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6月6日消息,中上协制定发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于6月6日发布施行。
《工作指引》施行后,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配套使用,将从自律规则层面更好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实践与审计委员会最新法定要求更好地衔接。
要 点 速 览
1.梳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内容与重点监督事项,包括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审核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及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监督问题整改及内部追责
2 .细化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整理吸收境内外审计委员会运行良好实践,为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提供参考和指导,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提供可操作的具体遵循
3 .梳理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内容,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并以单独条文明确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职权的程序性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
4 .对未达到法定标准的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将督促有关上市公司采取相应内部措施,并及时通报有关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细化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等
《工作指引》共四章、二十八条,由条文和提醒关注事项两部分构成。
条文内容包括法定履职要求以及相关原则性规定的细化,提醒关注事项是对条文内容的补充说明和倡导性建议,以强化可操作性。其中强制性规定来源于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倡导性建议为基于境内外相关立法及良好实践衍生的履职建议。
其中,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方面,一是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及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等要求。二是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任职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履职保障要求,以及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的披露要求和主要内容。四是明确审计委员会会议类型与形式,召集、主持、出席会议的要求,会议的审议与表决程序,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要求,以及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方面,一是梳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内容与重点监督事项,包括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审核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及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监督问题整改及内部追责。二是细化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整理吸收境内外审计委员会运行良好实践,为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提供参考和指导,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提供可操作的具体遵循。三是梳理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内容,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并以单独条文明确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职权的程序性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
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质效和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帮助上市公司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更好掌握相关规则要求和履职重点,中上协结合改革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要点,研究起草《工作指引》,为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提供指导,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提供参考,推动审计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
审计委员会是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都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更好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的主要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上协系统梳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履职要求、监督重点等内容,研究起草形成《工作指引》初拟稿,先后多轮征求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市场机构、专家学者和监管机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发布稿。
《工作指引》施行后,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配套使用,将从自律规则层面更好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实践与审计委员会最新法定要求更好地衔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质效和水平。
中上协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通过宣传和培训,引导上市公司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更好理解把握规则要求和履职重点;将《工作指引》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及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达到法定标准的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将督促有关上市公司采取相应内部措施,并及时通报有关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