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失調,在心理學上是指,當個體意識到個人認知結構與環境或是個人認知結構內部不同成分之間的不一致所形成的狀態。
比如,在認知上“我是一個樂於助人的人”,在行為上“我沒有扶起摔倒的老奶奶”,
當認知與行為出現了衝突,就會導致不愉悅的心理狀態。
而為了緩解或消退這種認知失調帶來的不適感,我們就會對行為結果進行合理化。
比如,會說服自己“沒有第三者在場,我貿然扶起摔倒的老太太很可能就會被她和她的家人訛上,好事變壞事,代價太大”
再比如,當得知自己比閨蜜多花了幾倍的價錢買了同樣一件衣服時,你一定會在心裡找很多的理由來說服自己這件衣服是值得的。
覺得閨蜜買的那件一看就是假貨,料子,做工都沒自己的這件好,或者自己比閨蜜更適合穿這件等等,總之一定會找理由說服自己,以達到行為和認知的協調。
那麼同樣的,出軌男之所以能那麼的心安理得,是因為他早已說服了自己,合理化了出軌行為。
任你再怎麼去跟他講道理,擺事實,談責任,聊感情甚至剖白自己,都沒有用,他絲毫不為所動,反而還容易讓自己陷入自我懷疑和自信被打壓到谷底。
柏辰記得有位姐妹因為老公出軌後一直都不認錯而耿耿於懷,很痛苦。
其實,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柏辰非常想反問,“你為什麼會這麼關心老公是不是認識到他的錯誤?他的後悔對你而言又意味着什麼?”
柏辰猜想,你之所以想讓老公出軌後可以有所悔意,無非是想讓他承認,出軌是他的一個錯誤的選擇。
他曾經的出軌是錯的,現在他被揭穿了,他要面對可能失去自己的家庭和擁有的一切,所以他害怕了,他要發現家庭和你的珍貴,也要發現他所做的一切對於你和家庭造成了多大的傷害,他的後悔就代表了這樣的意思,對嗎?
也就是說,對你而言,後悔,代表着他對出軌的一種認識,代表着他對自己出軌行為的一個態度。
後悔就是認為他自己做錯了,而知道錯了才能改正。
那麼,他改正了,我們似乎才能原諒他,才可以重新去信任他,來修復關係。
從這個角度來看,對方的後悔似乎確實很重要。
因為你設定後悔就等於知錯能改,而且改後不會再變。
那麼當你看到了他的後悔就可以安心了。
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群里許多的姐妹,在發現老公出軌的時候,老公也會有認錯和後悔的表達,如果單以這一點來作為原諒的參照系來看,真的改了,真的不再出軌的,有幾個?
所以我們就有必要來了解一下後悔的感覺究竟是什麼樣的。
從現實的層面講,後悔就是指一個人對於過去曾經的選擇或者做的事情,在當下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而覺得自己當初做的這個事情有問題。
所以,他不滿意的是什麼?
他不滿意的是出軌造成的當下這種狀況。
而不是他在那一刻是可以有所選擇的,是可以選擇出軌和不出軌。
他不滿意了,他不能夠去面對當下的結果,所以通過後悔,他似乎在告訴自己說,我其實當初是可以選擇不出軌的。
可是,這是一個事實還是一個想象?
我們一定要有區分事實和想象的習慣,尤其是在遭遇出軌後。
所謂事實,就是所有已經發生的事情,而所有沒有發生的事情都是想象。
所以當一個人開始後悔的時候,它其實是一個偽命題。
因為後悔的指向是過去,而過去是不可更改的。
既然過去的事情是不可更改的,那我們一直在那兒糾結他為什麼選擇出軌,把自己的關注點投入到過去的時候,對現在的事情是沒有任何彌補的。
所以,如果我們以他後悔來做為一個標準,覺得他後悔了就意味着他現在知道錯了,他未來會知錯就改,這在時間維度上是不具備參照意義的。
與其把你自己的關注點放在他是不是後悔,不如把你的關注點放在他當下具體做了什麼。
比如,他是不是開始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家庭中了,他是不是開始有一些新的變化出現了等等。
這些才是你去判斷這段關係值不值得原諒,要不要給一次機會去修復,以及他是不是真的回歸的一個參照點。
而不是一直盯着他是不是後悔出軌這件事,來作為你今後選擇的一個標準。
好,從另一方面來說,後悔的情緒,本質上它是由羞愧和內疚構成的。
而羞愧和內疚又是由恐懼和哀傷這兩個情緒相組合。
我們看,恐懼和哀傷它都是偏於退縮的,它會擋住我們對於愉悅的感覺,也會阻止我們去採取一些行動。
有過後悔經歷的姐妹應該能知道,當你對一件事情特別後悔和自責的時候,你其實是沒有什麼行動力的。
而且在很多時候,後悔,內疚這種情緒會讓我們想要遠離那些讓我們感覺到愧疚和後悔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當我們不斷地去翻舊賬,指責或擺臉色的方式,企圖去提醒出軌的丈夫,你傷害了我,我很痛苦,提醒他不要再犯錯,想要喚起他的愧疚時,反而會讓他更加不願意麵對我們,更可能去找第三者了。
因為,回到家裡,他就是個罪人,而在第三者那裡,他是個受歡迎的人。
所以,如果你真的是想讓對方有很大的悔意,恰恰可能在行為上,這個人是不太有一些主動行為的。
所以,你一直糾結的,要他後悔的原因何在呢?
當然了,對於有些人,他確實就是一個毫無悔意的狀態。
比如,他並不覺得出軌是一件錯誤的事情。
而且,出軌既不影響到他現在的一些切實利益,他也不擔心你真的有能力會離開。
在這兩個的前提下,出軌反倒讓他擁有了更多的他想要的體驗或者資源,那麼他當然不必為出軌這件事情而後悔,也不覺得這是一個什麼錯的事情。
他是出軌的既得利益者,他又怎麼可能後悔。
假如你的丈夫是這類型的不後悔,
那麼,你大可不必再去探究他為什麼不後悔,不認錯,也不需要通過一哭二鬧三上吊去激發他的愧疚感。
你最需要的是趕緊去練習沒有他,你也能好好生活的能力。哪怕不離婚,也要讓他對自己的影響降到最小。
再比如,他是為了找回平衡而出軌的,他也不會有悔意。
這種一般是在曾經的關係中,你表現得比較強勢些,讓他覺得委屈。
可他又不太能夠去表達自己的需求,或者是你一直有點沒有知覺地在踩着對方的底線,
比如,你看不起他的家人,和他家人的關係不好,對他也表現得不是那麼的在乎,兩個人的溝通中甚至有許多的貶低,嘲諷等。
當然,這肯定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也有他的不作為,忽視,和稀泥導致的。
但人都是趨利避害的,他會去說服自己,都是因為你的強勢導致的,在他心裡就會埋下一種不平衡的感覺。
這種不平衡的感覺會讓他去用一種比較極端的方式去找回平衡,這未必是有意識的,可能是一種無意識的狀態。
但是,當他有了一些自責和愧疚之後,為了讓自己不陷於自責和愧疚中動不了的狀態,他就會說服自己,就算他做得不對,你也還欠他很多。
所以,你似乎也看不到他有後悔的這種狀態。
再比如,解決問題型的人,你也很難看到他後悔。
因為過於理性,他會覺得已經發生的事情,沒有必要後悔。他可能更願意把關注點放在面對現在和未來,後悔對他來說只是浪費時間。
他不會讓自己停留在一些感覺中,所以,你也看不到他的那種後悔的情緒。
與其你一直去等待他後悔的表現,不如看看他現在的表現是怎麼樣的。
現在,現實就是,他出軌了,你知道了。
如果他想結束這個關係,你就看你能不能接受。
如果你能接受,就籌備怎麼過沒有他的生活。
如果你不能接受,就要搞清楚你為什麼離不開他,你的困難在哪,你要去面對這個困難。
而如果他想修復關係或者他想三人行,你也評估評估自己是不是可以接受,接受和不接受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所期待的後悔狀態和他所後悔的表現是不一致的。
可能在你的認知里,一個人後悔了是需要表達出來的,至少是有個態度和有一些情緒的。
但恰巧他是個不太善於表達或者不太善於用語言來表達自己感受的人,他善於喜怒不形於色。
那這樣的情況,如果你一直期待他用你想要的方式去表達,可能你永遠也等不到。
所以,還是要把自己拉回到現實的狀況之中。
所以我們看,一個人,不管是後悔了還是沒有後悔,或者是覺得沒有必要後悔,他都已經做到了讓自己的行為和認知協調,意味着他已經不太可能展現出你想要的行為。
也許我們不應該去糾結對方後不後悔這樣的一個形式,而更應該要去探究的是,你想要對方有所悔意的背後的需要是什麼?
也許你糾結的是一種形式,一個儀式,因為這個形式和儀式背後給你帶來了一種安全感。
可是你有沒有發現,就像當初你在選擇他的時候,會因為他的一些舉動打動了你,或者是因為你覺得他是某一類人,讓你覺得有安全感,
你可能把這個人和關係都做了一個簡單的歸因,你靠一個標籤或者靠某一件事情,就讓你認為,這個人他只要對你好了,他就會永遠對你好。
你沒有意識到關係是在變化中的。
這個簡單的儀式特質讓你簡單化了你們的親密關係。
所以,你又想通過這樣的一個後悔的表達來讓自己可以心安,可以又做一個簡單的歸因。
這就是對原來模式的重複。
我們要知道,對於我們自己的了解,對於對方的了解,對於人性的了解,對於關係的了解,都是非常複雜的,需要我們有很多分化和區別的能力,而不能僅僅做一個簡單式的歸因。
如果我們簡簡單單的說,當這個人出軌後,他能夠去表達後悔,能夠切實的在這一刻認識到錯誤,就意味着他真的就可以在以後的日子裡不再出軌,只是去簡單的做這樣的歸因,
當然,他有這樣的表達,我們可以去參考,但它並不是可以讓我們去做一個等同處理的事情。
如果我們再一次的只是靠一個人後悔這件事情,就可以去完全的相信,接下來我們又可以高枕無憂地和這個人繼續關係了,你就失去了經營你自己關係的權利。
所以,如果你的出軌丈夫向你表達了他的懺悔,你可以學着去傾聽,但你更需要的,是去看到他之後做了什麼,然後再去評估這個關係需不需要繼續。
而如果他毫無悔意,也許你也不需要很快下決定,你要讓自己再觀察一段時間,細細地分辨自己的感覺,去體會這個人還值不值得你去守,這段關係還值不值得你去守?
只有你理清了你自己,分辨清楚了自己,你才會擁有屬於你自己生活的決定權。
那麼在這個決定的過程中,你發現你有障礙,而這個障礙就是我們需要面對的部分,也是一個可以看清楚我們自己的機會。
去做一些功課,去做一些深度的探索,對於你來說才是最有價值和最有用的。
所以,如果你發現你把太多的精力和關注點都放在了他的身上,你就又回到了原來的軌道中。
只有把關注點和精力多放在自己身上,多去探索自己,你才會嘗試走出來一個可以擁有自己生活選擇權和主動權的一條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