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王明華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是誰,但是提到她的丈夫那可謂是家喻戶曉——梅蘭芳。王明華出生在京劇之家,與梅蘭芳結婚之後舉案齊眉琴瑟和鳴。退居幕後照顧丈夫的藝術事業,她還改進妝發戲服讓梅蘭芳的舞台效果更好。為了全身心照顧丈夫,在兒女雙全之後王明華毅然決然做了絕育手術,不料天降橫禍,一兒一女都因病夭折。
梅蘭芳從小被記在無子的大伯名下,作為大伯的祧子,他有“一子雙祧”的責任。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擔負著傳宗接代重任的梅蘭芳,以“雙祧”之禮迎娶了同樣學戲的福芝芳,兩個妻子平起平坐不分大小。
祧子、嗣子、繼子、養子這些稱呼,我們在家譜中經常見到,很多人可能大概知道是做別人兒子的意思,但是這些稱呼又有什麼不同呢?梅蘭芳娶兩房夫人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祧子
祧子中的“祧”字,本意是指古代稱遠祖的廟,也指承繼先代,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挑”,就像扁擔兩頭都有東西。
祧子不脫離原來的家庭,兼做所繼承家庭的嗣子,一般是獨子兼承兩房的情況。一般是限制於親兄弟之間,由自己的親侄子傳承自己的香火為自己養老。俗稱“一子雙祧”或者“兩房共一子”。在一夫多妻的古代社會,祧子可以娶兩房夫人,乾隆皇帝起規定,兼祧子兩房不是妻妾的關係而是妯娌關係,一房延續自己親生父親的血脈,另一方延續自己叔伯的血脈。
祧子是不需要跟親生父母斷絕關係的,也不必一定叫自己的叔伯為父。
嗣子
嗣子這個稱呼有兩種不同的意思,一是古代有官宦之家或者權力之人繼承權的嫡子,二是族譜中過繼的兒子。
古代中某一個男子沒有結婚或者膝下無子,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會將自己兄弟的兒子過繼到自己名字,這個兒子不再為親生父母所有,他為自己養老繼承自己的財產。
嗣子一般只能是自己的親侄子,不能是旁支的晚輩。在明清民國時期,立嗣還需要在官方進行備案,嗣子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繼子
繼子相對比嗣子和祧子,沒有嚴格要求必須是親兄弟之間,只要是同族中沒有出五服的近親關係,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抱養到自己名下進行香火傳承。
養子
養子的範圍相對比祧子、嗣子、繼子就要大一些了,不再限制於血緣關係,也不局限同一姓氏,可以抱養同族的小孩,也可以抱養外姓的小孩。但是古代也有一些比較嚴格的家族規定:外姓養子被抱養是要在三歲以內,養父母去世後養子不能帶走他們的財產,有一些家族甚至規定了外姓養子不能入家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