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第五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督察组已进驻巴中、雅安、阿坝,督察工作正有序推进中。督察组坚决贯彻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在形式上做减法,在效能上做加法,实现督察减负提质增效。
巴中市督察组全面精减谈话范围,只与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谈话,谈话人数较上轮督察减少75%。按照“公开资料不调阅、现成资料不新增、资料准备时间不低于24小时”的“三不”原则开展资料调阅,明确要求地方以电子版资料为主,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巴中市干部反映:“资料少了、负担轻了,我们有更多时间投入到解决一线的问题中!”
雅安市督察组在下沉督察中坚持“四个一”,即一地只派一个组、每组只派一辆车、地方最多一人协同、问题一次查清,以减少基层负担。同时,严禁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守法经营企业,这次督察‘无压力’,正常生产未受影响。”雅安市一位企业环保负责人这样评价道。
阿坝州督察组结合民族地区实际,信访电话开通时间和当地工作时间保持一致,安排精通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信访件于次日9时统一移交,避免地方工作人员“熬夜等任务”。同时督促地方在信访办理中,严禁层层加码、层层提速,确保基层有充足时间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阿坝州督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督察组始终把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本次督察,督察组与地方党委政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省级督察为契机,务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