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四项内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和在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省委相关部署精神。

贾宇强调,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省委“在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上必须有更高站位、更严标准”的要求,对标《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作出专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检察院党组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前一段时间的学习基础上,进一步组织推动、示范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围绕“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深入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抓好学习培训、集中宣讲、新闻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贾宇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以及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新修订党章和中央《决定》精神,更加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刻领会二十大所有成果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再次宣示“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从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作风中汲取奋进力量。”贾宇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领会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赶考路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方面,要从中汲取奋进力量,更加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使命中,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状态积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另一方面,要更加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纪律、硬杠杠严格遵守。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立标杆、作表率。
“强化新征程检察使命担当,以实干实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浙江‘两个先行’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贾宇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在于落实、在于实干实效。全省检察机关要紧扣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系统谋划,在党中央、省委中心工作中落实检察责任、展现检察作为,以实干实效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增光,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添彩。
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传达学习的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会
●“以先行示范的政治担当,推动更高质量法律监督工作成效”
●央视“信仰与力量-砥砺前行”|章春燕:我相信,坚韧是有力量的
●徐缨:从“办成案件”到“办优案件” ,检察公益诉讼五年之既往与开来
●浙江: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生态之美”
●2022年1至9月浙江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发布
●湖州吴兴:大数据分析为检察监督赋能