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變形記”再次上演。瀋陽某職校60多名學生集體網購演出服,運動會一結束就組團退貨,硬生生把“七天無理由”玩成了“穿完就退款”,導致商家鏈接被封損失8000元,學生一句“老師讓退的”引爆熱搜。
據最新消息,商戶和學校雙方已和解,但網友圍繞“用完即退”的爭議並未消散,因為類似個案時有發生——去年黑龍江一所學校的學生退過400件臟裙子,前年山西某高校也發生過針對演出服的集體退貨退款。
“穿完就退”的套路何以屢屢成為商家噩夢?法律確實賦予了消費者“後悔權”,但也有附加條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白紙黑字寫着“商品應當完好才能退貨”,《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更是明確商品污損、吊牌缺失,商家可以拒退。個案中帶着汗漬的演出服、剪了吊牌的連衣裙,顯然不符合退貨條件,無奈買家把政策善意用成了免費租賃。尤其是部分平台為了用戶體驗,搞“極速退款”,商家還沒驗貨,錢已經退回買家賬戶。
在這起事件中,教育者的角色定位是引發廣泛討論的重要因素。事態引發全網關注後,校方一邊道歉,一邊忙着回收服裝,但對關鍵問題始終持迴避態度——到底有沒有老師教唆退貨?為什麼明明花幾十塊就能租到的服裝,非要讓學生先買後退,是哪裡出了問題?這些網友關注的問題,目前仍無交代。
平台在這類鬧劇中也存在監管缺位。面對批量退貨,系統這個鐵面判官,為何總是不問青紅皂白先封商家鏈接?要知道,8000元現金對小微企業並不是一筆小數目,不對退貨商品實施“監督檢查”,秒退貨款用得多了,監管就會成為擺設,也將變相助長“集體薅羊毛”的風氣。
所以,網友們的怒火,不是幾十件演出服,而是不同學校屢屢上演的同類“聰明”。當教書育人的學校帶頭鑽規則漏洞,當本應中立的平台拉偏架,若得不到糾偏,無疑會有損社會的信任感建立。也因此,語焉不詳的雙方和解不該是這起個案的終點,對於公眾存在的疑問,學校應該調查後給予交代,平台也要補上“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漏洞,這既關乎經營者的網絡營商環境,也關乎每個人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