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私有化”原因探討四:如何評判大型國企的“社會綜合效益”

近年來,關於經濟發展的“社會綜合效益性”問題,我們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強調“共同富裕”,也是我們的重中之重。

那麼問題來了,何為“社會綜合效益”?說白了,就是“發展與責任”的系統性總體體現。

但是,在實際發展中,一些人還在片面誤導“社會綜合效益大賬”。還在片面誤導“金錢第一”的一些單一方式。還在繼續片面誤導剩下為數不多的國企“改制”?

那麼,面對就業難,就業質量更難;面對各類資本企業,大部分自身“造血功能”缺失;面對“金錢第一”觀念,帶來“不分青紅皂白”盲目崇拜一些現象等等,如何評判一個實體製造業大型國企,長期穩定的“社會綜合效益性”?

回頭看看,過去幾十年的國企“改制”及“徹底改制”中,有很多經驗需要總結及“再探討”。

我們還是用事實說話。

例子一,在利稅制度改革為“撥改貸”後。一些科技創新自立自強型,行業龍頭及頭部國企,解決“卡脖子”戰略布局,必然“一夜之間”成為“責任性債務”。

如果“突然”推行學習西方的,所謂“金錢第一”考核制度,就很容易被“一些人”誤導及誤解為所謂所有“國企經營不善”?

誤導及錯判為很多科技創新國企,當時不“改制”,是所謂競爭不過“某某某方面”?

例子二,如一個行業龍頭科技創新型國企,一邊要完成各種“改革及改制”工作;一邊又要真正重視“發展與責任”。

而且,很多事情“改制後”,在現實發展“生死存亡”中,又基本上都是“頂牛”的…。

如,職工下崗失業問題就是如此。一些企業被盲目推行所謂“減員增效”,“末位淘汰制”等等。

例子三,在很多國企,真正承擔“發展與責任”擔當任務情況下,如果“一夜之間”,馬上用“金錢第一”考核國企,是否真正科學合理?

如一個行業龍頭科技創新型地方大型國企。經歷“所有情況”後,還能夠確保10000人左右職工穩定就業,幾萬家屬穩定生活。在確保各種稅收情況下,即使短期“不盈利”,就“徹底改制”,是否需要再探討?

再如,同樣情況下,有些地方上綜合類大型國企,可能短期市場“波動”影響。暫時“不盈利”或者“盈利少”。難道就拿“眼前利益”去“衡量”長期穩定發展模式?然後就“徹底改制”?

事實證明,2000年左右,有不少規模以上地方國企,剛剛被“徹底改制”。結果“馬上”失去了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紅利”,被動錯過了一些“新經濟增長點紅利”等等。

於是,“一私就靈”,就被“一些人”長期“輿論氛圍”…。

更關鍵是,本來當時一些部委,正在陸續計劃性調控“落後產能”。

結果大量“眼前利益”面前,就無形中產生“各自為政”現象。

造成計劃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有些反倒“形成規模”現象。導致現在的“行業內卷嚴重”,一些問題“難上加難”…。

如,當年出現的一些“地條鋼”問題,以及嚴重“犧牲環境”問題,“亂批亂建”等等,就是如此。而且,當時不少媒體也是經常曝光…。

還有一個重點需要再探討:就是有些科技創新自立自強型頭部製造業國企。自身受到“責任擔當性債務”影響。短期市場“不盈利”或者“少盈利”。

但是,研製成功的“卡脖子”,為“十大重點行業”,降低不少採購國外產品成本的“大賬”,算不算“功勞和成績”?是不是打造國內成熟產業鏈

例如,某行業龍頭科技創新大型國企。研製成功的“卡脖子”產品,價格比西方同類型產品降低10000元左右每噸。

如果一個大型製造業企業,年用量3000噸左右。成本是不是節約3000萬?

一些年用量500噸的中小型企業,採購成本如果節約500萬。是不是困難時期,就會減少一些“輸血模式”?

是不是就會少一些“減員增效”?

是不是能夠給普通勞動者,多一些生活保障?

是不是能夠確保“消費長期穩定拉動”?

是不是能夠確保不少普通“打工仔”,不用長期“背井離鄉”等等,等等…。

更關鍵是:“盲目徹底改制”一些大國企,不但造成部分職工下崗失業。同時,上下游產業鏈上不少“民營中小微企業”的“鐵飯碗”,也會受到很大影響…。

如,“三角債”問題,時至今日,仍然無法解決等等。

例子很多,不一一介紹評說。

總之,科學合理評判一個大型國企,單一“金錢第一”去“考量”。就會帶來“社會綜合效益性大賬”缺失。回頭看看,很多問題出現,就是現實例子。

還是那句話,國企不是不能“私有化”,也是一定時期“計劃性調節多元化發展手段”,但是不能“不分青紅皂白”…。

探討點,如何科學合理評判地方上,一個大型國企的“社會綜合效益性大賬”?一些地方上,為何現在自身“造血功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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