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Hello Kitty藏屍案是當年香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的一棟住宅,被迫飲尿、吃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
案件經過:
在這起案件中,受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舞女,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藥費,向任職皮條客的陳文樂借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陳文樂於是吩咐梁勝祖及梁偉倫向女受害人追債。女受害人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而他們卻將欠款不斷提高,後來,受害人因無力償還,因而觸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陳文樂的要求,將受害人押走,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棟公寓內。
到公寓後,3人用木板將公寓的玻璃窗封死,開始了對被害人殘酷的折磨。他們用燒開的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被害人傷嘴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之後又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之後,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他們就用電線緊緊捆住受害人雙手,用鐵棍毆打她。
折磨了數星期後,暴行並沒有停止,他們又逼迫被害人直接口食冰毒。看被害人痛苦的在地上輾轉反側,最終被害人支撐不住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藏屍:
當他們發現樊敏儀已經死去後,將屍體搬到衛生間的浴缸中放血,梁勝祖負責切開死者的肚子,當肚子切開後,見有內臟漏出,於是站開嘔吐,梁偉倫也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屍體,然後裝於多個膠袋內,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後來又在房間內,用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然後,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的頭顱放進洋娃娃體內,一邊說著:“乖,不要動,我替你裝扮!”一邊縫合著洋娃娃。
此後,這個公寓就被空置,有附近的鄰居曾多次聞到樓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並沒有深入追查。
揭發:
兇案發生後兩個月,被告梁勝祖13歲的女友阿芳,向社工說起她經常會做噩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她向社工傾訴時,不慎將兇案和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 於是這起駭人聽聞的凶殺案才得以大白天下。
1999年5月26日,九龍區一隊探員,帶着阿芳到達現場。但阿芳因害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公寓。
當警察打開公寓大門後,看到裝有人頭的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的走廊牆邊,並且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滲出腥臭的血水。在公寓內警方還發現兩個用於烹煮人頭的器皿。器皿周圍滿布屍蟲,裡面甚至盛着充滿惡臭的渣滓。
法醫到場後,取出了洋娃娃內的人頭。但是,由於頭骨已被人煲熟,皮肉及頭髮組織已被破壞,因此,無法進行DNA化驗。探員最終只好在現場檢走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鎚及一疑曾作烹屍用的器皿。
警方隨即抓捕了陳文樂、梁勝祖、梁偉倫等人
結案: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以六比一大多數作出裁定,三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決定以最嚴厲的判刑,判處3人終身監禁。
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消失的她香港#
怪事連連:
1.審訊時,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的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
2.梁勝祖在晚上押回監獄時對看守員稱:“我碰見鬼了”,他說他在出庭時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3.而那棟發生兇案的公寓,事發後便一直被空置。據曾經住在附近的住戶說,兇案發生後不久經常會在深夜聽到女人的叫喊聲。而且有人曾幾次在樓梯內看到女人的鬼影。因此,大家都紛紛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