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的情人節,很多女同事都收到了鮮花,或者男同事都會買花送給女朋友,然而我卻沒有送別人鮮花,也沒交往對象。
因此,有很多人同事都會嘲笑我,哎呀……你看看別人00後都有女朋友了,你都28了,居然還是單身。
話音剛落,店裡就頓時哈哈大笑,我表面尷尬,其實內心的我,就笑了。
因為他們不知道,其實我有一個秘密女朋友,跟她在一起已經有半年多了,她是一個離異老闆娘(趙鈳),在某市中心開了一家美容店。
大概有100平左右的美容店,收入頗高,起碼是我的好幾倍,但是她卻依然跟我在一起。
其實跟她在一起也是我們的緣分。
她是我在一場宴會跟她偶遇的,可能是因為我性格隨和幽默,長相帥氣,引起她的興趣了吧!
她主動加我微信,其實我明白,還有一個更重要理由,就是我在宴會上幫她解圍了,所以因為這份人情讓我們拉近距離。
所以,再加上我又比較性格幽默,漸漸地與她有了聯繫。
那段時間我也很喜歡一個成熟有魅力的女人,前女友是一個任性妄為的女孩,所以很心累地跟她分手。
因為那段時間也是我最孤獨的時候,身邊有這樣的女人,我很幸福。
所以我跟老闆娘在一起的這段時間,漸漸的就拉近了距離,她是一個離異女人,而不是我。我是一個失戀的男人,兩個人情投意合,很快一拍即合地在一起。
但是她是一個要面子的人,她今年34歲了,而我28歲,兩個人相差六歲。
她不想讓別人知道我們的聯繫,所以我們兩個的交往一直都是以秘密進行中。
我曾經問過他:“到底多久我們可以公開,她笑了,溫柔地對我說,這個重要嗎?
當然啊!這個可是代表我們是真的情侶呀!”
別急,不是我不願意,是時機未到,我該給你的都會給你,那輛車我送給你,那套房我暫時讓你住,而且每個月我給你這麼多零花錢,也夠知足了吧!
我……?
所以你缺什麼?就缺一個光明正大的正牌男友的名字而已,所以並不在乎是不是你自由我也自由,大家都是年輕人,對不對?都21世紀了,交往不要這麼老套。
我頓時驚訝了,也確實啊!都現在這個年代了,還在乎什麼名分?你要該得到的得到就好。
主要我喜歡她,不就是因為她性格爽朗,經濟獨立,成熟有韻味,僅此而已嗎?她有錢有勢,慷慨大方,這不就夠了嗎?還有什麼不知足的,想想也是。
現在是不是想開了。
但是我們卻從來沒有住在一起,好遺憾,我都是住着她給我的房子里住,因為我們以前是因為一場意外認識的,兩個人相隔百里,所以不可能居住在一起,沒有辦法。
事情告一段落,大概一個月過後。
那是一個情人節,我真的有點想念她了,所以……所以我突然發信息跟她說:“明天情人節那天能不能過來見我,好久沒見到你了。
其實她剛開始並不同意,但是在我的再三勸說之下,最終還是來到了我這個城市。
情人節那天,我請她去酒吧嗨了一頓。
不僅如此,我還跟她一起看了電影,去了最大的遊樂園,兩個人一起散步,兩個人一起玩耍,真的猶如一對夫妻一般。
這時候,雖然沒有人知道,沒人明白我們是真正的情侶,但是我不在乎。
就我們兩個在一起,那就足夠了。
那天看完電影之後,我們就一起回家了。
老闆娘留宿在我的家,兩個人喝着小酒,唱着小歌。
那天她過得異常開心,她高興地對我說,跟你在一起的日子真好,到時候你過來跟我一起住,我認可你了。
好,既然你都同意了,我又有什麼好說?想不到你今天這麼好。
她欣慰地笑了,情意綿綿之中,我們相擁在一起。
那天晚上,我們還說著海誓山盟的話語,說著彼此相戀到一輩子的深情對話。
然而第二天清晨的時候卻發生了意外,清晨見到老闆娘醒來的時候,望着她美麗的容顏,我笑,我心裡由衷地開心,她終於是我的女人。
然後,她這時卻打算起身,因為她突然接了一個電話,要去店裡面辦事情,可當她打開門的時候,卻卻看到了一個驚人的事情。
我的前女友小娜居然就站在門口,兩個人相視一笑,然後相視四目相對,頓時愣住了,簡直不敢相信。
老闆娘看到立馬就明白了什麼?當她剛要出手的時候,小娜知道了情況,頓時以最快速度跑開了。
她打算去追,我拚命的攔住她,她這時已經感覺到不對勁,氣憤的對我說:“他是誰,為什麼攔住我?是不是你的在外面的情人,為什麼好像在哪裡見過她?
我頓時尷尬,見過她嗎?她……她其實是我的前女友。
老闆娘怒氣沖沖地說:“你今天不說清楚,我們就分手,以後你不要再擾我了,跟我在一起居然還在外面偷腥,不想活了嗎?
我無奈地說出事情,其實當時我一個前女友在我們未在一起的時候,就是跟她分手,但是我已經沒有跟她聯繫了。
她搖搖頭:我不相信,不可能,那她為什麼會去找你?還找上門來了。還不是想跟你再續前緣嗎?你說什麼我都不再相信,我們分手吧!你這個渣男。
頓時大哭起來,不,我跟小娜是清白的,我老實跟你說吧!
最近她一直找我,跟我借錢,她說做生意失敗了。欠下了十幾萬,最近她哭訴着求我跟我借了2萬塊錢,我最終無奈答應了。
昨晚她又發信息說又要跟我借錢,我沒有搭理她,因為我們在一起,我尊重你。
結果今天就來找我,這就發生了現在的事情,不信我給你看一下信息好不好?
老闆娘還沒等我說完就氣憤地跟我大吵一架。
無論我相不相信你,我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你居然還跟前女友聯繫,還借給她錢,你把我當做什麼人了?
我對你這麼好,你竟然拿幾萬塊錢泡前女友,我的身材,我的魅力,我的顏值我的錢,統統在她之上,你居然還跟她在一起,還跟她有聯繫,太過分了。
當我想要說什麼的時候,卻被她一把推開,她憤怒地說了一句~分手,以後不要再來求我,我們這輩子再無瓜葛,還有那車子,我就算送給你,我不要了,房子退出來,你給我滾。
不要啊……
但是我還是被她趕了出來。
那一段時間,我拚命地挽留她,希望她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發信息給老闆娘,我說:我錯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只是可憐一下她而已,不能怪我,她苦苦哀求我,我能怎麼辦?
後面老闆娘再也沒有再回復,那段時間他也沒有搭理我,我頓時感覺我的人生崩塌了,我可能真的要失去她了,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們說我錯了嗎?我該怎麼辦?我該如何挽回她,她真的不要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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