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鍋湯料、滷味熟食中添加罌粟殼,幾乎已成為不少餐飲從業者為吸引顧客而鋌而走險的公開秘密。
2月1日,四川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米易縣一家羊肉湯鍋店主余某在羊肉湯里摻罌粟殼,將煮出來的羊肉賣給顧客食用。最終,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實際上,餐飲商家因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獲刑的案例並不少見。紅星新聞記者梳理100餘起已判決的案例發現,火鍋、羊肉湯、滷製品等都是添加罌粟殼的重災區。多數被告人供述稱,加罌粟殼在食品中是為了“提味增鮮”“吸引顧客”。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節較輕,適用緩刑多。有專家曾發文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犯罪之所以泛濫,關鍵在於違法成本過低。那麼,罌粟殼到底有沒有“提味增香”功能呢?事實上,並沒有可靠的科學依據。
案例:
羊肉湯鍋加罌粟殼,店主被判刑十個月
40多歲的余某家住四川省米易縣,他與妻子在當地經營一家羊肉湯鍋店,主要售賣羊肉湯鍋和羊肉米線等。2021年9月中旬,余某感覺身體不適,剛好店門口來了一位賣中草藥的老人,他便叫老人配了兩副中藥。配完葯後,老人告訴余某,在羊肉湯中加入罌粟殼,能夠讓羊肉湯和羊肉味道更加鮮美。
為了吸引更多顧客前來食用,他便花了30元錢,在老人那裡購買了3顆罌粟殼。2021年9月21日晚,余某在準備煮羊肉的香料包時,把從老人處購買的3顆罌粟殼,用手搓碎後添加在料包裡面。次日早上,他把添加了罌粟殼的料包放在鍋裡面和羊肉一起煮,煮出來給顧客食用。
執法人員將余某售賣的添加了罌粟殼的羊肉湯查獲並送檢,經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檢驗,余某經營的羊肉館中的羊肉湯底料,檢驗出含嗎啡143毫克每公斤,檢測結論不合格。民警電話通知余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到案後,余某如實供述其在羊肉湯中添加罌粟殼的犯罪事實。
余某說,他只是想讓羊肉湯味道變得更加鮮美,不知道罌粟殼中含有嗎啡、可待因、罌粟鹼等對人體有毒有害、易成癮的成分,現在才認識到了罌粟殼並非食品,不能添加於羊肉湯中出售給顧客食用。
到案之後,余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且自願認罪認罰。最終,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禁止被告人余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梳理:
火鍋、滷製食品是重災區,多數人系初犯適用緩刑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及媒體公開報道的100餘起案例發現,餐飲商家因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獲刑的案例並不少見,其中火鍋、羊肉粉(湯)店、小吃店、滷製食品都是重災區。
2020年,安徽亳州李某某為使羊肉湯出味,吸引更多顧客前來食用,李某某在調味材料湯中添加罌粟殼粉末,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2021年6月,河南洛陽的羊肉館店主任某在熬制辣椒油時加入了罌粟殼,之後將熬制好的辣椒油供顧客食用,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2019年上半年,河南省南陽市滷肉店主李某某從他人手中獲得一些罌粟殼,後為使自己滷製的滷肉去腥、提香,便在熬制的鹵湯中添加罌粟殼,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2018年,山西一男子為吸引客源,將自己購買的罌粟殼放至火鍋底料中熬制,最終,該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從判決的案例來看,均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性,大多數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節較輕,適用緩刑多,有期徒刑少;判處罰金數額多半為5000元及以下;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據案例披露的罌粟殼來源和一線禁毒民警的說法,涉案的罌粟殼多來自農村地區非法種植,而從境外地區走私流入國內的情況隨着警方打擊越來越嚴,案例數呈下降趨勢。由於“嚴管模式”,罌粟殼獲取途徑走向“地下”產業鏈。
2021年3月底至5月中旬,據媒體赴多地調查發現,多個國內的主要中藥材集散地存在罌粟殼地下交易,多個藥材商稱他們長期以每斤500至700元不等的價格向從事滷味熟食、小吃早餐的攤販或門店供貨。
探因:
為何屢禁不止?利益驅使、違法成本較低
據悉,罌粟殼屬於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的物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應當認定為有毒、有害的物質。
不容忽視的是,罌粟殼食用後或對人體產生危害。此前,有執法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罌粟殼是毒品原植物,裡面含有可待因、嗎啡等物質,如果長期食用的話,會造成人注意力和記憶力功能衰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出現內分泌失調,甚至導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2021年5月,四川攀枝花市西區,一家羊肉米線店為了招徠顧客,連續兩天將家中存放的罌粟殼粉,添加在羊肉湯內供消費者食用,有群眾吃了米線之後尿液檢測呈現陽性;四川米易縣,一位米粉店主為讓羊肉湯味道更加鮮美,在湯內放了罌粟殼,3名顧客尿檢結果呈陽性。
違法添加罌粟殼為何屢禁不止?歸根結底是利益的驅使。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相關判例發現,多數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稱,加罌粟殼在食品中是為了使其味道更好。他們之所以鋌而走險添加罌粟殼,是因為聽聞:“在食品中加入罌粟殼能增加食品的鮮味,甚至讓人上癮,增加回頭客。”
2018年,《人民檢察》發表的《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犯罪問題實證分析——以40起案件數據為樣本》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犯罪之所以泛濫,關鍵在於違法成本過低。司法實踐中,由於“罌粟殼”案件緩刑適用率偏高,再加上判處的有期徒刑刑期有限,大大降低了行為人的懲罰成本。
專家:
罌粟殼“提味增香”並無科學依據,“被過於神化”
罌粟殼調料的銷售頁面大多標出“讓食客流連忘返、吃了上癮”等口號,同時也被餐飲業稱為“神秘調料”。那麼,罌粟殼到底有沒有傳說中的“提味增香”功能呢?事實上,並沒有可靠的科學依據。
據媒體報道,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曾專門做過一個雙盲實驗,分別將罌粟殼和草果等按照高低劑量加入麻辣火鍋、清水火鍋中燒煮半小時以上,結果試驗者並沒吃出味道上的差異。
朱毅表示,罌粟殼在餐飲業被過於神化,其所傳言的“提香、上癮”功效並不顯著,“罌粟殼中的阿片類生物鹼含量很少,嗎啡含量只有0.05%-0.5%,在經過湯料稀釋進入人體後,帶來的效果微乎其微。”
中國藥物依賴性研究所教授陸林也曾表示,罌粟殼本身沒有味道,何來“提味”一說?“有些罌粟殼甚至帶有酸澀的苦味,要說提味也不會是鮮美的味道。”
針對食品中加罌粟殼,多地警方曾發文稱,罌粟殼沒有調味功能,因為它既不是調味品也不是香料,增香、提香是謠傳。添加了罌粟殼的食物出現讓人吃了還想吃的情況,靠的不是食物的味道,而是罌粟殼讓人產生了依賴性。所以,使用罌粟殼提味增香,是徒勞無功的,而且還違法。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責編 馮玲玲 編輯 何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