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給大家分享第4種類型的媽媽——不公平對待子女的媽媽。
這種類型的媽媽,可以說在我們的生活非常常見。
很多家庭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媽媽的愛不公平。
我想很多人都曾經有過這樣的感受。
我一個朋友,她在和我們聊天的時候經常表現出一種“生活沒意思”“活着沒意思”的言行。
後來慢慢的大家才知道,這是因為她的媽媽,對待他們姐妹幾個是完全不一樣的。
朋友是老大,從小媽媽對他要求就跟弟弟妹妹們不一樣。
比如說,當她跟媽媽提出要某樣的東西的時候,媽媽就會覺得“你怎麼事兒則會么多呢?”“但是只要弟弟妹妹提出要求的話,媽媽就會欣然答應”。
朋友說他小時候特別不理解,為什麼媽媽對自己和對弟弟妹妹是不一樣的?
為什麼弟弟妹妹可以在媽媽跟前撒嬌,她卻不可以?
每次當她試着向媽媽撒嬌的時候,媽媽就會覺得你多大了還這樣?
朋友說她每次看到弟弟妹妹和媽媽在一起,那麼溫馨的母子互動的畫面,她心裡又羨慕又嫉妒又不解,“難道我不是媽媽親生的嗎?”
還有一件事情就是朋友畢業參加工作之後,她的工資也要交給媽媽,要給弟弟妹妹生活費,要給弟弟妹妹們買衣服買書,買學習資料等等。
但是等到弟弟妹妹參加工作有了工資之後,媽媽卻跟他說,弟弟妹妹掙的錢,他們自己想怎麼花就怎麼花,我們管不着。
朋友就特別生氣,她不明白媽媽為什麼要這樣對待自己,一直到現在也不理解。
於是就覺得人活着沒意思,而且三十大幾的人類,堅決不結婚,她覺得生活沒意思,如果有了孩子,萬一和她一樣,那多痛苦。
我想很多家庭都會存在這樣的情況,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成了“家庭犧牲品”。
那什麼是“家庭犧牲品”呢?
“家庭犧牲品”是心理學裡面的一個概念。
“家庭犧牲品”的概念源於在家庭中出現矛盾的情況下,父母將家庭成員中的某一個當作犧牲品,以此來穩固家庭關係的結構。
“家庭犧牲品”的概念最早源於夫妻矛盾,父母將自己的不安,尤其是媽媽將自己的不安轉嫁到家中某個孩子身上,以此來緩和夫妻關係的緊張狀態。
那天我問朋友,你小時候是不是爸爸媽媽的感情不是很好?
她回答我說真的是這樣子,爸爸媽媽感情一直都不好,吵吵鬧鬧直到現在都是這樣的。我就跟他講了,家庭犧牲品的概念,朋友聽完之後哭了,說“原來我就是我們家的犧牲品,我就是一個家庭的犧牲品啊”。
“家庭犧牲品”是直接導致媽媽區別對待孩子的主要原因。
一般情況下當父母之間出現矛盾的時候,媽媽就會下意識的把這種不安轉嫁到孩子身上,企圖通過通過塑造一個“問題兒童”的形象,來緩解夫妻之間的矛盾,轉移夫妻之間的壓力。
有的人說,那些被媽媽選擇為家庭犧牲品的孩子真可憐,那被媽媽寵愛的孩子就一定很幸福嗎?
其實父母的偏愛對每一個孩子都是一種傷害。
被寵愛的孩子無法和父母完成正常的分化,長大之後依然和父母的情感糾纏在一起。
比如有的父母就會將自己未能實現的願望寄托在被偏愛的那個孩子身上,變成父母夢想的替代品或者是執行者失去了自我。
而被忽略的孩子,因為從小沒有得到父母的關愛,從而被深深的傷害着。
即使已經長大成人之後,他們的人際交往,家庭生活,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甚至是終其一生都帶着傷痛生活。
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影視劇中的一些人物形象中可以看到,比如不能很好和父母分化的蘇明成、被忽略的蘇明玉、樊勝美就是這樣子的,還有《人世間》中周秉坤,終其一生都在追求父母的認可。
父母給孩子的愛必須體現公平的原則。
孩子在原生家庭中形成的平等概念,對孩子的影響深遠。
被父母區別對待的孩子,會影響到孩子在社會生活與他人的關係建立和態度。
他們大部分人會在工作中不敢表達自己的訴求,工作中常常會表現的不自信。
即使自己的能力很突出,但是因為從小沒有得到父母的認可,以至於內心極度的自卑,總是認為自己不行,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做好這件事情。
有的則在受到領導的不公平對待的時候,不敢表達自己的訴求和真實的想法。
一個人只有建立起平等的感情,才能在社會生活中尊重他人,並且與他人建立良好的關係。
不被父母關愛的孩子成年之後更容易形成焦慮型依戀人格,他們常常會成為自己人生不幸的預言家,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他們經常會在心裡否定自己,會認為自己做不好做不成功,不夠優秀,從而最終因為心理導致了事實上的一個結果。
而受寵愛的那些孩子往往會比缺少父母關愛的孩子更糟糕。
當孩子背負着父母未完成的心愿生活時,她們往往失去了自我,活在父母的影子里。
所以那些得到了父母極度偏愛的孩子,其實也是父母選擇了的家庭犧牲品,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始終被父母推着向前走,他們看不到自己的需求,沒有辦法判斷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甚至會迷失人生的方向。
因此得到了父母寵愛的孩子和得不到父母關愛的孩子,同樣是受害者。
所以說父母不公平的愛,是一種不健康的愛,它會傷害所有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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