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内疫情呈多点、多源、多传播链的特点,持续时间长,病毒不断变异,防控难度也在加大,各地发生输入性疫情的风险持续存在,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
云浮政府对部分防疫措施进行了动态调整:
1、针对近日广州市花都区疫情变化形势,给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议近7天(含)有花都区旅居史的来返云人员,立即报备,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外出(自离开花都区开始计),第1、2、3日开展核酸检测,三天三检,后4天自我健康监测。
2、【建议所有跨市出行人员执行“三天三检三不”措施】。倡导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请于来返云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旅途中做好防护,抵云后第一时间(不超过24小时)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开展一次免费核酸检测,首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不外出,抵云后执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到核酸采样点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48小内疫苗接种史、境外旅居史、既往感染史等特殊情况。(具体可通过“云浮疾控”微信公众号查询)
市民要及时关注疫情信息动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不可松懈,每个人都应按要求做好每一次的核酸检测,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请大家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履行防疫义务,承担防疫责任,保持积极的心态,共同打赢疫情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