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花30萬娶媳婦,新婚夜新娘帶兩名異性睡婚房。第二天新娘提出離婚,彩禮一分不退。
看到一個視頻,我差點氣到吐血:婚前女子要求買若干金銀首飾,再加上彩禮14萬8,男方共花費30多萬,為此男方父母欠下26萬高額債務。
誰知新婚夜,妻子找來兩位異性朋友打牌至凌晨,事後還睡在婚房裡,丈夫只能睡沙發。
婚後第二天,妻子卷包行李和彩禮回到娘家,以夫妻感情不和三觀不符為由要求離婚,並表示彩禮一分不退。
女方叫囂,自己是教師,懂法律,男方儘管起訴,法律頂多判她退還部分彩禮,不可能全部退回。女方稱,登記結婚是雙方自願,不存在騙婚,何況自己頭婚變二婚,損失誰擔?
女方母親表示,男方屬於沒文化沒身高沒學歷的三無人員,根本配不上女兒。嫁他家無非是因為男方家裡拆遷,按人頭分錢!
浪跡頭條十數年,什麼人都能碰到。現在無恥都可以這麼理直氣壯了嗎?
此女自豪教師身份,聲稱很懂法律。
我很懷疑她的教師身份!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無恥的老師?這樣的老師能教出什麼樣的學生?這不是給老師這個群體抹黑嗎?法律是除惡揚善的,不是這種無恥的人用來炫耀的。
此女自我認知不清,貽笑大方。
女方超級自信,聲稱憑自己的美貌和身材,找個身家幾百萬的男人分分鐘得事。如果我是男的,就她這模樣,彩禮8000我都嫌多!還找身家幾百萬的,人家有錢人眼睛又不瞎!
此女德行有虧,作風不正。
哪一個正常女人新婚夜與異性同屋而眠,讓丈夫睡沙發?女性意識不是這麼崛起的,這純純的是不要臉。這丈夫太老實了,要是我,大嘴巴子早就抽過去了。
此女厚顏無恥,與家教有關。
按說女的干出這麼不上道的事兒,當媽的應該大棒子把她從娘家打出去,再把男方的錢一分不少退了。可這個媽,卻聲稱男方配不上她女兒。嫌棄男方,你別嫁啊,又沒有人拿刀子逼你。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娶媳婦得看丈母娘!
最後,感慨一下,幸虧男方老實,連女方的手都沒碰過,不然按女方這個niao性,告男方一個猥褻就讓男方吃不了兜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