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講述的第959位真人的故事
“媽媽救我,我要找媽媽……”
三個賊眉鼠眼的男人,像老鷹抓小雞一樣地撲向三個小女孩。孩子們驚慌失措地尖叫着躲閃,但是還是被惡人抓住了。他們拎起孩子往早已等候的麵包車裡一塞,然後車門一關,麵包車疾馳遠去。
“你們這群混蛋,放了我的女兒……”
我呼喊着從噩夢中驚醒,只覺得身上大汗淋漓。枕畔猶存的除了令人恐怖的夢境,還有我的眼淚。而這個可怕的夢境,已經折磨了我整整21年。
(我的女兒李小妹,失蹤時三歲半)
我叫陳福香
(小女兒李小妹當年和姐姐哥哥的合影)
2001年10月,孩子的爺爺在去鎮上趕集的路上,突發心肌梗塞,搶救不及時就去世了。得知這個噩耗,我和老公連忙帶着我家李小妹趕回了老家。
老人下葬後,還有“頭七”的喪俗,所以當時一大家子人都聚集在婆婆家。
那天是11月15日,賓客走完後,我和老公要出去辦點事。臨走前看到婆婆在收拾東西,孩子的二姑在洗衣服。小女兒李小妹在院子里跟一群小孩玩耍。我們交待婆婆,讓她操心看管幾個小孩。
當時我們是上午九點多出的門,十點半左右,孩子的二姑突然打來電話,急切又恐慌地告訴我們:“哥,嫂子,出大事了!咱家的三個娃娃都不見了!你們趕快回來!”
我一聽這話,猶如五雷轟頂,以為我的三個兒女都出事了,頓時腿一軟癱坐到地上。老公反應快,連忙安撫我:“咱家老大、老二今天不是還在上學嗎?不可能丟的。”
然後又仔細詢問孩子二姑到底是怎麼回事。
聽了孩子二姑的重新解釋,我們才知道,丟的三個孩子是我家李小妹和我小叔子家的兩個女娃:李芬、李潔。這三個女娃都才三四歲。
(老公的親侄女李潔失蹤時照片)
我和老公顧不得詢問詳情,心急火燎地趕緊跑回家,一進村口就看到家人和鄰居們在四處搜查。詢問過後知道,當時三個小姐妹跟鄰居的一個小朋友一起在村邊玩耍,後來鄰居的小孩被他父母帶走了,就剩下我家那三個女娃。
得知這些,我們趕緊去派出所報警。但是沒有任何線索提供給警察,他們也無能為力,就讓我們回去等消息。
老家村邊和大路兩旁都是茂密的叢林,平時除了前村後營的人來往活動,基本上沒有外鄉人來,更沒有聽說過孩子被拐被偷的事件。所以剛開始大家也沒有考慮到是人販子把三個孩子拐騙走了,還以為孩子們跑到叢林里玩,迷路了。
因為我家李小妹剛從深圳回來,小叔子家的兩個小女孩也一直住在外婆家,所以大家覺得她仨肯定是對路況不熟跑丟了。可是找了大半個小時,大路、小路和叢林里都沒有孩子們的蹤影。
(老公的親侄女李芬失蹤時照片)
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議論,猜測孩子們會不會掉到水塘里出意外了,要不然呼喊這麼久早該應聲了。於是大家又去池塘、河溝查着,甚至連廢棄的糞坑都攪拌一遍。但是仍然沒有孩子們的蹤影。
大家又猜測孩子們是不是去山上玩了,因為當時山上有野果。於是一群人又展開撒網式搜索,把山坡的每一片土地都搜索個遍。我們一邊聲嘶力竭地呼喊三個孩子的名字,一邊使勁敲着銅鑼。擔心孩子們會不會跌倒受傷昏迷了,想用銅鑼喚醒她們。
可是我們一直找到傍晚,把方圓幾里的村落、山坡、樹林找了個遍也一無所獲。
拖着疲憊不堪的身體回到家裡,雖然飢腸轆轆,但全家都沒有吃飯的心情。男人們一個個抽着悶煙,唉聲嘆氣,女人們個個愁眉深鎖,以淚洗面。
那夜我們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一直都睡不着。大門也敞開着,期盼着孩子們能夠突然回來。但是,盼到天亮也沒有出現奇蹟。我們這才意識到孩子們不可能是跑丟了,很可能是被人販子拐走了。
(尋找仨孩子21年,我和老公日漸變老)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趕緊去鎮上打印尋人啟事,四處張貼。我們又找熟人幫忙聯繫媒體,先後在南方都市報和珠江電視台播放尋人啟事。
雖然我們挺下功夫,但過了一個多月也沒有任何迴音。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像在煉獄裡受刑一般。想到這麼年幼的三個小孩落入壞人之手,很擔心會凶多吉少。
後來我們多方打聽,無意中獲取一個線索。有一個廣西的女人帶着一個小女孩兒,在鄰村一個單身漢家裡住了一段時間,後來那個女的走了,只留下小女孩兒。
提供線索的人說,那個廣西女人很可能是個人販子,讓我們去確認一下,那個小女孩兒會不會跟我們李家丟的孩子有關。
雖然情況不明,但是我們仍然像在黑夜裡看到了一束光那樣滿懷希翼。我和老公立刻直奔那個單身漢家裡,那個人很排斥我們,但我們還是闖到屋裡見到了那個小女孩。
(我和大女兒,李小妹跟大女兒長得很像)
當時小女孩兒正發燒躺在床上,背對着我們,好像不願意見人。但從背影我們就看出來不是我家的李小妹。而且,我的李小妹腳背上有開水燙傷的疤痕,那個小女孩兒沒有。
離開那個單身漢家後,我仍然放不下那個小女孩。我想:雖然她不是我家的孩子,但她來歷不明,我也應該幫幫她。於是我把這個可疑信息提供給了派出所。至於後來情況如何我就不知道了。
後來的幾年間,我們也沒心情做生意了,一直奔波在找孩子的路上。
小叔子和弟媳在兩個女兒丟失後,雖然也很難過和着急,但他們擔心一直找不到孩子,就又生了兩兒一女。讓我們在找我家李小妹的過程中,順帶掛上他們家李潔、李芬的照片和信息。所以,我們一直是三個孩子一起找的。
有一次,有人給我們說廣州一家福利院最近剛好收留了三個小女孩,會不會碰巧是我們李家三姐妹呢?當時我非常驚喜,心想剛好是三個流浪小孩兒,說不定就是我們李家那三個女娃。同時心裡又很難受,不知這仨孩子這些年風餐露宿變成什麼樣子了。
(少了一個女兒,節日里我們面對美餐也無心品嘗)
第二天早上天剛亮,我就坐大巴車趕到廣州那家福利院。說明情況後,工作人員非常熱情,立刻帶那三個女孩過來,一看全都不是。
當時我的心就像被扔進了冰窖一樣又疼又涼,控制不住痛苦與失望的情緒,坐在那裡大哭起來。
那些年中,我們多次都是在獲取線索時滿懷希望前往,然後又帶着懊喪失望的心情回來。這種希望與失望交織的心情,讓我們心力交瘁。
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放棄尋找。一直到2006年,我們家以前的積蓄快花光了,而兩個大孩子讀書也越來越費錢,沒辦法,我和老公又繼續出來打拚。
但是後來,孩子的奶奶又生病了。她的病其實是心病,主要是我們李家這三個女娃的失蹤造成。
當年仨孩子失蹤以後,老太太天天都在村口張望,期盼着她的三個孫女有一天會回來。她還常常自怨自艾,覺得仨孩子的失蹤是她的責任。
由於她長期鬱鬱寡歡,再加上她後來不小心跌跤了,結果一病不起。直到彌留之際心裡還放不下這三個孫女,千叮嚀萬囑咐我們一定要把她們找回來。
(尋親路上,我和打拐志願者)
雖然一直沒有仨孩子的線索,但我們從來沒有放棄尋找的念頭。後來隨着時代的發展,就叫我大女兒幫忙在網上發布尋人啟事,漸漸地也認識了很多尋親的家長,其中就有近年來熱搜上尋子成功的孫海洋。大家互幫互助,共同散播信息。同時也互相加油鼓勵,堅定尋子的信心。
再後來,我又接觸到短視頻平台,在上面看到很多尋親的視頻。其中也有一些尋親成功的讓我看了羨慕不已,於是也學着做視頻。
剛開始不太懂,就簡單放了幾張照片發布出去,播放量寥寥無幾。但是我沒有放棄,堅持做下去。我堅信有一天我也能藉助網絡的力量,獲得孩子們的線索。
我還天天祈禱着我們李家三姐妹也會經常刷視頻,正好刷到我發布的內容。那麼我們雙向奔赴,就能早日團聚了。
(尋親公益人孫海洋幫我們宣傳介紹)
我們還參加過好多別人的認親現場,想藉助別人的熱度擴散我們尋找孩子的信息。當看到別人父(母)子(女)相認的感人情景,我既為他們感到高興,又為自己的孩子一直杳無音信而難過。我一直鼓勵自己,堅持找下去,總有一天我們也能合家團圓。
後來,我在做視頻的過程中也認識了很多助力尋親的志願者。他們加入到我們這個群體之後,就熱心地幫我們寫文案,教我們怎麼做視頻,還幫我們傳播尋親信息。
正是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們賬號的粉絲越來越多,大大擴展了尋人的傳播範圍。我非常感謝那些助力尋親的志願者,他們無私奉獻、不求回報,真的是太善良了。
因為我們家同時丟失三個孩子,這個事件傳播出去太引人注目了,所以後來引起了一些新聞平台的關注。他們也幫我們報道事件,傳播信息。
還有一個做紀錄片的導演得知我們家的情況,就聯繫上我們,想給我們做個紀錄片,目前還沒有正式進行。但是我覺得有這麼多熱心人的幫助,總有一天我們能夠如願以償,找到我家那仨孩子。
(我的大女兒和兒子,李小妹和哥哥姐姐長得很像)
不過,網絡尋人也會遇到騙子。有一次,一個坐標是吉林的女孩,看到我發的視頻就私信我說:“媽媽,我是你丟了20多年的李小妹。我好想你呀!”然後又說自己很困難,想來尋我也沒路費,讓我打錢給她。
雖然我盼女心切,但仍然不會輕易被陌生人所蒙蔽。於是我就跟她說:“那你發個視頻或者發些現在的相片過來讓我看看。如果你真是我的女兒,我肯定會給你寄路費。”
對方後來就發過來一張照片,還解釋說自己長大變瘦了,跟小時候不太一樣了。但我一看照片立刻斷定對方是騙子,就把她拉黑了。
我21年沒見着小女兒,也知道女大十八變,可能跟三歲時的容貌大不相同了,但我仍然能推斷出她現在的模樣。因為她小時候和哥哥、姐姐長得很像,長大了也照樣十分神似。但那個騙子發的照片跟我大女兒和兒子一點都不像。
在做短視頻的過程中,也得到過疑似線索,只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跟我的李小妹長得很相似的。
(尋女21年,我老公熬成了老頭)
由於常年為尋找女兒縈思掛懷,加上年紀越來越大,我這兩年嚴重腦神經衰弱,有時一轉身就會忘事。但是我永遠不會忘的是尋找女兒這件事,也不會忘記女兒小時候那虎頭虎腦、天真無邪的模樣。女兒成了我腦海中永遠都抹不去的烙印,她的失蹤也成了我無數次的夢境。
這二十多年來,我無時無刻不在思念她。我擔心她會吃不飽穿不暖,更擔心她會受人虐待。每次想到這些,我就心如刀絞,淚如雨下。
可憐的女兒啊!你到底在哪裡?你可知道,這麼多年媽媽的日日夜夜是怎麼度過的?希望你能夠在冥冥之中感應到我的呼喚,能夠和我雙向奔赴,早日跟我們團圓。
我也祈禱上蒼垂憐,別再讓我飽嘗思女之苦,保佑我早日找到女兒的線索,接她回家,彌補她這21年缺失的母愛和父愛!
【口述:陳福香】
【編輯:陳萍】
該案例故事由@頭條尋人提供,並已獲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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