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唐佳燕
“我找孩子找了十七年,我可以為他拚命。我不可能讓他一個人出庭,面對惡魔人販子!”4月2日,“4人入室搶嬰販賣案”將在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月31日,姜甲儒的媽媽喬守芬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堅持要進法庭陪伴姜甲儒出庭。
喬守芬眼含熱淚道,2006年就是4個人販子將孩子搶走,當時她沒機會保護孩子,現在讓孩子獨自一人進法庭是不可能的。“這麼多年我找孩子,兩次差點掉下懸崖,老天爺沒讓我死,就是給我機會參與審判人販子。”她表示,希望4名被告都被判處死刑,並提出民事賠償600多萬元。
喬守芬
撿破爛的爺爺帶着孫子,15歲還不知道賓館是什麼
2006年11月的一天,凌晨1點多,幾名男子翻牆進屋把姜甲儒的爺爺拖到廚房毆打,同時拿鋼筋威脅控制住奶奶,將8個月的姜甲儒搶走。
極目新聞記者從姜甲儒生母喬守芬和奶奶口中得知,此案案發是由於山東濟寧一養家想抱養孩子,找了兩個中間人簽訂了合同,中間人再找到行兇者4人,其中鄰居袁某某提供了姜家信息,說同村有個在北京做生意的,家裡有兩個孩子,只有爺爺奶奶在家,另外3人入室搶走了孩子。起訴書顯示,姜甲儒以28000餘元的價格被買走。
喬守芬表示,買家買走兒子後,對孩子卻並不好,不僅把他交給撿破爛的爺爺帶,還經常道德綁架姜甲儒。“不管我兒子再怎麼優秀,他都覺得不好,因為他內心裡並不希望我兒子優秀,我兒子變好了將來會走入大城市,會找家。”
她透露,姜甲儒15歲之前只知道從家到學校的路,從沒坐過火車,連賓館都不知道是什麼。他15歲上鎮上去,曾經問過買家的一個哥哥“賓館是什麼”,對方卻表示:“你別懂”。姜甲儒曾向媽媽表示,這件事使得他備受打擊,只能通過考好成績來討好養家。
買家曾否認買孩子稱抱養私生子,家屬索賠600多萬
姜甲儒奶奶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買家曾聲稱姜甲儒不是買來的,是抱養的私生子。
對於此說法,喬守芬很生氣:“如果孩子是和小三生的(私生子棄養),就應該是放在他家門口的,而不是還簽訂了合同,約好了價格。”喬守芬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四名被告在被捕後仍未第一時間承認罪行,她希望這些人能主動交代更多被拐孩子。
她表示,希望四名被告都被判處死刑,並提出民事賠償600多萬元,包含了十七年來找孩子所花費的路費等各種費用。她表示,這不僅僅是錢的事情,十七年來尋找孩子付出的青春和失去的親情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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