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倆宣布離婚!分手費超4億元

1月16日晚間,縱橫股份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任斌因個人離婚糾紛被判決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據一審判決結果,任斌持有的2050萬股股份中,有1230萬股歸鄺明芳所有。若以縱橫股份1月16日收盤價35.20元/股來計算,任斌即將過戶的股票價值高達4.33億元。不過,任斌表示將提起上訴。
分手費超4億元
縱橫股份1月16日晚間披露的公告顯示,四川天府新區法院就鄺明芳請求判令離婚並對其家庭財產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分割作出一審判決:
              
第一,准予鄺明芳與任斌離婚;
          
第二,任斌持有縱橫股份2050.2萬股股份中的1230.12萬股股份(即佔比60%),歸鄺明芳所有,任斌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協助鄺明芳辦理過戶手續;
          
第三,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鵬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簡稱“永信大鵬”)23%的財產份額歸任斌所有。
          
以縱橫股份1月16日收盤價35.2元/股的價格計,鄺明芳所獲股份價值超4.3億元。
          
任斌需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不過該案件尚處於判決上訴期,任斌表示將會提起上訴。最終訴訟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可能會導致任斌持有的股權比例發生變動。
          
2024年2月,縱橫股份曾公告,鄺明芳作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離婚並對其家庭財產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分割。根據鄺明芳訴訟請求,判令任斌將持有的公司2050萬股份中的60%歸原告所有;請求法院判令任斌將持有的海南永信大鵬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23%的合夥份額價值的60%折價現金補償給原告。
          
在判決涉財產分割的部分中,第二項系鄺明芳提出的訴求,獲法院支持。第三項,鄺明芳原請求將永信大鵬23%的合夥份額價值的60%折價現金補償,該訴求未獲法院支持。
離婚不影響實際控制人
官網信息顯示,縱橫股份設立於2010年,系高新技術企業,專註於工業無人機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公司是國內規模領先、最具市場競爭力的工業無人機企業之一,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智能化、平台化、工具化的工業無人機系統,2015年在國內率先發布並量產垂直起降固定翼工業無人機,成為工業無人機主流布局形式之一。
2021年2月10日,成都縱橫自動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縱橫股份,688070.sh)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成功上市,正式登陸a股資本市場。
2024年三季報顯示,任斌作為縱橫股份第一大股東,直接持有公司23.41%股份;任斌為海南永信大鵬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簡稱:永信大鵬)的執行事務合伙人,縱橫股份2024年半年報顯示,任斌能夠控制永信大鵬持有的10.18%股份。
此外,縱橫股份股東任斌、王陳、陳鵬分別於2019年11月16日、2020年5月25日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協議各方在作出行使相關表決權、決定權或提出議案等意思表示之前,應當及時通知其他方並協商一致意見;如各方對同一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以任斌對待決事項的意見為準。因此,任斌能夠控制王陳、陳鵬分別持有的公司15.61%、6.89%股份。

綜上,任斌合計控制縱橫股份56.09%股份,系縱橫股份實際控制人。

對此,公告顯示,根據本次一審判決結果測算,結合任斌與股東王陳、陳鵬的一致行動協議安排,預計本次訴訟對縱橫股份的實際控制權不存在重大影響

公告還顯示,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任斌在資產等方面完全分開,具有獨立完整的資產、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涉訴訟事項不會對縱橫股份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生產經營正常

截至今天10點15分,縱橫股份股價跌2.93%,報34.17元/股,市值為30億元。

 
來源:中國基金報、21世紀經濟報道

編輯:吳俊霞、劉嘉泳

校審:施冰冰、吳沁彤、何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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