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分手就該拉黑刪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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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懂那種感覺嗎?明知道對方不是同路,甚至都沒辦法走同一段路,但還是忍不住想拖延散場的時間,想再多和他說一些話,多跟他見幾面。

如果我只是恨你就好了,可是我除了恨你 ,我還愛你, 愛意太熱烈卻讓人無法適從, 這段噩夢不斷的日子讓我跟你永遠無法和解, 我沒辦法祝福你, 希望你怎樣都過不好, 猛然想起四個月沒見你了, 還好和你分手了, 不然耽誤你一輩子。

分手

沒開始新感情之前, 愛刪不刪, 再續前緣都可以, 任意一方開始新戀情了, 就麻煩你為現任該刪該拉黑的處理了, 你是給他最後的溫柔了, 你給現任什麼了?


分手會刪除說明在意,真正不在意是即使不刪也依舊不想找他,內心毫無波動。不是撕得太難看也沒必要刪。但是別聯繫,是對現任的尊重。

不拉黑我就不自在,沒辦法和喜歡的人做朋友,也沒辦法沉溺於悲傷的失戀中去,更何況我不能夠原諒那個把我傷害得體無完膚的人。

留着幹嘛,等複合嗎,還是無聊的時候聊天,即便是留着也不說一句話,做回朋友不可能的,留着只是多一名躺屍而已,有必要嗎?

有的是真的要拉黑刪除, 要不對方會覺得, 你還對他有幻想, 兩個人之間, 還可能有點啥, 所以 必要的時候拉黑刪除, 電話也要拉黑, 最好住的地方也換一個。

都分手了還留着幹什麼?磨練意志啊?沒必要吧,還是方便繼續聯絡,那還分手個毛線啊?刪除就好了,反正又不打算來往了,就是熟悉的陌生人,再熟悉也是陌生人,那就沒必要留聯繫方式,隔應現任嗎?

我一直不理解“分手後不刪除拉黑反而留着聯繫方式是真正地放下”這句話,彼此,愛過的兩個人,分手後不刪除,既膈應了彼此,又膈應了彼此的現任,找刺激呢?

留前任聯繫方式就是對現任的不尊重,現任若理解那說明ta愛你理解你,若不理解或生氣,這屬於正常現象。前任留着幹嘛?留着主動?喝ta的喜酒?還是,留着複合?

不刪除拉黑前任回來現任必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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