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長寧區的
天山住宅樓業委會反映
一直以來
他們樓下有一片地面公共區域上
被劃分了41個車位
由於這片區域的產權歸屬
長期沒有釐清
導致停車位分配、使用產生分歧
產權歸屬為何會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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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天山住宅樓的裙樓部分,屬於商業性質,目前開設一家商場,商業用房的產權屬於新長寧集團旗下的上海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
今年8月14日,經長寧法院判決,對於這片公共區域,天山住宅樓的居民所佔產權比例為54.57%;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佔比45.43%。
也就是說,公共區域的"大股東"應該是居民,於是,業委會就派遣保安,接管了公共區域上的車位進行統一管理收費,準備之後與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按比例分配收益。

不過,就在兩周前
有人在東邊
靠近商場的15個車位上
全放上了石墩,阻礙停車

這些石墩到底是誰放的?
他們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來看坊記的調查
坊記在現場看到,百盛優客城市廣場的過街樓下,有15個停車位。目前,這些車位上都被放置了石墩子,還有人故意橫向停放了幾輛車,佔據着這些車位。
知情人表示:這些石墩
是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放的
祝先生 天山住宅樓業委會副主任:
他們讓仲量聯行物業公司的保安,把石墩子推到我們的車位上,直接把我們的人員趕出去,把石墩放在我們的公共車位上。
天山住宅樓業委會副主任祝先生表示,之前20年,包含這些車位在內,地面共有41個車位,大多數由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管理。
今年8月,經業委會起訴,法院一審判決,這片公用區域有54.57%的產權,應歸屬居民所有,而剩下的不到半數,則歸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
祝先生 天山住宅樓業委會副主任:
我們在法院判決書下來後,安排物業接管了公共使用面積,並提出我們來全權管理,我們根據百分比來分攤,相當於他們的權益,我們來以季度或者月度方式返還給他們,這樣的經營已經有一個月左右。
祝先生表示,按照如此模式運行了一個月,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並沒有提出異議;不過,就在10月14日,該公司突然委託自聘物業私自圈起了一些車位。
祝先生 天山住宅樓業委會副主任:
在我們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侵佔了我們20多年的利益,在我們知道的情況下,跟他們協商,他們說打官司,我們也花了很多人力物力打官司,官司打贏有明確判決,又不想執行,我們來管理了,你又來妨礙我們管理。新長寧集團擔當在哪裡?
據坊記了解,事實上,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並不贊同由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統一管理的模式,而是希望"分家"。
趙宇娜 上海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市場部:
我們希望能恢復到判決書下來前的狀態,等上訴結果出來後,再按結果去執行。業委會希望他們統一管理進行分成,我們希望(15個車位)自己管理提供給百盛使用,讓顧客使用起來更方便。
上海長寧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表示,在判決之前,公共區域里的15個車位,是他們給其租戶,也就是裙樓內的商場使用的,商場把車位免費提供給顧客停車,然而,現在忽然開始收費,這是他們想要"分家"的主要動機。
另外,該公司還表示,由於業委會對一審判決還提起了上訴,因此,目前他們認為還是應該保持現狀。
對此,業委會表示,他們對公共面積的比例分割並沒有異議,只是針對該區域此前20多年被公司單方面使用,該付出的賠償,這一部分判決的金額有所不滿,所以才提起的上訴。

對此
律師表示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
公司單方面佔據車位的行為
本身就不妥當
劉雪妮 上海普世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房地產開發公司不能單獨就地面予以封存(車位),影響到雙方對於車位的收益,也影響到將來可能會有物業公司,對於車位管理,雙方應予以協商,根據法院,雙方認可比例,對於車位權益予以分配,而不是一方以不合法的方式,侵佔具體位置,導致車位沒有辦法獲得收益。
需要強調的是
這片公共區域上的車位
並不是產權車位
只是目前這片區域
被作為停車的功能在使用
通過司法途徑,這片公共區域的產權,已經有了說法。公司方面想“分家”,有與業委會商量,徵得同意才行,而不是拿石墩子"圈地"。

即便是公司方面想要把車位給自己的租戶無償使用,這要告知業委會。
不論雙方有多少分歧
最終還是要坐下來溝通
畢竟企業和居民是鄰居
搬出石墩子
只會傷了雙方的和氣
真正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看看新聞記者: 吳浩亮
編輯: 盛莉
攝像: 陳斌
責編: 金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