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1月31日發表評論:經過修訂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近日公布,自2月15日起施行。其中最矚目的變化是取消生育登記與婚姻的捆綁,是否結婚不再是辦理生育登記的限制條件。
其實,四川不是首個打破成規者,廣東、陝西、安徽等省份去年就明確未婚亦可辦理生育登記。這些更包容的政策是對中央2021年要求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落實,讓生育登記剝離“審批”舊色,回歸人口監測和生育服務的中性本位。
有人擔心對非婚生育的寬容將進一步降低結婚率,為婚外生子提供便利,這有悖於公序良俗,也不利於社會穩定。但首先要明確的是,保障非婚生育群體及其子女的權益,並不意味着鼓勵人們非婚生育,政策是中性的,對個體權益的尊重與對婚姻的保護不矛盾。其次,要看到隨着社會觀念的日益多元,非婚生育還包括很多種情形——不想結婚卻想當媽媽、結束了情感卻不願意流產或者男女雙方願生孩子卻不想走進婚姻……世界如此多元,有很多種可能。
我們歡迎這種與時俱進的積極變化。無論是1950年版的《婚姻法》、1980年版的《婚姻法》還是2001年的修訂版,包括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法律一直都賦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但在落地層面,尤其是此前計劃生育的背景下,真正平權並不容易,需要務實的政策一點點推動。
比如,非婚生子女很長一段時期處於“落戶難”狀態,嚴重限制了其人生髮展。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明確解決非婚生子女落戶困難的問題;再比如,非婚母親在申領生育金時困難重重,由此產生的訴訟全國已有多例。去年8月,國家衛健委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態,只要繳納了生育保險的費用,就享有相應保障,是否結婚不是門檻。生育登記和婚姻狀況解綁則保障了非婚生育者享有同樣的生育服務,比如孕產婦健康管理、嬰幼兒健康管理,等等。
就此意義上說,我們還呼籲更多類似的包容的生育政策,不是出於促進人口增長的功利目的,而是為了保障不同選擇的人們擁有平等的生育權,他們所生的子女擁有平等的權益待遇。去年全國兩會上,對單身女性放寬冷凍卵子和使用輔助生殖技術的限制的建言很多,就是對近些年單身女性生育意願與現有法規政策之間矛盾的看見和回應。
還有人擔憂非婚生育不利於兒童成長,這有一定道理,但不宜過於強調,因為不管是同居生育還是單親生育,都不意味着一定不能給孩子提供穩定的成長環境和依戀關係,反之亦然,所謂完整的婚內家庭,也可能貌合神離或者雞飛狗跳。再退一步說,如果是從兒童權益最大化考慮,那更應該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權益,給與其父母更寬容的輿論環境,更友善的政策支持,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益於對孩子的養育。生育是個人的權利,如果說以往政策對非婚生育帶有懲罰的意味,現在則是朝着中性、包容的方向變化,這是平權的進步,也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重要的一步。
來源:經濟觀察網 編輯:鄭楚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