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9月23日电(记者 赵鸽)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作为省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接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9月23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建设职责方面,省委依法治省办重点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田秀娟介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障。通过开展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成绩和问题摆一摆、晒一晒,能够有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依法治省办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方案,召开全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座谈会、现场会,就深入推进述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20年在5市3县(区)开展了试点,2021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全省7.3万余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参加述法,推动形成了法治建设责任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开展法治山东建设评估工作。开展这项工作来源于两个方面的现实需要。第一个,法治建设作为社会领域的实践工作很难被量化,司法厅就考虑能不能做一把尺子,让各地的法治建设在同一把标尺下,可测量、可评估、可比较。第二个,中央印发的“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及山东省实施方案、具体举措是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这些顶层设计落实得怎么样,实践中也需要进行跟踪和监测。在开展试点、调研论证、试评估的基础上,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并着手开展季度监测评估和年度全面评估工作。指标体系由10项综合指标、45项动态监测指标和6项群众评价指标构成,目前,司法厅已经发布季度监测评估报告6期,年度全面评估报告1期,是全国第一家在省级层面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评估的省份。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指标体系较客观地反映了山东省法治建设的进展与成效,有助于及时发现法治建设的短板不足,能够为提升山东省法治建设水平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
三是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法治督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举措。山东省连续四年将法治督察列入省委、省政府督查计划,并同时注重督察结果运用,以整改促提升,推动解决了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准确、听证程序不规范、环评监测数据造假等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最后,田秀娟表示,下一步,依法治省办将健全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心关注的法治问题等,建立“小快灵”的日常督察机制,将督察工作落细、落小、落具体,提升督察工作的灵活性、适应性和覆盖面。
编辑:李岩
审核: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