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中小學課間10分鐘限制學生自由活動、把學生“圈養”在教室里的現象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紛紛呼籲學校放開限制,讓學生在課間能夠走出教室自由活動。
針對這個問題,教育部再次作出回應:根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遊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同時,還重申:要求中小學校進一步保障學生上學期間的運動量,要保障學生每天校內1個小時的體育運動和30分鐘的大課間,鼓勵學生積極走出教室放鬆。
對於教育部的回應,大家都紛紛叫好,認為學生的“課間自由”回來了。但是也有不少當教師的網友表示,對“課間自由”並不看好,相信很快課間“圈養”又會回歸。理由如下:
其實《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已經施行好幾年了,學校並不是不知道課間活動對學生身心健康的重要性,老師也不想看到學生上課沒精打采,之所以出現課間“圈養”的現象,實際上是部分家長過度維權導致的。
小孩的自制能力差,玩起來容易忘乎所以,下手沒個輕重,難免會因為磕磕碰碰受傷了,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只要情況不是很嚴重,互相之間道個歉事情也就過去了,可是有個別家長卻不是這樣,會到學校甚至教育局鬧,並且不依不饒,給學校造成很大幹擾,甚至影響正常的正常教學秩序。為了息事寧人,主管部門和學校只好賠償道歉,哪怕事實上學校沒有責任。
這一來二去,主管部門和學校只好限制了學生課間10分鐘的自由活動,不讓學生到樓下去活動。部分中小學校甚至規定學生課間非不要不走出教室,只能在教室里活動。
應該說,這些教師網友所說的現象是客觀存在的。現實中確實存在一些特別眼尖的家長,總能找到學校和老師的毛病進行投訴:布置作業多了,投訴;不布置作業,投訴;考試次數多了,投訴;不考試,投訴;放學早了,投訴;放學晚了,也投訴;說了孩子幾句,投訴;跟孩子說話少了,投訴;孩子削鉛筆不小心把自己弄傷了,投訴……
讓學校、老師疲於應付,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生怕哪裡做得不到位了被舉報,最後選擇了躺平、佛系,怎麼能讓這些學生、家長高興就怎麼來。在這些家長的努力下,學校不僅不敢讓學生課間出去活動了,作業也布置了、考試分數和排名也不公布了,甚至連試卷也不讓學生帶回學校。
由此可見,部分過度維權的家長,將會是孩子們實現“課間自由”路上的最大障礙,如果不能夠解決處理家長過度維權的問題,還學生“課間自由”只會是走走過場,過一段時間後又變回原樣。
作為家長,具有監督學校、老師工作的權利,但是凡事要有個度,不能因為有監督權利就過度維權,如果動不動就投訴舉報,破壞了學校、老師的積極性,迫使學校、老師躺平、佛系,最後傷害的是自己的孩子。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