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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上期,咱講了吐蕃婦女地位的上半部分,從整體上說是個從高到低的變化曲線。
其中,赤瑪倫的攝政可以看成是婦女政治地位的巔峰,今天這期咱們來講之後的變化。
沒廬赤瑪倫攝政之後,吐蕃王朝又出現過兩次明顯的后妃干政事件。很有意思的是,這兩次事件都是外戚世家納囊氏和蔡邦氏之間的博弈。
同時,兩次事件也都對吐蕃王朝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公元755年,赤松德贊坐上了贊普寶座。
作為吐蕃歷史上運氣最好的贊普,他登基的當年,就趕上了安史之亂。隨後,吐蕃打出了水銀瀉地般的進攻狂潮,橫掃河隴數十個州縣,打得唐軍縮在隴山里不敢露頭。
這段如日中天的歲月,足夠甜美,也足夠得長,從唐代宗一直持續到了唐德宗的貞元年間,差不多有四十多年。
這段時間正好與赤松德贊的執政周期相吻合,也就是說,吐蕃最好的一段歲月,基本上由他一個人獨享了。
從某種程度上說,松贊干布可以看做是吐蕃王朝的唐太宗李世民,那赤松德贊就是“開元盛世”的開創者李隆基。
除了在軍事上的快速膨脹,赤松德贊還迎請了寂護和蓮花生大師入藏、修建了桑耶寺、主導了第一批本土僧人出家、驅逐了本教勢力。由於他弘揚佛教的貢獻,後世的佛教勢力將他尊為“吐蕃三法王”之一。
但就是這麼一個轟轟烈烈的領袖,在晚年卻遭遇后妃爭權的窘境。
公元797年,赤松德贊和大相尚結贊商討國事,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位尚結贊是那囊氏的大臣。
王妃蔡邦氏擔心赤松德贊與尚結贊密謀,將王權交給那囊妃生的兒子,便派自己的兒子牟如硬闖會議室,正巧尚結贊派他的兒子伍仁在門外把守。
兩個年輕人爭執不下,最終演變成拔劍械鬥,結果伍仁被王子一劍封喉。
家族成員當眾被殺,那囊氏豈肯善罷甘休。
更何況,殺人的可是蔡邦妃的兒子。這事兒,叔能忍,嬸兒也不能忍。尚結贊掌權二十餘年的威望,給了赤松德贊巨大的壓力。
按照吐蕃的法律,每個人的身上都有身價,也叫“命格”,如果殺傷的人命需要按照律條上的規定相應賠償。
這次被殺的,如果不是尚結贊的兒子,而是其他大臣的兒子,那麼王子只需要賠償身體重量的黃金,就可以脫罪。
這對蔡邦氏這種大豪門根本不是事,但可惜這次死的尚結贊的兒子,那囊氏也不是缺錢的主兒,堅決不要黃金,就要王子抵命。
赤松德贊沒有辦法,親自召集了御前大會,在會上他無奈地引用了所謂“三喜法”的判決方式。
即委託牟尼贊普掌管國政(牟尼、牟如、牟迪三位王子都是蔡邦妃的兒子),以使蔡邦氏歡喜;
補償尚結贊一日馬程的土地,以使那囊氏歡喜;
將王子牟如流放九年,以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以使臣民上下歡喜。
這次后妃政權事件,對三方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從吐蕃的角度上說,赤松德贊在此事之後不久,便消失在史料中。關於他的身後事,史料里有多種解釋。
從納囊氏的角度上說,此事之後納囊家族的大臣,再也沒擔任過大相。可見這次逼宮事件,對王室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陰影。
從蔡邦氏的角度上說,接任赤松德贊的大位牟尼贊,在執政不到一年就離奇而死。同時,那個被流放的王子牟茹,也被人刺殺而死。
45年之後,納囊氏和蔡邦氏兩個家族,再次爆發權利鬥爭。
這次權斗造成的影響更嚴重,直接成了吐蕃王朝的掘墓人。
公元842年(唐武宗會昌二年),末代贊普郎達瑪因為滅佛,被佛教徒一箭穿心而死,輝煌豪勁的吐蕃王朝就此落幕。
但是我們心裡也要清楚,朗達瑪刺被殺,並不是吐蕃崩潰的原因。
要知道,之前被人殺了的吐蕃贊普有好幾個,吐蕃不也沒崩潰嘛!
咋朗達瑪一死,吐蕃王朝就崩潰了呢?!
所以,朗達瑪死了不是問題,問題是讓誰上來接着干!
朗達瑪去世的時候,確實沒兒子,可他死了以後,一下冒出倆兒子來。這問題就嚴重了,
按照藏文史料的記載,朗達瑪死時,蔡邦妃有孕在身。
但蔡邦妃有孕在身,那囊妃就很不爽了,她感覺“我也有必要生一個!”
於是,宮心計成為事件的主線,那囊妃用毛氈纏在腰上,謊稱自己也懷了孕,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號稱在“安胎”。
跑回自己家的蔡邦妃,生了一個帶把的王子。
得到消息的那囊妃,立刻就把肚子卸了貨,抱了一個兒子出來,說是自己昨晚生的。
大臣們一瞅,這娃的乳牙都長出來了。
這麼大的孩子說是昨夜所生,這不侮辱智商嘛!
誰家沒生過孩子呀?!
但大臣們也挺逗,一致認為這孩子應該叫“雲丹”,意思是“母后堅認”。也就是說,是孩子他媽堅持認為這是親生的。
當這個孩子被抱上贊普之位後,上尊號為“赤德雲丹”。
蔡邦氏說啥也不認,他們把另一個娃抱上了王座,尊號為“赤沃松贊”。
於是,吐蕃二王並立,剩下的就是站隊了。
那囊和蔡邦兩大氏族豪門為了拉攏各種勢力,大肆封官許爵,一時間吐蕃國內各種草頭領導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好端端的一個國家,迅速被分割成無數互不隸屬的碎片。
《賢者喜宴》中記述,就在前藏一個地區便出現了,“大政權、小政權;眾多派、寡少派;金枝系、玉葉系;食肉者和食糍粑者等,相互進行爭奪戰。”
不久後,吐蕃爆發了席捲全境的屬民大暴動。
在大暴動的打擊下,王室失去了對吐蕃的控制權,吐蕃王朝作為統一政權的歲月徹底終結。
這個曾經佔據了250萬平方公里的大帝國,快速崩碎成了無數的碎片。
從咱們這兩期的講述上看,是不是給您一種,吐蕃王朝婦女地位挺高的感覺?
其實這種地位比較高的感覺,只限於貴族層面,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上說,婦女地位依舊算不上太高。因為,從吐蕃的法律條文上看,普通婦女的地位,明顯低於男性。
比如說在法律條文里明確寫着,“絕嗣之家,其妻室有父歸父。無父,則將其女人與另一半牲畜、財物給其兄弟近親”。
這個條款里,將婦女與牲畜並列,看做成了財產的一部分。
在另外一個條文里寫到,如果某人“從耗牛身下救人,被救者則以女兒賞之,無女則給妹,無女、無妹則給銀二百兩”。
您看這裡又把婦女,當做了感恩的禮品饋贈給恩人,這說明貴族婦女與普通婦女的身價地位不同。
但不管怎麼說,吐蕃王朝時期的婦女地位,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至少有參與政治事務的機會,也算是有自己發聲的管道。
等到了西藏的教派時代,也就是藏傳佛教的後弘期,婦女地位再次下降,很難再有機會參與到政治事物之中了。
這種情況跟中原也比較類似,漢唐時期的女性相對來說地位比較高,出過呂后、武則天這種女強人。但到了明清時期,女性已經呈現出明顯的附屬品特性。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地位的明顯下降呢?
除了男人有意識地打壓之外,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婦女失去了工作的權利,也就失去了經濟上的獨立地位。
沒有經濟上的獨立,說什麼提高婦女地位都是胡扯。
所以,建國以後提高婦女地位,也恰恰是從恢復婦女的工作權利入手的。
這種情況在藏區來說還相對比較好,但這種相對較好的狀態,完全基於藏區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而不是來自於某個人、某個政權和某個思想的賦予。
從佛教世界的狀態上看,依舊是個男權社會,但藏區的社會環境現狀是,地廣人稀,再加上大量青壯年出家為僧,脫離了生產勞動。
關於青年男子大量出家的狀態,《西藏志》里記載了一組相關的數據,在乾隆二年(1737年),達賴喇嘛管轄的寺廟有三千一百五十座,僧人三十萬二千五百六十人。班禪喇嘛管轄的寺院有三百二十七座,僧人一萬三千六百七十一人。也就是說,僅僅黃教一派消耗的青年男性,就有三十一萬五千二百三十一人。而當時整個西藏的人口基數,也就在一百一二十萬的數量級。
在青壯年男子大量出家的情況下,婦女必須要承擔更多的勞動義務。
關於這一點,在《西藏新志》里有很詳細的記載,“西藏男子怠惰,女子強健。普通男子所操之業,大抵為婦女之職務,或耕作田野,或登山采樵,或負重致遠,或修繕牆壁,建造房屋。凡普通男子所為,概為之,貿易亦多屬婦人。”
由此產生的結果就是,婦女的政治地位大幅度降低了,但家庭地位降得不多,甚至某些地方有點提高了。
於是,我們就能看到在某些區域,藏人家庭出現了一妻多夫的情況,婦女成了維繫家庭運轉的軸心。
同樣出於《西藏新志》的記載,“(女子)在家應庖廚、紡織、裁縫,以及老幼之梳發等事,亦為之,男子間亦耕作,不過為婦女之輔助。使牛馬負載貨物,非得女子之助不能也。”
這段話的意思就是,女子在家裡操持一切家務之餘,還要承擔農田耕作,男子偶爾參加的農活,不過是女子的輔助,甚至像用牛馬駝運貨物之類的工作,沒有女子的協助,也難以完成。
從上面這兩條記載可知,藏區婦女家庭地位高,是婦女們用承擔生產工作的代價換來的。她們承擔了從生育、撫養子女,到擔水、砍柴、蓋房、放牧等幾乎一切的勞動,同時還要應付政治集團攤派的勞役。
要知道,當時西藏地方政府攤派的烏拉差役,可是不分男女的。
《西藏圖考》裡面記載,“土民之服役者,名烏拉,凡有業之人,勿論男女,皆與其選”;
《西藏記》也稱,烏拉差役“凡有生業之人,毋論男女皆派。即他處來者,或僅婦女,但能置立煙灶租房居住者亦派。”
由此可以看得出來,藏區婦女的家庭地位高,是以一種代價沉重的方式獲取的。
在寫這篇文稿的過程中,正好看到了一篇松潘地區藏族博士寫的論文。
她在研究松潘小西天神山上的扎雍仲卡尼姑寺的過程中,發現當地藏族家庭對男女出家的對待很不一樣。
如果家裡有男子出家為僧,家族裡的人會認為這是一件很值得榮耀的事情,並且會對出家的成員不斷的資助。但如果家裡的女兒出家,那就是很丟臉的事情,所以他們會來到尼寺把女兒帶走,因此產生了很多的矛盾。
論文里描述的情況,發生在上世紀的八九十年代,不知道現在的情況是不是有所改觀。但從這種區別對待上可以看出,藏區男女之間的地位,還是有明顯差別的。
有些時候,我們不能用感覺來看待問題,而是要從同一件事男女之間不同的對待來進行分析。
尤其不能用藏區家庭以婦女為中心運轉,就簡單的認為藏族婦女的地位高。
從整體上看,藏區婦女的地位是個很明顯的,持續走低的狀態。尤其在政治地位層面,下降得更加明顯。
當然啦,我們做的這個判斷是從整體上看,想要舉出反例並不困難。
比如說西藏著名的女神巫丹瑪森康。
這位女巫師據說是阿尼瑪卿山神的代言人,是格魯派最大寺院哲蚌寺的護法,擁有與達賴喇嘛平起平坐的地位。
在甘丹頗章地方政權管理西藏的歲月里,拉薩各大護法神巫要在規定的時間裡,匯聚布達拉宮的日光殿下,為達賴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降神,宣諭吉凶禍福。
這時候,即便是西藏地位最高的護法神巫,比如說乃瓊、拉穆吹忠都只能在日光殿外的迴廊上降神,只有丹瑪森康可以進入達賴喇嘛的寢宮,和他平起平坐。
丹瑪神巫的傳人說:“達賴喇嘛的寢宮只有兩個女人可以進去,一個是達賴喇嘛的母親,另一個是我。”
擁有如此高的地位,自然擁有相應的政治話語權。
相比於西藏,康巴地區的婦女地位,多少還能鬆快點。
所以在二十世紀得上半葉,康區還真是出了幾個,數得上的女性政治人物。
這三位分別出身於甘孜孔薩家族、德格夏克家族、新龍甲日家族的女性,因為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角色,被統稱為“康區三魔女”。當然了“魔女”是要加引號的。
這三位“魔女”都曾經在一段時間裡,掌控了土司家族的權柄,並且和周邊的土司勢力爆發過激烈的權利摩擦,她們算是康區婦女涉足政治生活的代表性人物。
於此相類似的,還有安多藏區果洛州的然洛部落,這個部落也被稱為“本姆倉”,意思是“果洛女王”。
但這些零零散散的案例,可以認為是在特定環境、特定背景下的特殊案例,不能作為用來證明藏區婦女地位高的例證。
總而言之,藏區婦女的地位高,只能說是相對於中原來說,因為中原地區的婦女地位確實是低到了塵埃里。但從藏區的整個歷史脈絡上看,婦女的地位依舊是個持續下降的曲線。
好啦,關於婦女地位的問題,就講到這裡了。
下一期咱們開始講唐蕃在西域地區的博弈了。
參考書目:
《雪域眾神》_廖東凡;
《論藏族婦女的地位》_張雲;
《唐代吐蕃的“女主”——墀瑪蕾》_林冠群;
《康區“三魔女”,還是“康區三度母”_近代康區婦女精英研究》_玉珠措姆;
《論尼姑在苯教中的地位及其作用——松潘扎雍仲卡尼姑寺》_供邱澤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