑部尚書,後兼任鄆州刺史、御史大夫,充任天平軍節度、鄆曹濮觀察等使。
自從元和末年收復李師道的十二州分為三鎮以來,朝廷為了安撫那些心懷二意之人,把徵收的賦稅全部留下來供養軍隊,錢帛都不上繳國庫。殷侑認為軍費有餘,而不上繳賦稅給朝廷,這是不合法的,於是他上表從太和七年開始,每年上繳兩稅、榷酒等錢十五萬貫、糧食五萬石。
此舉得到唐文宗的高度讚揚,並下詔說:“鄆、曹、濮等州,自從元和以來,本來就很富饒,自從分為三道,已經十五年多了,雖然頒布過詔書,但一直沒有上繳賦稅。殷侑在戰亂和饑荒之後,勤勉奉公,謹慎守法。才滿一年,就已經達到了富饒安定的局面。而且他又能體諒國家的難處,率先上繳賦稅,表達了三軍將士的忠誠,陳述了全境百姓樂於上繳賦稅的心愿。不久又上表章,真是令人嘉嘆!”不久,他又被加任為檢校右僕射。
太和九年,御史大夫溫造彈劾殷侑不遵循皇帝的旨意,擅自增加監軍的俸祿,並向百姓徵收額外的賦稅。皇帝沒有對殷侑過多責備,只是被庾承宣替代他回京。
同年,濮州錄事參軍崔元武在五縣向官吏和百姓攤派徵收,以及將縣官的料錢和私自抬高估價的馬匹上交給官府,總計絹一百二十匹。大理寺判決崔元武三項罪行同時被揭發,應按其中最重的罪行論處。大理寺只將私自抬高估價的馬匹視為重罪,只判處削去崔元武三任官職。但刑部複審時,卻判處崔元武杖責併流放。
此案尚未最終決定。殷侑上奏說:“法官不熟悉法律,三項罪行不同,就應按其中最重的罪行定罪。崔元武所犯的罪行,都是違法受賄,根據法律,違法受賄十五匹以上就要處以絞刑。《律疏》說:因贓物獲罪,如果頻繁犯罪,就要累加處罰。根據崔元武所犯的罪行,應當判處絞刑。”奏疏呈上後,崔元武還是依照刑部的奏請,被判處杖責六十,流放賀州。
皇帝之所以默許這樣的量刑,是感覺這案件有點吹毛求疵的意味,但對殷侑做事嚴謹且有法度的作風,還是比較認可的,於是,任命他為刑部尚書。八月,殷侑又被任命為檢校右僕射,再次擔任天平軍節度使。
開成元年(836年),殷侑再次擔任刑部尚書。面對剛經歷過宰相李訓“甘露之變”的動蕩局勢,皇帝詢問殷侑治理國家、維護安定的方法。殷侑極力主張委任有威望的老臣。皇帝非常讚賞他的意見,賜給他三百匹錦彩。等到他入朝謝恩時,又派宦官到他的府邸賜給他十斤黃金。同年七月,殷侑被任命為檢校左僕射,出任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當時,管理鹽鐵部門支使的屬官犯了罪,非常不情願關在官府的監獄裡,於是,就有人膽大包天私自設置牢房,而州縣官府卻不知道。以至於每年有數百人,不能及時判決。殷侑知道後,上奏請求允許州縣糾察列舉那些被關押的人,上報給本道觀察使,並且把案件上報朝廷。皇帝同意了,並賜給他十斤黃金,以獎賞他的仗義執言。
涇原節度使朱叔夜因掠奪士兵的財物、家中私藏兵器而被罷免為左武衛大將軍,殷侑當眾表明認為對他的處罰太輕。最後,皇帝雖然賜朱叔夜死刑,卻也因此疏遠了殷侑,將他調出京城擔任山南東道節度使。
晚年的殷侑,因迫切希望擔任三公宰相之位而結交權貴,名望稍有衰減。
開成二年(837年)三月,殷侑因病請求找人代替自己的職位,於是被任命為太子賓客,在東都分司任職。十一月,他再次被任命為檢校右僕射,又出任忠武節度使、陳許蔡觀察使等職務。
開成三年(838年),殷侑因病去世,享年七十二歲,朝廷追贈他為司空。
縱觀殷侑一生,以經學入仕,處事敏銳果敢,剛正不阿,體察民風,撫慰百姓,所到之處皆留美名。雖晚年名望稍減,但其一生功績,仍令人敬仰。
殷侑有個孫子叫殷盈孫,亦博學多才,特別在禮儀祭祀方面博古通今,見多識廣,成就堪與其祖父相媲美。
乾符末年,殷盈孫任成都掾。廣明初年,又任成都諸曹參軍。唐僖宗駕臨蜀地後,聞其精通禮學,遂擢升為太常博士。
光啟三年(887年),唐僖宗準備返回京城,但發現七座宗廟已被焚毀,無法舉行祭祀儀式。殷盈孫說:“當初宰相們西遷時,有關部門曾將所有神主牌位都帶走了,但在雩縣時全部被盜賊搶走。現在天子要回宮,應該先準備好祭祀的禮儀。”
宰相們建議修復宗廟,但考慮到工程費用龐大,請求與禮官商議。
當時其他博士都不在,只有殷盈孫跟隨,他提議說:“原來的宗廟有十一室,二十三楹,每楹有十一根梁,城牆的廣度和長度都與之相稱。現在朝廷多難,應該稍微變通一下禮儀。我記得至德年間曾在長安殿製作過神主牌位,祭祀就像是在宗廟裡一樣,宗廟建成後才將神主遷入。現在正衙外沒有其他大殿,我聽說陛下打算在少府監暫設太廟,我請求趁機增建完善為十一室,其中三室為太后廟,暫時安置在西南的夾廡中。等到宗廟建成後,再商議遷移。”
皇帝下詔同意了這個建議。
從此以後,神主牌位、樂器懸掛等制度,都是由殷盈孫創立的,舊的禮學家們都認為他的議論很恰當。
龍紀元年(889年),唐昭宗舉行郊祀大典,兩中尉和樞密使都以宰相的服飾侍奉皇上。
殷盈孫上奏說:“先代的典章制度中,沒有內朝官員侍奉祭祀的規定。如果一定要這樣做,也應該按照他們代理的官職品級來穿戴,雖然沒有明確的依據,但還可以避免僭越和逼迫。”皇帝下詔應允。
當時正值戰亂之後,各種制度凋殘紊亂。追補法度和典章的工作,都是由殷盈孫根據時勢及相關規範進行整理修訂的。他最終官至大理卿,去世後追贈吏部尚書。《新唐書》中記載,殷盈孫去世後被祀入鄉賢祠,流芳百世。
殷侑與殷盈孫這兩位祖孫關係的陳州名人,在禮儀制度和祭祀規範方面均有着卓越的貢獻。他們年輕時都曾做過太常博士,對維護唐朝的禮儀制度和祭祀傳統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他們都官至吏部尚書這一高官顯位,在仕途上亦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他們的卓越才華和高尚品德為淮陽乃至整個中國歷史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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