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的必備條件,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安全員(以下簡稱安全員,指自動駕駛車輛的車端駕駛員或遠程駕駛員)隊伍也不斷擴大,據不完全了解,全國從事這一新興職業的人員規模已逾2萬人,伴隨着自動駕駛技術應用的快速發展,安全員的培訓教育、安全管理等需求愈發突出。
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三部門發布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管理規範(試行)》,對安全員的駕齡、駕駛經歷、培訓時長等基本資格條件作了規定,但從實際情況看,仍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缺乏細化的培訓考核規範,對安全員開展測試和示範應用、保障安全的基本能力要求及培訓考核需要進一步明確規定;二是缺乏有效的培訓體系,自動駕駛公司自有的培訓體系不健全、培訓質量良莠不齊、考核寬嚴不一等問題突出;三是安全員的整體技能有待提高,目前安全員多由傳統駕駛員轉崗而來,缺乏對自動駕駛車輛和技術的了解,水平參差不齊,因不正確處置而導致的車輛事故已有發生。
目前上海正處於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商業化落地應用的前期,2022年9月5日上海發布了《上海市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實施方案》,明確力爭到2025年,自動駕駛汽車產業規模達到5000億元,具備組合駕駛輔助功能(L2級)和有條件自動駕駛功能(L3級)汽車佔新車生產比例超過70%,具備高度自動駕駛功能(L4級及以上)汽車在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實現商業化應用,這一方案無疑將加速推動自動駕駛產業的發展。上述L2-L4級自動駕駛車輛無論等級高低,安全員作為負責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與應用的最後一道安全防線,都將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亟待對這一關鍵崗位進行管理規範,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助力產業健康發展。
建議相關管理部門研究出台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安全員管理規定,明確職業能力要求,建立規範的考核培訓體系。一是進一步細化安全員的專業技能要求,統一職業准入資質、培訓考核等方面管理要求,並逐步規範完善培訓體系,提升整體的職業技能和綜合能力。二是加快制訂上海市安全員操作規範和管理規範等地方標準,可以針對車型、作業場景、車端或遠程等不同方面內容進行規範,為管理部門、自動駕駛企業和培訓企業等提供實施指南和方法。
(作者繫上海市人大代表)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王海燕
來源:作者:鄒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