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說什麼?”“說我們今天合法了”,5月13日23時36分,26歲的侯志敏發布了一條朋友圈。照片里,她穿着一身黑色禮服,頭戴黑色禮帽,妝容精緻、笑容燦爛,雙手握着一張新民晚報,上方一角印着一份《結婚啟事》——
“新娘侯志敏與新郎張傑
於公曆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正式結為夫妻。
願修百年之好,共赴白頭之約。
特登此報 敬告親友 亦作留念
同祝相愛三周年快樂”
圖說:侯志敏與張傑結婚登報。受訪者供圖(下同)
時間回溯到8小時前。在5位朋友的見證下,侯志敏與張傑前往民政局登記結婚後,徑直來到了新民晚報社所在的上海報業大廈,拿到了20張當天“新鮮出爐”的報紙,“第一反應是很開心,感覺像收到了一份珍貴的信件,可以牢牢攥在手裡,踏實、幸福”。
談及“結婚登報”,侯志敏坦言,這並非一時興起,而是早有計劃。侯志敏來自遼寧瀋陽,自大學時來到上海。她從小偏愛紙質媒介,甚至和親友訴說值得被記錄的重要事件時都是通過寫信、寄信的方式,“紙媒擁有着厚重的歷史感和不可替代的價值,雖然現在的信息網絡很發達,但是我們能夠通過紙媒分享這一刻的情感,它的魅力源自跨越時間的力量”。
戀愛之初,侯志敏與張傑就彼此約定——不辦傳統婚禮,遵循自己的想法紀念人生最重要的時刻之一。結婚登報是最原始的方式,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領證當天,侯志敏與張傑在上海報業大廈拿着報紙合影留念,拍了不下200張照片。在報紙淡淡的油墨香氣里,互相分享新婚的喜悅。
侯志敏還定製了畫框,將這份新民晚報與照片珍藏其中,掛在了客廳里,親朋好友也收到了印有《結婚啟事》的報紙,共同見證他們的幸福。“多年以後,每當拿起這份報紙,又會把我拉回那一天。”
“結婚登報,是我送給自己的一場婚禮。”侯志敏說。
新民晚報見習記者 陳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