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乒乓原創出品
作者 | 自由直板
編輯 | 六豹
國際乒聯+wtt,在2月11日發布公告,做出了一些他們認為的“重大調整”。
從這個公告來看,對於樊振東個人來說,至少是沒有壞處的,而是有利好。
如果樊振東個人願意,那麼,樊振東或將重返世界排名體系。
但樊振東算是贏了嗎?
為什麼要打個問號?
當我們稍加仔細地來閱讀今天這份公告,我們依然能夠看出此次調整真正的味道與問題,wtt也並沒有真正徹底地做出改革和調整,並沒有“傷筋動骨”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wtt核心賽事管理姿態與方向以及根本理念,並沒有任何改變與鬆動。
我們先來看一下今天這份公告的內容。
1,以球員為本:強制參賽規定修改
wtt 做出重大調整,即日起取消所有 wtt 大滿貫賽事的強制參賽要求。這意味着,根據現行規定,球員將被邀請參加 2025 年剩餘的三站 wtt 大滿貫賽事 —— 美國大滿貫賽(7 月 3 日 - 13 日)、歐洲大滿貫賽(8 月 14 日 - 24 日)以及中國大滿貫賽(9 月 25 日 - 10 月 5 日)。
此外,球員每年將獲得兩次豁免參加 wtt 冠軍賽的機會,使他們能夠更好地安排賽程和規劃。
引用部分即為公告原文內容。
第一項調整wtt用了:以球員為本:強制參賽規定修改這樣的小標題。
但請注意:這條只適合於一年四站大滿貫賽事,並非所有wtt賽事,也適合於所有球員,並非特權球員。
還有一條調整:球員每年將獲得兩次豁免參加 wtt 冠軍賽的機會,使他們能夠更好地安排賽程和規劃。
注意:這條只適合於冠軍賽。
那麼,所謂的“以球員為本,強制參賽規定修改”的實施結果是:
2,奧運冠軍外卡
為表彰奧運冠軍在乒乓球領域取得的卓越成就,wtt將授予他們參加全部四站 wtt 大滿貫賽事和六站 wtt 冠軍賽的直接參賽資格,確保他們始終處於 wtt 系列賽事的核心位置。這項特殊待遇將在他們獲得奧運冠軍後的四年內有效。
對於以上兩條調整,我們結合樊振東個人來說。
1,樊振東可以自由選擇四站大滿貫賽事,即便一站也不參加,也沒有關係,不會再有罰款,這一條同時也適用於其他球員;
2,樊振東需要參加其他四站冠軍賽,如果不參加還是要被罰款;或者到底罰款不罰款,wtt並無明確說明。既然提到了兩站“豁免”那麼其他四站就是強制參賽了。
並且我記得,在原有《wtt2025賽事手冊》中,就有兩次所謂的兩次豁免機會,也就是原來就可以選擇兩站不參加(不予以罰款等處罰)那麼此次調整,是不是調整了個寂寞?
那麼,為什麼說樊振東贏了?
因為四站大滿貫賽事是最高規格賽事,也是wtt最為倚重的賽事,獎金高、積分高。在原有規則中,wtt是一定竭力保護四站大滿貫賽事的。取消四站大滿貫賽事的強制參賽,對於wtt來講,他們一定認為已經算是一個重大讓步了。
冠軍賽是第二個級別的賽事,wtt認為取消了四站大滿貫強制參賽,可能存在流失重要球員,因此還是要保證第二級別賽事的球員“參賽率”,因此依然是有四站強制參賽——不參加會罰款會扣分。
那麼,對於樊振東個人來說,四站大滿貫和六站冠軍賽都可以憑藉奧運冠軍身份直接獲得參賽資格。如果樊振東還想打wtt商業比賽,一年可以選擇性打四站就可以了,只要打四站就不必被罰款,而四站來說,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低級別的賽事如:wtt球星挑戰賽、wtt常規挑戰賽和wtt支線系列賽,樊振東之前就沒有參加,應該是wtt對具體各級別賽事有世界排名方面的具體要求等。
還有三項調整:加大獎金投入、增加更多七局四勝制比賽。
在此截圖呈現如下:


那麼,樊振東個人會接受這次調整並願意重返wtt世界排名體系嗎?
這個並不好說。
為什麼不好說?
因為國際乒聯+wtt所謂重大調整,只是迫於輿論壓力“忍痛”做出的表面調整,並且第二條奧運冠軍外卡顯然是僅是適用於樊振東和陳夢,純屬於向兩位明星球員示好,根本不是站在全世界球員的角度來說的。
有人說了,當初樊振東不滿罰款條款憤而退出,現在人家做出讓步還是不滿意,是不是有些過分?
非也!
簡單說:樊振東當初退出世排,是為了個人,也是為了所有球員,是對現有的“強制參賽與罰款”霸王條款的堅決不妥協,其高度與意義絕非僅是滿足自己的利益。
這也正是樊振東被稱為真正勇士的原因。
如此優秀的運動員,如果賽制規則合理,本來就正大光明的擁有世界排名和參賽權力,現在反而感覺成為wtt的一種恩賜,這不是很可笑嗎?
即便再怎麼修改,也是很可笑。
過去怎麼就沒有這樣的事情呢?
說到這裡,我們就可以得出標題中的結論:
wtt此次調整並未涉及其理念與根本。
為什麼這麼說?
此次調整並沒有將“強制參賽與罰款”取消。
因為wtt賽事有:大滿貫賽事、wtt冠軍賽、wtt球星挑戰賽、wtt常規挑戰賽和wtt支線系列賽。全世界也有成千上萬專業球員。
僅是取消頂層比賽,滿足頂級球員的需求,就萬事大吉了?
另外:不斷有法律人士提出,wtt作為一個商業體育公司,是無權對球員進行強制參賽與強制罰款的,這不合法,因為球員和wtt之間並不存在僱傭關係。
另外據最近看到的一些信息獲知:wtt強制罰款現在並不僅限於賽事。
1,球員在比賽期間必須無條件參加球迷見面會,如果不參加就得交罰款;
2,必須按wtt的要求參加公開訓練,如不參加也要交罰款,而這些公開訓練是要銷售門票的;
3,wtt對於賽事主辦方也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如未經wtt授權私自給予球員現金或者實物獎勵也需要繳納罰款等等。
wtt的罰款規則非常細,而wtt如此做的目的就是建立起一套完全掌控全世界球員以及舉辦方的嚴密體系。
從現在來看,國際乒聯+wtt這次調整隻是為了能夠解決樊振東的問題,而不是全世界球員的問題。受設計理念與宏觀營收思維所限,這兩個機構也不可能真正“自宮”。
另外:國際乒聯當初的承諾,新加坡大滿貫賽事後將提交調查建議與意見(來自於球員、教練員、工作人員等)但現在還沒有見到。
球員、教練員等對wtt賽事真正的聲音在哪裡呢?
頂級的球員是球員,難道普通球員與成長中的球員就不是球員了嗎?
如果一個賽事系統只為幾個頂級球員量身打造,那也不會長久。

因此,說來說去,還是設計理念與營收思維在起着決定性作用,國際乒聯+wtt志在打造商業賽事,核心目的是掌控球員與最大盈利。
這個目標或許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方式方法與管理規則以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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