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無法說清楚,生而為女人,是幸運,還是不幸。
上天賜予女性子宮,讓她們有了生育的機能,到底是對女性的厚待與恩賜,還是對她們的捉弄與懲罰。
上海有一家集愛醫院,專門為無法正常生育的家庭提供輔助生育技術支持。
集愛醫院的對面有一家“求子公寓”。公寓的老闆陳阿姨已經快50歲。她38歲時,兒子因意外去世。三年以後,陳阿姨41歲,在此後的五年時間裡,她將經曆數十次取卵、移植,嘗試了10次試管嬰兒,最終在46歲時再為人母。經驗豐富的她,從中看覓得商機,開了這家“求子公寓”。
圖:紀錄片《奇妙的蛋生》|圖源網絡,下同。
想要孩子,而自身條件又不允許的夫妻,從全國各地趕來,有老有少。
有人只求在有生之年,體味一下為人父母的幸福,享受一下天倫之樂。
也有的人其實並沒有想清楚為什麼一定要有個孩子。
或許他們以為,根本不用思考。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結婚生子。
向來如此,天經地義。
來這裡的家庭,境遇各有不同。有人成功了,皆大歡喜;有人失敗了,垂頭喪氣。
但對到這裡的女性來說,統統都很被動。
她們似乎只能選擇聽從命運的安排。
面對命運的不公,苦苦掙扎,忍受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摺磨。
既無力,又無奈。
既可憐,又可哀。
不生孩子,女人的人生就不完整嗎?
很多女人以為,無論如何這輩子一定要做一次母親,否則人生就不完整。
這話聽起來很有道理,想起來其實值得商榷。
一定要生孩子,當然可以。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阻攔一個女人去做一個母親。
但這和人生是否完整,扯不上關係。
如果把人生分解開來,我們會發現由很多部分組成,生兒育女,僅僅只是其中一環。
人生也不可能完滿,不是這裡,就是那裡,多多少少總會有缺憾。
但有些人單單就盯着生孩子,覺得不生就不完整。
況女士已經51歲。
正常來說,關注的話題早就不該包括生孩子的問題了。
但在過去的6年時間裡,況女士到集愛醫院取卵十幾次,移植五六次,都沒有成功懷孕。
她還不死心,不停地吃藥,促進排卵。
她說:“只要我還能排卵,我就絕不放棄。”
人工取卵、植入,本身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過程,對身體損害很大,特別是像況女士這種大齡女人,所帶來的損傷,更是不可逆。
在金錢方面的花費,更是驚人。很多家庭因此耗盡積蓄,甚至債台高築。
六年時間,況女士投入的費用已經超過了50萬。
如果說況女士這種自願的執着,還算可以理解。
更多女性卻是在被迫接受“女人不生孩子,人生就不完整”的刻板觀念。
這種逼迫,既有現實中來自於丈夫、婆家、親友等各方實實在在的威逼,也有來自於傳統觀念、內心恐懼、盲目跟從的無形壓力。
以致於很多女性將自己困在了“生育”的囚牢中,不得自由。
自從目睹、經歷了妻子懷孕、生產、養育的過程,我發自內心地覺得感動。
一個為人母的女人,真的偉大。
但我們也不能因為這一件事而蓋棺定論。
沒有生育,但人生精彩得讓所有人艷羨的女人,同樣比比皆是。比如全世界都熟悉的鄧大姐。
對於女人自己來講,完全沒必要把生兒育女當做這一生的硬性業績指標。
畢竟,上天賦予了女性生育機能,只是說女人可以生孩子,不是必須要生孩子。
“可以”,是選擇,是權利;“必須”,就是綁架,是強迫。
對於旁人來講,更不應該因為拒絕生育,或者無法生育,就一票否決一個女人。
如果生育與否,就可以決定女性一生的是非成敗。
那反過來,在生活中,女人是不是其他什麼都可以不做,只需要生育就可以?顯然不行。
自然也沒有理由說一個女人若不能生育,就一無是處。
女人又不是生育的機器。
把愛情、婚姻、家庭、一個人一生的成敗,一個群體的功過貢獻,都壓在生育與否這件事上,沒有道理,太過狹隘。
需要孩子才能維繫的家庭,還是家嗎?
總有人說,有房子,才有家。
我卻覺得,人比房子重要。
一起生活的人對,租的房子,也可以是家。
人不對,自己買的房子也只是冰冷的混凝土。
孩子也是。
很多人覺得,有孩子,家才是家。
更多的人覺得,孩子是維繫家庭的紐帶。
有孩子,家庭就穩固,沒孩子,家庭隨時會煙消雲散。
基於這種認知,一個無法生育的女人,容易有深深的愧疚感。
覺得對不起丈夫,對不起家庭。
好像一切的不幸,都只是因為自己無法生個孩子。
來自四川的文霞,結婚多年,沒有生育。
不遠千里到上海集愛醫院,做試管嬰兒。
三年以來,多次取卵、移植,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60多萬,但幸運之神始終沒有關照到她。
為此,文霞深深自責。她說:“為他生個孩子,這是我的職責,感覺就好像欠他的一樣。”
她開始在生活中,小心翼翼,處處討好丈夫。
走路、吃飯、說話,都要時刻察言觀色,就像有些地方下級時刻要討好領導一樣。
丈夫則始終是一副理所應當,冷冰冰的架勢。
為省錢,取卵的時候,文霞選擇不打麻藥,就讓小拇指粗的管子那麼插進子宮裡。
有人關心她,她說:“不疼,我希望再多來幾下,來一下就有一個卵泡,就能夠實現我丈夫的願望。”
有記者問她,如果還是不成功怎麼辦?
她回答說:“那就讓他再找一個。找一個給他生個孩子。”
丈夫就在旁邊,一言不發,似是默認。
付出了身體和金錢的雙重代價,果然還是沒有成功。
丈夫和婆婆將她趕出了家門。
文霞提出離婚,丈夫也同意,但要她賠償60多萬的花費。
現實好像正如擔憂的那樣,就因為生不出孩子,文霞的家庭沒了。
但真是這樣嗎?
不知道有多少人想過,一個家庭的基礎,從來不是什麼房子和孩子,而是愛。
孩子,是愛的結晶。而不是反過來,有了孩子,才有愛,才有家。這個邏輯順序混淆不得。
有愛,孩子能給家庭帶來天倫之樂,帶來幸福和諧。
沒有愛,有了孩子,也就是家裡多了一口人而已。
我們以為孩子能夠維繫家庭的完整。
殊不知,那麼多有孩子的家庭,照樣各種雞飛狗跳,最終逃不過雞飛蛋打的結局。
沒有愛,勉強生育的孩子,不僅對大人帶來痛苦,還可能是孩子一生的悲劇。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你最後悔的事情是什麼?
獲點贊最高的答案居然是:被生出來。
是什麼會讓一個人後悔來到這個世界上?大多數是因為沒有生長在一個充滿愛的家庭里。
有愛,就有打敗生活苦難的力量。
缺愛,出生本身,就是苦難。
我們以為孩子能夠維繫家庭。
但是,需要孩子維繫的家庭,還是家嗎?
面對家暴、出軌,想離婚,但看在孩子的份上,忍了。
這就是所謂的維繫?不過是離婚的成本增加了而已。
生活本來艱難,家應該是療傷的港灣。需要忍氣吞聲維繫的家,哪裡還是家。
也許,在有些人的一生中,孩子只是成了尋求解脫、追求自由的阻礙。
要不然,為什麼每年高考之後,都會迎來一波離婚的高峰?
苦熬十幾年,就只為等孩子長大,然後離家出走。
這樣的家,維繫它的意義在哪裡?
孩子,又何其無辜!
傳宗接代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說到生孩子的必要,最根深蒂固的想法就是傳宗接代,延續香火。
主語從來都是男人。
女人生孩子,是為男人延續血脈。
如果這個前提成立,按道理說,在一件事中,誰受益最大,自然應該承擔的責任越多。
但事實卻恰恰相反。
一旦一個家庭無法生育,女性永遠是被歧視、抨擊的一方。
同樣是集愛醫院的常客。
90後的欣欣天生染色體異常,子宮、卵巢功能不健全,無法生育。
丈夫說很愛她,自己可以接受不生孩子。
但實際上,卻還是要妻子去接受別人捐卵,做試管嬰兒。
這意味着欣欣要孕育一個血緣上與自己無關的孩子。
丈夫這麼做的理由很充分:“世界不是只有兩個人的世界,你過年不串親戚了嗎,是吧?”
這樣的理由不值一駁。
世界確實不是兩個人的,但生活冷暖卻只有兩個人自己知道。一年365天,過年串門才幾天?剩下的日子,不還是得兩個人過。
婆家甚至下了最後通牒:一年內還不懷孕成功,就離婚。
聲稱愛他的丈夫,也同意。
欣欣也接受,即使有些無可奈何。
同樣因為先天原因無法生育的另一對夫妻,則是因為丈夫先天患有無精症。
但在是否接受他人捐獻精子做試管嬰兒這件事上,丈夫和婆家的人整整糾結了十年。
沒有孩子的十年,妻子並沒有什麼怨言。
十年後,看到妻子已經過了生育期,才最終勉強接受生一個和自己沒有生物血緣關係的孩子。
不能生孩子,錯是女人的。
生孩子,和女人有沒有血緣關係,並不重要;和男人沒有血緣關係,則無法接受。
孩子生出來了,傳的是丈夫的宗,接的是丈夫的代。
這是什麼道理呢?
女人,就沒有傳宗接代的資格?
女人,就應該斷子絕孫?
有誰想過,從生物學上定義,生個孩子,染色體女人同樣佔著一半的比例。
一個女人,如果無法生育,已然是一種殘缺的不幸。
作為愛人、親人,本該好好疼護。如何好再冷眼相待,苦苦相逼!
女人也實在是不需要因為無法為夫家傳宗接代而深深自責。
著名歌手李健夫婦是丁克一族。
他說:反正也不是什麼優秀的基因。
有多少人敢站出來,說自己的基因比李健的更優秀?
若不是有萬里江山,若不是有上億資產。
傳宗接代,傳的是什麼呢?
女人又何須自責。
男人又有什麼權利去指責。
隨緣
追求生命的完整,維繫家庭的穩定,為夫家傳宗接代,都不應該是女人生育孩子的理由。
至少不應該是唯一的理由。
生育一個孩子,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理由,還是前面說的:愛。
情到深處,做好了準備,那就生。
緣分一到,自然是水到渠成。
沒準備好,不想生,特別是不能生,就彆強人所難。
天地廣闊,人生漫漫,大有可為,何必糾結於要不要生孩子這一件事情上。
就像有個西藏喇嘛加措寫的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生命、生活的意義,都來源生命、生活本身,而不應該寄托在另外一個幼小生命的到來。
這對我們不公平。
對孩子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